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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6章 天边的草原(2 / 2)

问为什么,她可是个忠实的小听众,而且已经被于大海带到了草原的画面中。

于大海得意的说那是因为我跟草原上最凶恶的一群狼的狼王打了一架,把它打的屁滚尿流,从此再也不敢靠近我的牧场。

每一群狼都有一只头狼,所有草原上的狼群也都认一只狼王。草原上的狼都是灰色的,但狼王却都是浑身雪白,眼睛血红……要不能是狼王么?

惠美大为佩服,大海哥哥……大海你还英勇呀,你都敢跟狼王打架!于大海撸起袖子,给惠美展示自己胳膊上的伤痕,当然主要的目的是展示自己强壮的手臂。上面果然有一片斑斓的暗红色的伤痕,看起来的确是触目惊心。

但天知道这其实本根不是什么狼王咬的,要是被狼咬住了胳膊,那这条手臂就算是废了。狼的凶狠就在于只要咬住了血肉,就算死也不会松口的!而且狼的牙齿不但锋利,还有着极大的腐蚀性,被狼咬过的伤口,都基本很难愈合,只能断臂求生了。

于大海这片伤痕的由来他打死也不会跟惠美实说的,因为这不是狼咬的,而是马咬的。小时候他调皮,在草原上放羊时遇到一匹野马,不管三七二十一追上去就要骑人家。那时候他的本事已经很厉害了,野马尥蹶子也甩不掉他,但是他得意之际,忘了马是会咬人的……

惠美哪里知道这些啊,于大海说什么她都深信不疑。而于大海除了狼这件事吹的很夸张以外,其他说的都是自己的亲身经历,倒也没有编造什么谎话。一望无际的绿色草原,蓝天白云红彤彤的夕阳,漫山遍野的牛羊,炊烟渺渺的蒙古包,套马的汉子,还有热情的姑娘……

惠美双手托腮,大眼睛一眨不眨的瞧着于大海,心驰神往:“大海,草原上那么美丽,可是你为什么要离开那里来到城市呢?我不喜欢城市,太噪杂了,我喜欢简单的生活,就好像呼伦贝尔大草原那样,每天唱着歌儿放羊,多好呀。”

于大海心说你光是看到了好的一面,没有看到苦的一面呢,放牧的生活单调乏味,而且还很累,就你这样娇滴滴的小姑娘,只怕一天都呆不了。夏天还好,冬天的蒙古包里都能冻死人!而且冬天也要放牧,那寒风如刀的感觉只怕惠美你这辈子都没有体会过哪。

还有你以为羊儿都是童话故事里那么乖巧的?妈的一个个皮着呢,要不然皮鞭子你以为都是干什么用的?你瞧着牧人们放羊容易,人家可是从小就干这个的,要是外行,别说放羊,你把它们从羊圈里赶出来都费劲!

还有收拾羊圈,那可是又累又脏的活儿,厚厚的羊粪冻的像是水泥块一般,要一点点敲起来再搬出去晾干,冬天就用它们来取暖。还有接羔的时候,连着一个礼拜都几乎不能睡一个囫囵觉,还有剪羊毛,打草,比农活也清闲不了多少……

更主要的是寂寞,于大海的养父是个喜欢喝酒的汉子,每到冬天较为清闲的时候就背着一条羊腿满草原的去晃悠了。这一去半个月回来都算是快的,有时候一个月都杳无音讯。蒙古人不但好客,还好酒,溜达出去无论遇到哪个包儿都一定会喝的烂醉如泥。

他背着的羊腿号称礼物,但是转一圈回来保证羊腿还在,不过当然不是他带走的那一只了。而是每到一处,人家收下他的羊腿后又会给他重新带上一只。所以这一圈酒喝下来,什么挑费都没有。这也是草原上的规矩,若是有人来到他们的包里,一样是这个待遇。

他当时还只有十二岁,一个半大孩子每天要照顾五百多只羊,十来头牛还有十来匹马,真是很不容易的。干活儿什么的倒算了,他都没问题,但是寂寞受不了啊。大雪封路的时候,整整三四个月都见不到一个人,若非亲身体验,那种滋味是绝不会想象的到的。

他为啥酒量这么大,就是那时候练出来的。一个人无聊就只能喝酒,出去放羊的时候腰里就带着两三斤酒,回来全部喝光,晚上睡觉前为了御寒也要喝个半斤八两,一来二去,他喝酒都快不知道醉了……

几乎所有的蒙古人都喜欢酒而且酒量甚豪,也大多都是因为这个缘故,而不是天生就喜欢喝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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