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正对大魏雪景的印象是皎洁浪漫的。
不曾见识过大秦其余的风景,起码是渭河周围的雪景,是苍凉雄壮的。
银装素裹,山脉起伏不平,渭河之水滔滔,哺育了不知多少秦人,若是没有渭河,大秦不知多少百姓,会饿死。
老汉收拾碗筷的速度是麻利的,也许平时没有这么麻利,但出去打猎,还是和人一同出去打猎,收拾碗筷的速度大概比平日里快上了三分。
走出屋子,背负着长弓箭矢,腰间还跨了一柄小斧头。
说道:“可惜啊,我家的猎犬,在不久只前与世长辞了,也没留下个崽子,方圆百里,就我这一户人家,我的猎犬想要传宗接代,也找不到一个对象。”
元正笑道:“无妨,我们两个人一起,既是猎人,也是猎犬。”
一想到在大秦的疆域里,和一位老秦人一起游猎,也是一番趣事。
当初骑着万里烟云照,带着一大批随从,驱车猎鹿,在南山彻夜不归,现在想来,有些胡闹。
纨绔子弟的风采,在元正的身上逐渐的消磨殆尽。
老汉有些遗憾的说道:“打坡没狗,不如讨口,到时候就指望公子的剑了。”
打坡没狗,不如讨口。
意思就是说,打猎的话,若是没有猎犬,不如端个破碗出去要饭。
元正安怀道:“我们两个人,又是弓箭,又是长剑,就不信还打不到一些猎物了。”
老汉乐呵呵的,在这里一个人居住的时间长了,稍微有点小热闹,就会变得乐呵呵的。
一老一少顺着渭河一路向上,半路上,不用元正自己动手,那匹黑马便去了渭河里面,自己抓了几条鱼吃了起来,吃的津津有味。
老汉说道:“我年轻的时候,见过甲等战马,公子这匹黑马,依我看来,比甲等战马还要威武神俊,起码能自给自足,也能给主人少添点麻烦。”
这年头,能有甲等战马为坐骑的人,那可都是混得不错人物。
心想这位公子哥的家族,能在苍云城那般鱼龙混杂之地开一家客栈,有甲等战马为坐骑,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元正没有骑马,有老伯在,他也不方便。
二者,还指望这匹黑色的马儿,归来的时候背负猎物呢。
一个时辰后,元正和这位老汉上山了。
山里的路很滑,刚下过雪,不管是什么牲口,都会地面上留下清晰的脚印。
老汉在打猎这件事上也是老手了,一个人住,没事儿打猎,也别有一番滋味,起码对得起自己的五脏庙,当官有啥好的,搁着战乱年代,当官的还不见得顿顿都有大鱼大肉呢。
秦人喜欢吃面,老汉若是愿意的话,可以顿顿吃肉,可他是秦人,一天不吃一碗裤带面,心里就憋得慌。
这个生活习惯,大概每一个秦人都有。
渭河是大秦帝国的母亲河之一,重要关口,都有重兵把守,几乎没有妖兽敢来渭河附近栖息。
老汉居住的地方,真的计较起来,还是一个风水宝地,可也只适合老人居住了。
若是年轻人在这种荒无人烟的地方住着,别的不说,就算想要去青楼里热乎一下,连花钱的地方都没有。
想喝口酒,怕也只能喝自家酝酿出来的包谷酒了。
走着走着,元正在一片小山坡上,看到了野猪抛出来的大坑,一行清晰的野猪脚印,往东面的山头而去。
元正刚准备提议去猎杀这头野猪,老汉却说道:“这是一只落单的野猪,不能动。”
以前打猎的时候,元正也没怎么遇到过野猪,几乎都是以猎鹿为主,偶尔捎带些羚羊,山牛。
虚心请教道:“落单的野猪,不是正好下手吗?”
老汉耐心道:“这一怕孤猪,二怕群狼,三怕猛虎,遇上这三种猎物,尽量要避开。”
“尤其是孤猪,落单的遇见猎人,会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不计代价的和猎人拼杀,两败俱伤的可能很大,甚至早年间,有人猎杀落单的野猪,还没干过,反倒是被野猪猎杀了。”
“这还有一层原因,落单的野猪,通常都是给自家崽子外出找吃的,故此比平日里更有灵性,杀这样的孤猪,容易惹怒山神。”
“更不能当着野猪的面,杀了人家的崽子。”
“我以前一位老兄弟,就是杀了一头野猪崽子,说来也怪,从那以后,每一次他上山,都会遇到一个头角峥嵘的野猪找他报仇。”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也不知道是第八次,还是第九次,那位老兄弟就被那个头角峥嵘的野猪给伏击了,索性只是断了一条腿,没有伤及性命。”
“可转念回想,两条腿走路多气派啊,一路腿自己心里难受,别人也会看不起。”
元正没有想到打猎里面的讲究这么多,看来自己以前的驱车猎鹿,是真的瞎胡闹。
看来这头落单的野猪,是不能下手了。
雪地里的脚印五花八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