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焰升天,这一声巨响,以及周围的硫磺味,不仅将那些世家膏粱子弟下了一大跳,就连台下的一万士卒都是一愣,很快混乱下来了。
曹冲在台上挥了挥手,混乱很快就止住了。
“将士们,我方才说,我是不会让你们白死的,或许你们还没见过,但是早已经听过一个名叫火药的东西,这东西是我创制的,在营中,火药绝对是不少的,诸位,有此神器,你们还怕那茹毛饮血的羌胡?”
一声巨响,加上曹冲激情澎湃的演讲,顿时让曹冲的一番话更有说服力。
场下的气氛更加热烈了。
曹冲在这个时候发现,自己居然也有一些超级演说家的气质,感觉就像是二战时期的德国元首一般。
就差要他们冲过去送死了。
当然,曹冲自然不是德国元首,不是希某人,羌胡虽然勇猛,但是有火药在,这一万人去,确实与屠杀无异。
曹冲不是让他们去送死。
火药一炸,士气以及曹冲在军中的威望骤然提高了好几个阶层。
曹冲看着台下上万士卒,话再次说了出来。
“将士们,死虽然可怕,但是你们是军人,身后站着你们的妻女,你们的儿子,你们的父母,还有你们的财产,你们若是怕死,他们只能替你们死。”
“当逃兵,本侯绝不姑息,不仅将你们的头拿了,还要拿你们家人的头颅,但若是你们作战勇武,本侯重重有赏,若是杀一个强壮的羌人蛮夷,赏钱一贯,杀十人,便是十贯,杀百人,便为校尉,如此的话,你们还怕吗?还不愿意上阵杀敌吗?”
大义确实能让人出生入死,甚至为此献出自己的性命。
但是利益,才能激发一个人所有的潜力。
而曹冲要让他们知道,自己,是他们唯一的上司,跟着自己,他们便可以得到所有的荣华富贵。
曹冲要的是一群对自己绝对忠心的军队。
而面前的这支军队,正在慢慢成为曹冲想要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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