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其存在有几千年历史,就其土地来源而言,地主资产的原始积累也有一个过程,也有不同的类型,有些“地主”的资财是靠勤奋劳作积累出来的,有的是在外地经商赚了钱,回家买了地,也有的是来自祖辈的遗产,不能说全是不义之财,不能说“地主”的资财都是抢劫来的、都是罪恶的产物。
中国地主的土地和财富有三种来源:一是祖传家业。有些人家,祖上好几代以前就拥有这些土地和财富。一般有钱人家总是送子弟读书,书香世家,守住家业,代代相传。许多财主家不幸出了个好吃懒做、嫖赌逍遥的后代,把万贯家财卖得干干净净,变为沿街乞讨的叫花子,反而因祸得福,被划为贫农。
二是在外地做官、经商发了财,回乡兴家置业,购买大量土地;中国几千年,一直是重农轻商的小农经济社会。那时没有银行,银钱放在家里,怕偷怕抢,存在私人票号风险很大不放心。那时工商业也不发达,人们压根儿瞧不起商人,不愿投资兴办实业。“要想家业稳,作田是根本。”有钱之后第一个念头便是买田。田是不动产,偷不走抢不去,年年增值,死后传给子孙,家人就不会饿死。
三是勤劳俭朴,聪明好学,善于经营,在本地被称为“田秀才”,一辈子省吃俭用,有点积蓄便买田,土地渐渐增多,慢慢上升为中农、富农、地主。他们代表着当时农村的先进生产力。他们农具比较齐全,资金比较充足,生产具有一定规模;他们经验丰富,接受新生事物较快,有能力选择和改良作物的品种;他们的农、副业产量总是达到当地最高水平;他们先进的耕作方法给贫苦农民起了示范、带头作用。如果让他们继续富下去,很可能就会变成其子女留学国外归来后办现代化农场,中国的农业或许会改变面貌,跟上世界前进的步伐。
换言之,地主在现在这个时代背景下,并不是完全阻碍社会发展的力量,他本身有许多积极因素。绝大多数地主们青少年时期都受过严格的教育,是农村中文化素质较高的群体——也可称之为农村精英。经过较好教育进入官场、文坛、教育界、商场、工厂等上层社会的,大多数是地主家的子弟。
自西方文化东进以后,城乡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农家子弟接受新式教育,尽量留在都市而不愿返回乡村。大学毕业集中于大都市,中学毕业也想方设法留在省城和县城。城市成为新知识分子的生活场所和工作活动中心。
中国传统社会约有90%的士绅居于乡间。大多数从政或游学的离乡士子,都将他们设在通都大邑的寓居视做人生驿站,最后都要返归故里。而留居乡村的知识分子亦多设馆授徒,耕读教化乡里,稳守乡村社会重心。科举废除中断了千年以来传统士绅阶层的常规继替,堵塞了由绅而官的便捷桥梁。乡间精英为寻找新出路不断外流,“在精英城市化的潮流下,乡村社会成为一个被精英遗弃的角落。
乡村教育日趋退化,乡村自治日趋衰败,乡村宗族组织逐渐萎缩,当无论是城市精英,还是地方精英,都纷纷放弃基层农村的时候,那里便成为了滋生各种问题的温床。所有隐匿的豪杰、不法商人、匪盗之徒以及诸如此类人物都从地下冒了出来,填补目前统治者倒台所产生的真空与此同时,土豪劣绅等乡村边缘势力乘机崛起。
而这些土豪劣绅往往有拥有一定的武装力量,凭借其财力成为一方团阀。其凭藉主要是武力,其权势资源为团练、帮会(汉流)。他们拥枪自雄,独霸 一方,实际上是一地的“土皇帝”,时人称之为“团阀”,其势力范围,大者为一县或数县,小者为一区或数乡
在清末以前,民团领袖60%以上为有正途功名的士绅,民国时期转移到由地痞恶霸组成的“团阀”之手。这个时期,随着地方社会军事化的进程,“团阀”们凭藉强大的武力资源,重新塑造了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模式,形成民国前期省一级军阀割据,县一级“团阀”割据的格局。
“团阀”与军阀并无质的区分,悉视其军事实力而定。只要控扼部分军事资源,即可称霸一乡一区一县,成为叱咤一方的权势人物。这几乎成为当时边缘社会成员积累财源权势和谋求晋升之阶的捷径。影响所及,社会风尚和坐标观念亦为之丕变。民国年间,河南各地普遍流传着“要当官,去拉杆”的俗谚,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不为匪者,则“妻室恨其懦”,愿为匪者,则“父老慕其能”的怪象。
事实上,民国时期,防御性的民团与掠夺性的盗匪团伙已互相渗透,地方当局剿匪不成,乃转而采取“以匪治匪”的办法,对一些拥有较强武力的股匪采取招抚政策,给以地方保安团队的名义授其匪首以官职。民团领袖的社会构成亦因之而改变。
正是这些土豪劣绅与一方团阀勾结,狼狈为奸,武力抗拒土改。按照这样的情势来看,不流血的土改是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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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王集是河南与江苏交界处的一个镇子,因为最早在明末时由张姓和王姓两个家族在这里安家落户而得名,时至今日,镇子上依旧是以张姓和王姓人丁最多,但是张姓势力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