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吧。吃饱了才有办法。”王小十道。终归,是要走一步看一步了。若真的事无他法,王小十宁愿带人和吕珍拼了,也不愿意去帮着吕珍攻打宜兴。
吃饭的时间很短,只给了他们一刻钟的功夫。一刻钟后,吕珍大营内擂鼓聚将,准备开始对宜兴的进攻。
王小十这一行人也出了营帐。营帐外,锦衣卫的人越聚越多。人多了,自然就免不了交谈。
“什么叫做‘梯头’啊?”问话的是一个年轻人。他真的很年轻,就如同方孝孺刚刚跟着王小十出来时的那样。
王小十被簇拥在人群中间,以免被人认出来。这倒是让他听到了这年轻人的话。“你连梯头都不知道,是怎么进的锦衣卫?”
身旁,纪纲见了解释道:“小十哥,他是当初横涧山上的人。他父亲死在了集庆之战,而后他长大了,也投身到了军中。我见他识几个字,就挑他进了锦衣卫。”
而后,锦衣卫鲜有大战,就更加轮不到他这个小孩子出马,如此他当然不懂得什么叫做“梯头”。
实际上,王小十对这个“梯头”也知之甚少,却大致已经猜到。
他揽过了这个小孩子肩。“你看那宜兴的城墙高大,吕珍若想攻进去,一来需要以圆木撞击城门,二来则是要在城墙上搭起云梯,军士攀爬而上。而梯头就是负责冲在最上边,吸引城头的大半火力。”
“梯头”,也就是所谓的敢死队。以自身为炮灰,吸引城投的箭矢、滚木攻击,为后续的进攻队伍冲出一条路。一场战斗下来,担任梯头的军士几乎无一生还,军中也会发放数倍的饷银,以供家中妻小安度余生。
小孩子终于懂了什么叫“梯头”。可王小十却后悔告诉给他了。让他就这么糊里糊涂下去不好吗?自己又何必将话都说清楚呢?
“众将听令!”说话的就是吕珍。“先入城头者,赏银百两。能斩常遇春头颅者,赏银千两。若有生擒常遇春,连升三级!”
常遇春的勇武,在各方义军之中广为传颂,普通军士大半已对这千两的白银不抱任何希望了。他们只盼着,能够幸运的率先攻上城头,也好不枉连月来的辛苦厮杀。
却是吕珍之子,乃至营中的一众将官,各个摩拳擦掌。他们虽知不敌常遇春,可战场之中哪是单凭武艺的地方?只怕无论做何种手段,他们也要将常遇春留在宜兴。
“准备!”战鼓催促的越来越急。
“小十,快想想办法啊!”
王小十尴尬的想要摇摇头,可脖子就好像梗住了一样。“难道,我的元末之行就要这样结束了吗?”他不甘心。千难、万难都已经闯过来了,怎么就会葬送到吕珍这个“废物”身上?
人群散开,许多双眼睛都放在了王小十一行人身上。陆远作为这一行人的“统领”走在最前。按规矩,每次进攻发动之前,都要为担任梯头的军士敬一碗酒。两千多人在将台之前排开。这是他们离着吕珍最近的一次!
“小十,现在是好机会。干掉吕珍父子,也好过我们无辜惨死在自己人手里。”花云道。
“也罢!”王小十道:“听我将领,生擒吕珍!”只有活捉吕珍,他们这一行人才有活路。这是王小十在元末所赌的最大一局。也是他目前所面临的最大抉择。好在,他身边还带着两千号弟兄,还不算是绝境。
两千人,每人手中都捧着酒碗。一口酒饮下,甘烈而炙热,就像男儿的血,就像是体内的热血被引动。
王小十将酒碗扔在地面上,摔的粉碎。“杀!”一声高喊。吕珍部的人,还以为他是在为临行前鼓舞士气。殊不知,这是王小十发出的信号。两千多人,没有接到任何指示,没有私下里的商议,就在接到了这一声信号后悍然拔出了腰间的刀锋。
两千人同时拔刀,其情何等壮观?火光映着刀锋,好似平地掀起了一层层的浪花,耀眼又灿烂,却并不足以掩盖其中的杀机。
吕珍虽在徐帅手下屡战屡败,却终究不是寻常之人。见状,不『露』惊恐之『色』,反倒是嘴角得意的笑了!
“生擒吕珍!”
“得令!”花云身子一个拔高,人已经越过了众人头顶。他踩着锦衣卫同伴的肩膀,快步朝着吕珍而去。手里,锦衣卫的腰刀被投掷而出,直『射』向了吕珍。人还未到,攻势却已经到了吕珍的面前。
“父帅小心!”半路里,吕珍之子冲出,手中长枪横扫,将腰刀磕碰而飞。正巧,花云也到了,一手接过了腰刀,与吕珍之子战在一处。
王小十手中也已提着刀。但他身在人群中间,还不曾寻得动手的机会。
忽而,他的左臂一紧。本能的想要挥刀刺过去,却发现拉住自己的是那个孩子。那个半大的孩子。
“你怕吗?”
“不怕!我跟着纪统领一路杀了过来,当然不怕!”小小的年纪却道:“就算是去当梯头我也不怕。只求小十哥,我死之后能够照顾我母亲,年节时给她送去些吃的、喝的。”
这孩子的父亲战死集庆,是死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