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力似乎都集中到了一条金毛犬身上去了。
按理说,一个肩披长发的男青年,走到那里都会被留意,而此刻却被忽略了,居然是被条狗替代了,文艺青年第一次倍受无视。
“他应该阻止了!”文艺青年心里嘀咕着,目光又投到了金毛犬身上,白话应该阻止金毛的行为,爪子那得多脏不是。
白话头都没抬,只顾吃美味的鱼头。
“什么情况?”文艺青年心里惊呼,看了一眼小伙。
“是这样的,他从来不阻止,至少我没看到。”小伙嬉笑着回答,相比文艺青年他是先知,有点嘚瑟的意味。
金乌把爪子搭在盘子沿上,稍用力下压,然后往身边收爪子,桌面光滑,盘子发出轻微的声音一点点向它靠近,到了桌子沿才收回爪子,感觉好辛苦一样,收回的爪子放回椅子面上,扯出一抹笑容对着白话。
文艺青年盯着,还没等他反应过来,金乌倏地咬起一只猪蹄,前爪抬起腾空,后背靠在椅子背上,像人一样坐上,空出前爪按着猪蹄,侧头开啃。
“它大概忘记了自己是条狗吧。”文艺青年忍不住笑道。
“它就不是一条普通的狗,长见识了吧!”小伙一直给文艺青年灌输金乌的特别。
文艺青年微笑回应,其实前肢抬起的狗不是没见过,多了去了,还能走路的,比如泰迪。
可是要说前爪当手用的,他着实是第一次见。
不仅是文艺青年第一次见,白话也是第一次见,有些错愕,大概是白话不喂它,然后它自己琢磨着来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