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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失身凡人手(1 / 2)

季遥倒了些洗发水在小家伙的身上,轻柔的揉出超多的泡泡。

修易被揉的简直太舒服了,而且这个味道也香香的,他有点感觉自己回到了蓬莱山上了。

将小家伙洗干净后,季遥发现被她捡回来的小家伙还是挺漂亮的,有双漂亮的紫葡萄似的丹凤眼,粉粉的小嘴,特别的可爱。

怪不得好多女生喜欢养宠物,的确这些小家伙有着诱人的本钱,真是又软又萌又可爱,可还是得送人,她可没这时间和心情养一个宠物,有伺候狗的时间,还不如多看几本书。

心里想着赶紧的送人,手上的动作自然的加快了,用毛巾擦干了身子,吹风机打到最大风。

一阵强大的暖风把修易吹清醒了,修易也仔细的端详起这里的一切,这里和他了解的凡间很不一样,都是他没有见过的物件,会自动出水的莲蓬,还有这个会吹风的器具。

在仙界,也只有风神有吹风的法器,这凡间,这么一个小小的凡人就有这样的法器。看来他受伤疗养的这些年,凡间已经变得更厉害了。

也不知道以后,这凡人会不会威胁到仙界。

一番梳洗吹干后,又脏又丑的野狗变得光彩夺目,本来黑灰的毛发,在洗干净后,竟这般的美丽,只见通体是黑白相间的毛发,黑色如锻,白色如雪,中间参杂着银色的线条,一缕一缕游走全身,这银色的毛发在灯光下,闪闪发光。

“好奇怪的小狗,你怎么长这个样。”季遥将修易抱起来前前后后的查看了一番,这样的品种真是从来没见过。

修易被看的满脸通红,更是气愤不已,刚刚这个女子掀他尾巴,偷看了他,虽然说他现在是兽身,可他本质上还是个男圣仙,是男的,一万年了,他连女神仙的袖角都不曾碰过,就失身在这个凡人的手里了。

等他回来蓬莱山上,一定要找孟婆要碗药,将这段记忆给消除了。

“是只小公狗。”季遥自顾低声结论道。

听到公狗二字,修易又不能平静了,他是圣兽,不是狗,想想天狗那丑东西,他怎么都接受不了自己同他相提并论。等他法力恢复了,定要好好教训这个小女子,真是不知好歹,敢辱骂本圣仙。

修易心中将季遥加在他心灵上的伤害的罪证一条条的列了出来,并想着以后如何惩罚她。这些也就想想了,此刻他需要休息,他的仙体太弱了,胸口微痛,忍不住咳嗽了一声。

季遥听到小狗咳嗽声,不禁感叹道:“真是可怜,被打的不轻吧,我买了狗粮给你,现在就给你拿。”

修易被放到了沙发上,季遥进了厨房,准备狗粮。

修易打量着眼前的屋子,空间还挺大的,打扫的也挺干净,屋子里点着奇怪的灯具,没有明火也没有烟,家具和他知道的不一样,一切很陌生很奇怪,但还是挺雅致的,虽然凡间变得不一样了,但看起来凡人生活的越来越好了。

季遥端出了一碟子狗粮,摆到小狗跟前,逗弄着他吃。

这个东西,无论色泽还是味道,都不是他能接受的,不吃,坚决不吃,反正不吃也饿不死。

季遥哄了好一会,看小狗不吃,也没有了耐心,随手丢在了沙发。然后打开茶几上的电脑,她要去宠物论坛上去看看,有没有人想收养宠物的。

电脑刚打开,门铃响起来了。是爸爸回来了。

每天回家最早的是她,随后就是她老爸,老爸一般五点下班,六点准时到家。这个家里最忙的就是妈妈了,这一次出差都走了有五天了。

季遥习惯性的看了下猫眼,确认是爸爸后,立即开了门,一如往常的说了声:“爸,你回来了,今天吃什么。”

季轩开心的说道:“今天爸爸买了你最喜欢的大黄鱼,还有草莓,车厘子,百香果,你先去吃点水果,我去给你做晚饭。”

季遥从他爸手里接过了水果袋,去厨房简单的冲洗了下,装盘拿着去了客厅。

她边吃水果边看着论坛,要宠物的不多,倒是不少跟她一样,要送养宠物的。季遥不禁摇了摇头,叹气道:“你看看,你都不爱吃狗粮,这样更没有人要了,你说怎么办?”

说完季遥看了眼沙发上趴着的小狗,可发现它不在沙发上了,回头一看,这家伙上桌了,还伸着毛茸茸的小肉爪,试图在努力的抓一个草莓。

季遥有些吃惊的看着这个小狗认真抓草莓的样子,那短小的小肉爪,牢牢的按在草莓上,并努力拍呀拍,可是就凭这厚厚的肉爪,能抓到草莓嘛,倒要把草莓拍烂了。

季遥看小狗努力了半天没有拿起一个草莓,有些于心不忍,便拿了一个放在小狗嘴前,这狗张嘴便吃了。

“原来你不喜欢吃狗粮,是喜欢吃水果。”季遥对这个小家伙有点好奇了,真是只奇葩狗。

喂了草莓,车厘子,本来洗了一盘子水果,自己还没有吃上几颗,倒是都快被这个小东西给吃了。

“不能给你吃了,做为一只宠物狗,你怎么这么能吃水果,你让以后领养你的人怎么养的起你。”季遥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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