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冬青已经二十岁。
他又要过一次二十岁,在华人习俗观念中,算是个比较重要的年纪,加上平时不怎么举办派对,所以这次秘书团那边问他要不要举办派对,也就同意下来了,而且规格比较高,属于约翰逊家族的游艇就停在的圣弗朗西斯科湾区内的广场上。
游艇这东西平时用不上,在富豪标配中属于比较鸡肋的那种,他暂时还没有购买游艇的想法,不过非常非常想买直升机,因为属于他的小岛今年年底能完成建造,到时候从曼哈顿往返不方便。
同样是在生日这天,叶冬青脑海中灵光一闪,想到件对别人不重要,但对他自己挺重要的事情。
“劳拉!我要把我父母的坟墓,从那个老旧的墓园里迁到我的海岛上!活着时候我没能力帮到他们太多,但现在我已经成功了,我希望他们能够安眠在一座价值上亿美金的小岛上,被草地和鲜花环绕着,不远处就是大海和树林,等到我去世时候就埋葬在他们的身边,成为我家的家族墓园!”
叶冬青语气激动,他考虑十多分钟了,劳拉则是第一位出现在他面前的人。
原本打算在硅谷这边买套房子,偶尔过来办公时候住住的那种临时落脚点,直到现在他每次来硅谷都住在酒店里,不是很方便。但换个角度考虑,属于这些互联网企业的大楼势必会在随后几年内开始建造,到时候直接再总部大楼里留层楼当公寓也不错,似乎没必要现在就买。
劳拉刚到酒店这边,听见叶冬青的话之后略微有点懵,嘴里说着:“哇哦,你确定这是个好主意?我是说没人会随便牵动坟墓对吧,而且Calvary墓园挺不错,我父亲也埋葬在那,毕竟是纽约最大的墓园,而且皇后区比较近,就在告诉公路旁边。”
他经常去扫墓,一旦想念他们就会过去,上次是在去年年底,把几份跟自己有关的报纸和杂志烧过去,告诉父母自己成功了。
哪怕只学到点华夏文化的皮毛,叶冬青也知道迁坟动土什么的是大忌,已经埋葬了好些年,正在犹豫当中,坟墓作为生者与死者之间联系的载体,他只是希望哪怕去世了,他们也能“过得好一点”,但也有可能保持现状才更适合他们。
“就是因为不确定我才会问你,以后再考虑一下吧,我记得我父亲去世前有关节炎,收拾遗物时候还有几盒贴膏没用掉,说不定他讨厌海边的湿润气候呢,而且身边没邻居。”
劳拉表情纠结,抬起胳膊阻拦他继续说下去,告诉道:“停下,听起来有点诡异了,虽然我知道墓园很棒,但还是有点害怕哪种地方,最近刚看了些恐怖片,请你不要毁掉我这完美的一天,OK?”
认识那么久了,彼此间说话也比较随意。
叶冬青放弃在那种话题上纠结,好奇问道:“完美的一天,你应该知道今天是我的生日对吧?”
“当然,我还特意为你准备了一份礼物,让我高兴的事情在于从没有那么多漂亮女人恭维我,有人甚至为了参加这场派对,专门送给我一个爱马仕限量版铂金包,不适合我的气质没错,但是真的好贵啊!”
等到劳拉说完,叶冬青才察觉到她手里的那个白色皮包,站在男性的角度,很难在这些事情上跟姑娘们达成某种共识,汽车、飞机什么的好歹有点科技含量,手表也有种机械学上的美感,而皮包?不过是几块皮料,还是通过血汗工厂里的廉价劳动力制成,成本主要都在品牌影响力的推广上。
相比而言,女性的钱确实好赚。
他开玩笑道:“这是我的派对,所以有人给你送礼,应该分一半给我,直接折现就可以,我不想只拿到半个包。所以已经安排好了对吧,我公司那帮人对这场派对具有非常高的期待,但愿别破坏他们的家庭关系才好。”
“你确定不是为你自己找来的美女?”
因为想要动她的包,劳拉瞬间就记恨上了,说话也不客气。
“只是一场派对而已嘛,缺少了漂亮女人,总归会有些乏味,你自己玩吧,我去招待我的朋友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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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里查德·洛克菲勒几乎是央求着叶冬青,让他帮忙将蕾妮怀孕的事情保密。
对于一位花花公子而言,这种事简直不亚于五雷轰顶,除了患上某些乱七八糟的疾病之外,剩下的可怕事情里,怀孕就是其中之一。
比怀孕更可怕的是,孩子已经生下来,里查德找不到能谈论这件事情的人,或者说为了家族的颜面,不愿意跟别人谈起这种事,叶冬青则成了最好的交谈对象。
此刻差点被一口雪茄呛死,叶冬青用一种写满难以置信的表情,问理查德说:“只给了一张二十万美元的支票?你确定给这么点钱就能把她打发掉?我应该跟你说起过她父亲在做石油生意对吧,怎么可能在乎这么点钱!”
“当然不会这么简单,我只是不希望一次性给太多钱,让她们产生还能索要更多的错觉,同样是一百万美金,分五次给效果肯定更好,人生多奇妙啊,我居然有了位女儿。”理查德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