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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四章 朝廷心腹续(1 / 2)

某官署,议事厅,墙上挂着一块白布,周法明站在布前,看着一众属下,面带笑容。

白布上书四个大字:

心朝

腹廷

周法明拿着棍子,指着布上的字,问道:

“看看,这四个字,是什么字?你来念念。”

“呃...朝、心、廷、腹”

“错,要从上往下竖着念,从右往左念。”

“朝、廷、心、腹。”

“对了,就是‘朝廷心腹’四个字!”

周法明指着自己在白纸上写的四个字,向属下们灌输概念,他又拿出两张纸,贴在“朝廷心腹”左边,再问:“现在呢?”

“呃,朝廷心腹大患。”

“没错,多了两个字,意思就完全反了,大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周法明发问,见着属下一个个摸不着头脑的样子,他点出关键:“执法,是朝廷心腹,执法枉法,那就是朝廷心腹大患!”

“本该是朝廷心腹的执法者,结果枉法,欺上瞒下、巧立名目、盘剥百姓,这不就是心腹大患么?”

“有了毛病的心腹,不能再用,所以,要有警察厅,作为新的朝廷心腹,给长安城带来新的秩序!”

周法明指着另一张图,图上画着一个树状图形,各树枝末端画着密密麻麻的方框,他继续说下去:“警察厅,如今正在筹建,绝大部分人员,都是另行招募,不许带有官署里的陈规陋习,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警政如何办,没有先例,所以一切都在摸索之中,大家要是想到什么好点子,可以说出来,发现什么问题,也可以说出来...“

周法明在岭表待了数年,去年才回来,在长安做京官,任秋官府司宪,掌刑罚,如今豳王执掌朝政,命杨济筹办京畿警察厅,周法明被调去给老上司当佐官,再次披荆斩棘。

警政,自古未有,周法明一开始也搞不清楚这“警察”二字做何解,随着《操办警政章程》的拟定,他和同僚们才渐渐搞清楚。

简单来说,维护治安、去民害、卫民生、检非法、索犯罪,这就是警察。

进一步说,警察是“强化”了的“专业执法力量”,是王法能否正常实行的基本依仗,是“正义”的化身。

地位很重要,所以别称“朝廷心腹”。

京畿警察厅是有别于六官体制官署的机构,成立后,朝廷对于长安居民的管理,能够真正的做到细化,有效对付长安城内魑魅魍魉们。

首先,是更加严格的户籍管理,其次,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也得到强化,而特别强化的一点,是对于奴婢、部曲的加强管理。

朝廷现有的体制,当然有一套管理制度和机构,来维持治安、管理百姓,其中就包括对官奴婢、私奴婢等贱民的管理。

但丞相对现有体制不满意,所以要设京畿警察厅,加强管理,而周法明就时不时召集属下开会,向大家强调这一点。

奴婢的买卖必须“严格受控”,无论是权贵、大户、豪商亦或是寻常百姓,买卖奴婢都要登记,蓄养部曲不是不行,但必须登记在册。

不登记也可以,一旦犯法被抓,若没有正当的身份证明,视同无主之物,充公。

郎主要领人回去,可以,缴纳罚金。

这只是警察厅职能的一部分,然而,仅仅是加强奴婢管理这一项内容,就足以让警察厅忙得焦头烂额。

长安,是大周国都,城里权贵多如狗,纨绔子弟满地走,各种豪商、大户数不胜数,为其服务的奴仆数以万计,想要有效管理,难如登天。

单说登记一项,一个奴婢要在警察厅下属的警察署登记,必须建立“个人档案”,这档案不仅记载姓名、性别、籍贯、所属主家就了事,还必须附有肖像画。

或称素描,警察将此人的样貌画下,存入档案,以免有人冒充。

与此同时,还要留下指纹,以及测量身高、体重。

登记一个人、十个人甚至百人,不是问题,登记上万人,那就是大问题,光是要加强管理奴婢,就能让警察们,忙得脚不沾地。

但再难也要做。

之所以如此,是为了保证奴婢不会被主家随意杀害、抛尸,长安城内外经常出现的无名尸体,就是因为身份无法核实,导致凶手逍遥法外。

让凶手逍遥法外,是执法者的耻辱。

而加强人口管理,也能有效打击贩卖人口的不法行为,让长安城内各里坊,不再成为藏污纳垢的污秽之地。

更能一定程度上防止别有用心之人,蓄养大量死士,图谋不轨。

周法明知道,这一点,是丞相极其看重的。

故杞王就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大街上遇刺负伤,最后伤重不治,这种事情发生在长安,让人只叹长安不“长安”。

周法明知道丞相对警察厅寄予厚望,所以继续给属下打气:“诸位,丞相之所以要组建警察厅,就是要确保长安城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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