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种人是在外面对女人很横的,回家后对女人很好,这种男人只是有点爱面子,谈不上什么大毛病。
第四种人是在外面对老婆好,回家也真的好,始终如一,他是从骨子尊重爱护自己女人,并以此为荣,这样的男人,磊落君子,可交也。
李军教授本人也是兼职律师,接触的人广,见过形形色色的男人很多,但象商洛宇这样的,他并不是仰望着黄一曦的男人,而是在那个位置还能平等尊重她,真的很少,要知道有一句真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哪怕是家里,也是如此。
黄一曦何其有幸,能遇到商洛宇,如果他是女人,只怕都会嫉妒黄一曦了。
李军教授此时并不想让商洛宇陈述他对案件的观点,毕竟辩论赛还没结束,他只是问清楚商洛宇的看法就行,因此他见好就收,转身问康明扬,“正方二辩,你呢?支持自己的观点还是黄律师的观点?”
康明扬在听过黄一曦的辩论观点后,原来的违合之处立刻有了解释,他原来就是勉强附和宋丽丽,但心里一直很懊恼,此时他很佩服黄一曦,原来这样也可以,因此毫不犹豫地说回答,“我错了,我同意黄律师的观点。”
不得不说康明扬如此痛快地承认错误也出乎李军意料,要知道当律师的,大多铁齿,没理由也要争,有一点点理由更是要死争。因此李军教授嘴上嫌弃万分,“你这样不好吧,临阵变卦真小人也。”
只不过他的嘴角上翘,没有人把他的玩笑话当真,康明扬也轻快地回答:“非也非也,我只知道知错就改真丈夫也。”
李军欣赏地看了一眼康明扬,虽然年轻,但是可以雕琢也,他转向宋丽丽,“那你呢?做为第一个提出是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辩手,你对你的队员反水感觉如何?是坚持你的观点还是放弃你的观点?”
宋丽丽咬着牙,刚才她一听黄一曦所说的确感觉被下脸,这阵子底下乱轰轰的,有些人的话她也听到了,令人感到欣慰的是没有人揪着她的专业水平做文章。
只不过她也明白了,她刚才说的罪名错了,此刻大家看不惯的是黄一曦临阵反水问题,而不是她所说的罪名有错的问题,无论如何这场辩论赛是输了,好在现在,输的责任不是在于她,想到这里她反而有点感激黄一曦,因此她巴不得让黄一曦更吸引火力,成为罪魁祸首,“真理越辩越明,黄律师的所说的罪名是比我所说的罪名合适。”
李军点点头,宋丽丽虽然专业水平不怎么样,但人倒是识时务的,甩锅扔祸的动作也做得很熟练。
问了一周,他又转到黄一曦这里,事实上这只队伍第一场他就注意到了,在吃饭的时候还和柯文秀聊了几句,把他们几个的背景摸个透,原以为这样的乌合之众遇到这样的事会各自飞了,没想到人家倒是在没有任何商量的情况下凝合在一起了。
“那现在黄律师你能说你的理由吗?”李军教授把话筒递给黄一曦,笑嘻嘻地问。
“是的,当然可以,”
黄一曦习惯地一抿嘴,熟悉她的人都习惯,那时她做出重大决定,无可更改的表情,“首先对我的两位队友表示抱歉,因为我没有保持队伍的一致性。
但是我想大家也发现了,在赛前,主持人首先宣布了可以改变位置,其次又说了新的辩论规则即说出题目后辩手之间不能交流,
第三,我想大家都应该有注意到这一点,这次前面所有举行的刑事辩论题目中,所有的正方都给出具体的罪名,唯独我们这一场没有,这说明最大的可能是,即使是各位法律大能对此案例都有不同的观点而且互相无法说服。”
黄一曦这一说大家才恍然大悟,他们只是觉得主持人此举异常,却没有人把这个异常和辩论题目联系在一起,更没有人想过这个题目没有给具体罪名的原由。
“最后,即使意识到这些,我对是否说出我和我方队友不同意见也是矛盾重重,但我认为,我们学法律的,对法律有所信仰,在明知道法律神圣不可侵犯的情况下,我已经意识到是此罪非彼罪,又如何能勉强自己不尊重法律呢。”
黄一曦最后的话象一记重锤,一下子锤在众上身上,在座的人都是法律资深人士,但很多人已经习惯把法律当成工具,早就失去敬畏之心。
“黄律师的意思是?无论在什么时候,即使在辩论赛,如果你在正方,可你认为是无罪的,你也会按反方的方向去辩论?如果你在反方,只要你认为是有罪的,你也会按正方的立场去辩论?”
林玲终于忍不住站起来,她的口气咄咄逼人,刚才她觉得自己说得很好,没想到最后却是黄一曦大出风头,如果此时让众人扭转对黄一曦的印象,那今天开始,只怕她黄一曦三个字就在她前面了。
不,她不能容忍这种情况发生,这让一向骄傲的她如何能忍受,何况,她一咬唇,看向商洛宇,总觉得黄一曦配不上他,而她,才是最合适站在他身边的人。
象黄一曦这样的女人他都能对她这么好,如果换成她,想必他会懂得,他以前是把鱼眼当珍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