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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给女孩矜持的时间(1 / 4)

大年三十一夜,有了安夏陪伴的结果就是——

大醉一场!

喝完了一瓶香槟,安夏还觉得不够尽兴,居然从姜锦家里翻出了几瓶红酒!

本来喝了小半瓶香槟,已经有点醉醺醺的姜锦,看到这几瓶红酒一下子就醒了。

“我怎么不知道这橱柜上面还放着酒?”

姜锦开始怀疑自己的记忆。

安夏却神秘一笑:“你当然不会知道了,因为这是我藏在这里的!哈哈!”

她大笑一通,然后就像个迫不及待的酒鬼,拿着开瓶器把红酒果断打开,倒入玻璃醒酒器里,红色液体在灯光下折射出美丽的瑰色。

“太漂亮了。”安夏狠狠吸了口气,闻到那迷人的香味,眼睛放着狼一般的光彩,“果然不愧是我大哥酒柜中的珍藏!也不枉我偷拿出来!”

她不敢放在自己家里,怕大哥突然过来人赃并获。就索性趁着姜锦不注意的时候,藏在了她的橱柜。

姜锦一听,安夏的大哥?就是那位在京城最繁华地段拥有一座商场的那位?

这酒是安夏偷偷拿来的?

“如果你是大哥的珍藏,你这样偷偷拿了,会不会不大好?”姜锦因为担忧,酒醒了三分。

安夏才不担心:“管他呢,我喝都喝了,他还能让我吐出来不成。”

安夏觉得红酒醒得差不多了,倒入杯中,递给姜锦。

“不行,我不能喝了,再喝我就要晕了。”姜锦一个劲儿摇头拒绝。

“怕什么,我们在家里,喝醉了倒头睡就是!”

姜锦觉得安夏说得好像也有道理,就接过了酒。

不愧是连安夏都馋得不行的酒,入口就是一股果木清香,姜锦居然尝不到多少酒味,只有馥雅浓郁的芳香在舌尖萦绕,哪怕吞入腹中,也齿颊留香许久都未曾散去。

“好喝吧?”

“好喝!”

于是,两人一边胡乱聊着天,一边喝着红酒,坐在柔软的羊毛地毯上,狼狈放肆得像两个女酒鬼。

姜锦听安夏哭诉自己的苦逼的暗恋:

“你说他不喜欢,就别撩我啊,明明我都要放弃了,打算彻底了解这段无疾而终的暗恋了,为什么他又要出现在我的人生里,呜呜呜,莫问那该死的小子,大混蛋!”

姜锦抬起朦胧氤氲着袅袅白雾的眼睛:“他,怎么撩,撩你了?吻你,了吗?”

安夏愤怒地一抹泪:“他!就像我心目中的盖世英雄!踏着七彩祥云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夏夏你喝多了,我们去房间里睡觉吧。”

“我才没有!”安夏两颊通红,断然否定,又一口喝干了杯里的红酒。

要是安夏那嗜酒如命的大哥,看到安夏这么糟蹋他几千美刀一瓶的上品红酒,估计想把这小妮子跟小时候一样,狠狠揍一顿屁股!

姜锦搂着她的肩膀,听安夏讲述又撩拨了她心弦的那个男人。

“林子业那个家伙阴魂不散,老是在我身边出没,我都烦得不行了,正想要找个机会收拾那小子一顿呢,嗝。”安夏打了个酒嗝,张嘴就是浓浓的酒味,晕乎乎地跟姜锦吐露心事,“然后莫问那小子就出现了,他装成我的男朋友,把那小子奚落了一顿,顺便把自以为是的**丝男林子业,嗝,狠狠碾压成渣!”

安夏越说越兴奋,眼睛晶亮得像个孩子般天真:“你不知道!莫问他,嗝,太帅了!林子业在他面前就是土鸡瓦狗!他就用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就,就”

姜锦把安夏抱得紧紧的,任她靠在自己的肩上,眼泪横流。

“我知道,你还是喜欢他。”

安夏喃喃:“是啊,我还是喜欢他,那么那么喜欢。怎么办姜锦,我生的名为莫问的这场病,一辈子都好不了了”

“会好的。”

“我不想喜欢他,我真的不想喜欢他。”

“夏夏,他终究会过去的。”

姜锦了解安夏,知道她不想在明知对方有喜欢的人的情况下,还死乞白赖地追在对方身后。

她已经过了不要脸小女孩儿的年纪,她是安夏,她有自己的骄傲和尊严。

没关系的安夏,总有一天,你会遇到属于你的英雄,踏着七彩祥云,出现在你的人生里。

一夜醉酒无梦。

一大早,姜锦是被震动的手机给吵醒了。

她连眼睛都没睁开,朝着震动所在的方向摸索了一阵,才终于把手机攥在手心,好一会儿才闭着眼睛接通,放在耳边:

“喂?”带着浓浓鼻音,让素来如溪涧鸣泉的清泠嗓音,变成糯米糍般的香甜软糯,少女的撒娇就在耳边回响,再冷硬的坚冰也会化为春水。

对方的声音却陡然一沉:“还没醒?”

宿醉让姜锦连根手指头都不想动,手机搁在脸上,整个人还是趴着没睁眼,只迷迷糊糊地问了:

“谁?”

“我是顾寒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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