王笑做完这一切之后,便丢下一脸惊愕表情的唐西禾,飘然而去。
唐西禾感觉到了自己的伤有了明显的变化,意识到了王笑拥有神力,可是等他缓过神来想要呼喊的时候,却一点儿声音都发不出来,一时吓得他满头大汗,还以为自己已经灵魂出窍死掉了。
王笑没有杀唐西禾,是因为无论是梅禹山还是陆正南,暂时都没有杀他。
既然他都能够打探出唐西禾的藏身之地,以陆正南和梅禹山的能力,不可能找不到,既然这两人现在都没有动手,那就一定有特殊的原因,现在还是不杀他的最好时机。
王笑也意识到了,现在唐西禾从陆正南手里抢来了在东南亚一带的灰色产业,如果此时唐西禾突然暴毙,其他那些暂时报从于唐西禾的各个头目,便会为现在的唐西禾那样,趁机自立为王,只会让局势更加混乱,更加难以收场,甚至要死更多的人。
因此,王笑决定接下来的事情还是交给梅禹山和陆正南来收尾就好,这两人对这一行都是行家里手,比他一个外人横插一刀要轻松得多。
再说了,陆正南现在还以为他已经死了,所以陆正南肯定会拼命地把他以前的那些见不得光的灰色产业清洗干净,剔除掉那些不良资产,然后把这些资本再注入到现在这个以他女儿陆美姬之名开办的传媒公司,这样就可以顺利而又安全地把资产都过到女儿名下。
这对于王笑来说,正中下怀,陆正南拼了一辈子捞取的钱财,他在通过陆美姬以另一种方式还利于民。
到于他帮唐西禾疗伤和让他变成哑巴,就是想吓唬吓唬他,让他重拾对神明的敬畏,重拾对正义和善良的信心,同时又能防止他把这件事迅速传播出来。
如果唐西禾能够做到。那也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好事儿,如果他做不到,自有陆正南或者梅禹山来收拾他。
这起事件,对于王笑来说,总算告一段落。
他从病房里出来之后,仰望满天的繁星,想起了很多人。想起了很多事,半晌,他才决定,明天出发,出燕京转转。
燕京,华夏之心脏。繁华自不必说。
这里人才济济,竞争激烈,吕妙莎搬到这里之后,本想着能借着这个大都市的深厚底蕴让自我的事业能更上一层楼,能有更好的发展,结果开局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顺利。
虽然她有一百多万奖金,虽然这一百万在金水这样的城市里已经可是过得很舒适。可是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一百万真的算不了什么。
这天早晨,天空灰暗,空气不是很好,每逢春秋两季,燕京一带都受深受沙尘暴的袭扰。
吕妙莎来这里时间不是很长,可是皮肤已经太不如从前,刚来的时候还经常咳嗽。好在现在已经适应了,但是碰上这样的鬼天气,出门还是要戴上口罩的。
燕京的地铁是全国最便宜了,同时也几乎是最拥挤的,但是吕妙莎没得选择,每天出门都是挤公交车,虽然她有一百万。可是买一辆算不上很好的轿车,但是……车买得起,车牌上不起。
她拎着个沉甸甸的包,随着人流匆匆地钻进地铁站。望着那人山人海的候车人群,不禁想起最初那燕京时,第一次来乘地铁,结果看到这一幕,还以为地铁出了故障,这些人都是被迫在这里滞留的,就在她转身要上去转乘公交车的时候,然后就看到她所以乘的列车开过来了,当时她还兴奋地说自己好运气,虽然自己几乎是被人群给挤上车的,但是至少还有车坐乘。
“哈……”
吕妙莎想起那天自己的误会,还觉得很搞笑,现在她已经知道,这里,几乎每天都是这么壮观的场面。
一个鬼鬼祟祟还戴着一副眼镜的小年轻,穿着很普通,可就是生得一副贼眉鼠眼的模样,他盯着吕妙莎手里的那个包很久了,趁着等车的空当,他悄悄地朝吕妙莎的背后挤了过去,从袖筒里露出一枚锋利的刀片,悄无声息地在吕妙莎的包上划了一道口子。
他行意地微微一笑,镇定自如地伸出了长长的镊子……
“嗨,你身上有多少钱?能赔得起人家的包吗?你看看,都给人家划出这么大一个口子,真是太不小心了。”一个年轻小伙儿突然从身后拍了拍那个想要往吕妙莎包里伸手的小子,微笑着说道。
那个戴眼镜的小伙子一听身后这人说话这么淡定,还以为碰上便衣民警了,便迅速缩手想溜,可是回头一看,却是个跟他年龄相仿的年轻男生,而且听口音明显不是本地人,顿时胆子就壮了。
“你他妈没事儿不管好你的眼睛,瞎看什么呢?嫌自己死得慢是吧?”戴眼睛的小伙儿子老气横秋地扭头对那个对说道。
吕妙莎听到身后有具争吵,并且在这拥挤而又嘈杂的环境中仿佛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便迅速转身,结果却看到了王笑正在跟她身后这些戴眼睛的小伙儿争执,一时又惊又喜。
王笑给吕妙莎使了个眼色,然后对那个戴眼镜的上伙子说道:“趁着现在还没有多少人看到,我还能给你留点儿面子,可以给你一个改过自新的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