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接通,对面传来了一个略带沙哑的男子声音:“你好,请问哪位?”
陈行从听筒中听出对面的环境音中一段轻快的音乐,说明的确是像是在KTV这样的环境中。但是却又不算嘈杂,这说明对方很有可能不在包厢内,那么也就是说,对方应该是在包厢外面的过道里。
再然后根据谢芳室友对包仔外貌的形容:消瘦,戴眼镜,正站在放着轻快音乐的包厢外过道里打电话的男子。讯息已经十分明确了。
所以,陈行很快就锁定一名看上去大概二十八九岁左右,西装革履的青年人。
陈行走到此人的面前,问道:“包哥?”
“你是?”
青年人疑惑的看着陈行。而后者摇了摇手里的手机,然后拿出了自己的警官证:“警察。”
包哥面色一变,扭头就想要逃跑。然而在陈行的面前,他怎么可能跑得掉?还没回头,便被陈行抓住手腕反拧摁在了墙上。
“旁边这个是你的包厢?”
包哥艰难的点了点头。陈行直接押着他走进去,昏暗的灯光中,坐着七八名男男女女,陈行直接把大灯打开,将音箱直接静音。在这群人怒骂之前,将自己的警官证仍在桌子上:“警察办案,闲杂人等都出去。”
这群人听到“警察”两个字,一窝蜂的轰散而逃。陈行将包仔扔到沙发上,然后在取回自己的警官证的时候,眼睛扫到桌子上散乱的白色粉末的时候,便知道为什么刚才这家伙想要逃跑了
“原来是在聚众.吸.毒,早知道就不放那群家伙走了,还能赚点积分。”
心中吐槽了一句,陈行坐在这家伙的对面:“叫什么名字?”
“包玉露。”
陈行看着眼前这个穿着西装的男子,难怪这家伙对外都称包哥而不说全名。对一个男人来说,这名字的确是有些难以启齿。
“好,包玉露。我怀疑你参与了一起凶杀案,如果你想洗清你的嫌疑的话,就全力配合我。否则的话......这些东西够你进去蹲几年了。”
陈行扫了一眼桌上的白色粉末。
而包玉露一听,垂头丧气的脸一下子抬了起来。
他原本以为面前这个警察是为了缉毒而来,想着自己人赃俱获算是跑不掉了,但是听其口中的意思,却不是如此。因此连连点头:“警察同志,你要我怎么配合?我一定全力配合!”
陈行点了点头,很满意他的态度,问道:“谢芳,你认识不认识?”
“小芳啊?我认识啊。她不是失踪了吗?”
陈行眯起了眼睛:“你知道她失踪了?”
包玉露说道:“是啊。我手底下的姑娘,基本每天我都会有联系的,小芳都三天联系不上了,我当然知道了。”
“那你和她最后一次联系是什么时候?”
包玉露说道:“最后一次联系是在4号的晚上。那天有客人打电话过来说要找个小姐上门,我就让小芳去了。从那次开始,就再也联系不上了......”
说着,包玉露苦笑了一下:“警官,做这行的你也知道,名声不好,而且危险性也不低。谁知道会出什么事情。我和那些女的也只是合作而已,所以就算她们失踪了,我也管不着啊。”
陈行没有理他,继续问道:“那那天的那个客人......你是否认识?”
包玉露摇头道:“不认识。我有两个手机,一个是私人号码,另外一个是工作号码。这个工作号码印在很多卡片上面分发到酒店,宾馆之类的地方,我哪知道是谁打过来的。”
“把那个号码告诉我。”
包玉露连忙翻找自己的手机,一阵翻找之后,找出了一个号码。
陈行看了一下来电日期,是4日晚18:34分。然后将号码记了下来。
再然后,又问了一下旁枝末节之后,陈行放过了包玉露。因为就他所看,这个家伙应该也对详情不了解,只是云里雾里的一环而已。而线索,已经筛选到了手上的这个电话号码上。
本国的电话采用的是实名制的方式。每一个电话都对应身份证号码。因此陈行回到了刑警大队之后,很轻易的就查到了这个电话号码的主人,乃是一名叫做王思思的女人的电话。
不过再往深一查,发现这个叫做王思思的,在五号去过移动大厅补办SIM卡,那么也就是说,她的电话卡,应该是在四日就丢失了。
一层层剥到最后,才发现那幕后黑手果然不会留下这么明显的痕迹。
陈行只能再上门寻找到了这个王思思。一番了解之后,知道了此人的手机丢失的时间地点,是在A区落华街道。王思思之所以如此肯定的原因是:她在落华街道前,还在打电话,之后将手机放在身上,等绿灯过马路,等过了马路之后,就发现手机不见了。
陈行谢过告辞,再回到刑警大队,一看天色已然黑了。漆黑的夜笼罩着外面的城市,霓虹闪烁但是在漫无边际的黑幕之下却显得如此单薄熹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