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那群体在特殊时期的确是做出我们平常人难以企及的贡献,但是,的确听过许多人明明是过错的一方,但却以那条为由刁难另一方,不过,我却是赞成“恶法亦法”观念。”
“不过,这一问题我们三个人私底下就不用讨论了,明天,司法局帮我们找了几个青年法官过来,就是要辩论这个话题。”
康明扬今天来,除了补李敏和商洛宇的乔迁之喜,和李敏多相处,还有这个通知。
“这次司法局这么急呀。”
一听说训练,还是官方组织,黄一曦就有点排斥。
“也不算急呀,距离比赛的时间只有四个月了,商哥和一曦姐,们两个就看在我跑腿的份上,参加吧。”
康明扬可怜兮兮地请求,“柯局可是要我立下军令状的,要把们两个通知到位的。”
“这次训练不是司法局安排的,而是省司法厅安排的,为了这次比赛,他们可是下了大力气,安排培训的,和我们对练的,除了闽越省知名的律师、大学院校的法学教授,法官,检察官,那晚们先走了,孔副巡视员和林副厅长可是说了,总之要组织所有可能动员到的力量,方位地培训我们,这对我们来说,可是难得的机会。”
康明扬就是知道这一消息,才想来通知商洛宇和黄一曦的,毕竟机会难得,哪怕是最后没上场比赛,也能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呀。
康明扬的想法和黄一曦以及商洛宇不谋而合,他们两个都不是权力至上的人,但是,有这种提升自己,见识同行水平的机会,两个人还是很在乎的。
要知道能有几个律师有机会和法官平等地探讨案例呢。
虽然两个人表现得很抵制淡然,但是,这个抵制和淡然是建立在张媚和林玲的小动作上的,毕竟,辩论赛的名额只有四个,而在商洛宇和黄一曦看来,康明扬和商洛宇的地位至今牢不可破。
虽然康明扬没说他和康书记的关系,可是那么相像的面孔,众人又不是傻瓜,不是父亲也应该是叔叔至亲,而且,谁也不知道,康书记后面是不是还有其他更有力的人存在。
而且康明扬的实力有目共睹,他欠缺的只是一点点经验,但他又很努力,这些日子看得出,他进步非常快。
有关系有能力又努力,谁敢否定他?
这么一来,张媚和林玲还有黄一曦,只能三取二,淘汰的是谁,很不好说。
至于宋丽丽,以她在比赛中的表现,众人都把忽略了。
商洛宇以前可以在柯局长面前举荐黄一曦,但在国辩论赛,他的影响力已经没有那么大了。
随便一个大人物,就可以插进来两个律师,其中一个还是没有参加比赛的。
当时知道这个消息后,商洛宇比黄一曦还愤怒,他自认为,整场比赛黄一曦表现比任何人还出色,可惜有权人士都忽略了她,把她当做可有可无的人选手,他曾经和黄一曦说过,既然都认为参加国律师辩论比赛是块唐僧肉,那就干脆把张媚和林玲加入的消息散布出去,他就不信了,省那么多律师,有心有关系的,就她们两个。
黄一曦当然也赞同,不过她认为不需要商洛宇来做这件事,那些人既然有心,肯定时刻关注这件事,没有必要她们两个人出手。
黄一曦并不是不赞同商洛宇出手,她又不是林舒芳那个圣母包子,别人都采取不正当手段欺负上门了,难道她左脸被打了,还等着别人打右脸吗?
只是确实没必要商洛宇出手,或者说,有机会的话顺手,没必要特意出手。
白白浪费了力气。
商洛宇原来以为,黄一曦不想依靠他,可是听她罗里八嗦地解释了半响,才知道她是心疼他。
有个这么为自己着想的女人,心情真的很好。
好到他一晚上都不睡,只顾着欺负黄一曦了,让她第二天起床时,腰酸了半响。
不过两个人感情更好了。
康明扬心塞地看着这两个人,明明是三个人一本正经地谈话,结果没多久,两个人就眉来眼去,他一下子就成了多余的人了。
羡慕吗?肯定的,不过商哥和一曦姐两个人也不容易,十几年才修成正果,相比之下,他和李敏才认识多久,这一点点挫折算什么,康明扬深吸一口气,忽然轻松了许多。
他看了一眼已经沉浸在两个世界幸福的一对,悄悄地走出门。
康明扬本想不告别离开,却撞到把花盆安置好的林舒芳,“小康,别走了,中午留下来吃饭。”
康明扬有点犹豫,却听林舒芳开口,“今天一定要留下来吃饭,不留下吃饭,是看不起阿姨呀!”
送乔迁之礼,没留人吃饭,在林舒芳看来,是商洛宇和黄一曦不会做人呀。
看到康明扬有点心动,林舒芳添了把柴,“小敏一会儿也过来吃饭。”
邹洪萍今天在超市上日班,日班是早上10点到下午6点,这会儿早已出门,中午就在超市吃饭,只要是星期六日她上日班的时候,林舒芳都会让李敏过来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