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齐家的这个小女儿,娇滴滴的,人也算不得太出色,成不了什么大的气候,大多仗着家里和她哥哥脸上的光,和圈里人玩的倒是还不错,”
有一种你看不上也正常的,我也是看不上的感觉。
果真是遗传的,骨子里的傲气啊,妥妥的!这种只能说是“狗眼看人低”的感觉了!
“原来爸爸是看上了齐家的大儿子,想让我同他妹妹做朋友,好间接攀上了这一层关系,”
程绾绾这样开口说道。
不得不说,她倒是有些好奇这个齐家的大儿子到底有多优秀和能干,能让程树森都刮目相看,出言赞叹。毕竟程树森的眼光确实是太高了,也太毒了,一般人都入不了他的眼的。
说白了,说的难听一点,就是作,就是装,臭摆架子!
但很明显,程树森不是这个意思,或者更准确的说,程树森不完全是这个意思。
“齐家女儿的这个毕业酒会来的也确实是时候,刚好给你做了一个跳板,爸爸也不用费心去张罗了,”
程树森这样说道。
有一种我程树森的女儿那样优秀,当然不能藏着掖着了,肯定一出场就是艳压群芳的感觉。
这才是程树森真正的想法。
齐家的这个齐欢欢,不管她怎么样,毕业还是不毕业,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张罗了这样一场酒会。他的哥哥这几年正式管理了齐家的产业,做的也是有声有色的,有种青出于蓝胜于蓝的感觉,大家不免都会看些他哥哥面子来,想要结交这个齐家大少爷。
至于齐欢欢,除了爱铺张爱张扬,偶尔还时不时的闯点祸,捅点篓子,也没什么真的拿的出手的了。
只是这爱铺张爱张扬的一点,现在倒是合了程树森的心意了。正好程绾绾读的大学今年六七月份也算正式毕业了,现在人也回了南城了,也算是赚足了眼球的了,这第一步目前来看是走的不错,第二步自然也要走的巧妙。
就算没有齐欢欢的这场酒会,程树森也会找人安排,让程绾绾正式融入南城的各大圈子里,这样正好省了很多事情,效果也更有用一些。
去别人的场合,不经意的抢了别人的风头,那虽然有些不道德,但却是最好不过的了。
既不用出钱出力,也顺带着悄无声息的打了众人的脸,让她们看看什么叫真正的世家小姐,真正的名媛千金。
“哦,这么看来,我是不能拒绝了,不然显得我太不识好歹了,”
程绾绾只是觉得好玩而已。
“都是些年轻人,也不会无聊的,正好你刚回南城,总要熟悉起来的,”
程叔也顺势这样一说,是怕她会觉得勉强才答应的到时候会觉得无聊。
程绾绾才不会呢!她可是唯恐天下不乱的人,就算没事也会搞出点什么事情来!不然多无聊啊!
再说了,程绾绾才不会觉得无聊呢!一般只有让别人无聊!就算别人无聊了她也不会觉得无聊的!
“邀请函我拿走了,没什么事,我先回房间了,”
程绾绾坐了一会,就拿着邀请函起身走了,离开了书房。
“恩。”
程树森淡淡的恩了一声。
程绾绾关上了书房的门,盯着手里的邀请函,把玩了一番,才从书房门口离开,走进了二楼最南边的拐弯口,她的房间就在那里。二楼最南边的拐角口,很安静,阳光很足,视野也很好。
第二天一大早,程绾绾就起床下楼了,倒不是因为她勤劳,而是再倒时差,根本就睡不着,所以就起的早了些,在程家的花园里逛了逛,走了走,然后进了厨房随便吃了点面包牛奶什么的,熬到了上午九,十点钟左右,就自己开车出门去了。
程绾绾也就是随便逛逛,程绾绾不算是个喜欢奢侈品的人,但却是个十足十的追求设计感的人。但换句话说,大家都知道的,现在这个时代,但凡有点设计感的,基本上都是价值不菲的,更何况程绾绾还是个不太喜欢和人撞衫的人,就算是撞衫了,也要更胜一筹的那一种类型的人,所以,大家懂得哇。
程绾绾进了一家礼服店,门面并不是很大,地段也说不上太好,开在街角处一家礼服店,装修的倒是很有感觉,十分吸引人。
程绾绾站在门口的橱窗外,瞧了几件,不管是衣服的材质还是饰品的纹样,不得不说,这家店的主人应该是个有格调的人,至少绝对不会缺钱。
这几年,现在这种小资的衣服店啊饰品店啊咖啡店啊的突然多了很多出来,打的都是“慢生活”的节奏。
程绾绾推门进去,里面只有两个服务员,恰好还都是认识程绾绾的,或者在网上见过程绾绾照片的,这也不奇怪,所以一进门,这两个女服务员就张口闭口一个“程小姐”,程绾绾突然想起来了自己是在南城,有名的不止是自己还有自家的程氏企业。
也得亏了她们一声声的“程小姐”,引得里面还有别的顾客,有些甚至在那里偷偷拍照,程绾绾最讨厌这样的人了,看模样打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