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意就算了!”见到死党的表现,奥斯本知道那个叫蒂娜的估计自己是玩不到了,于是将丽莎又直接搂到了怀里。
“那家伙叫什么威尔逊!罗斯他们非说那小子是什么好苗子,我看可未必。”奥斯本将丽莎的脑袋按到了下面,抽着凉气说道。
“你说,那种傻子,一点头脑都没有,除了当保镖能靠块头大挡子弹外有啥用?”
威尔逊?
威尔逊.菲斯克?
这名字好耳熟啊!
康拉德骤然之间开始迅速在脑海中搜索起来。
难怪刚才就觉得那大个子不是普通人,能在未成年的状态下一个人肉搏打翻几十个保安,这能是普通人吗?
原来那家伙就是金并那个死胖子啊!
威尔逊.菲斯克,一般都被人称之为金并,是几十年后正宗的黑帮大佬,据说掌握了美国四成的犯罪活动,敌人从街头英雄夜魔侠蜘蛛侠一直到x战警,虽说身份没有罗斯将军或者亚历山大.皮尔斯那么显赫,但是人家那可是真正的白手起家,完全靠自己一双拳头打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