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读零零>都市言情>宸系灵心之邪王霸宠> 第一百一十章 凤凰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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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凤凰血(1 / 2)

宸王府,莲湖。 “待到酒清醒,她无影、原来是梦里···原来···是梦里。” 赏花亭内,君逸宸斜躺在软塌上,一袭白衣,纤尘不染,右手撑着额头,左手随意搭在屈起的膝盖上,如墨的发丝仅用一根白丝带松松垮垮地扎着,随意置于肩头。 和箫灵第一次见他时的场景几乎一模一样。 只是,莲湖的荷花荷叶已枯萎,早已不复当初‘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夏日美景了。 软塌前的一张红木桌上,已经摆满了两排已开瓶塞的竹叶青,唯一的一个白玉酒杯里也滴酒不剩。 他抬眸往亭外看去,想寻找那道纤细的熟悉身影,视线却被桌上的酒瓶给恰好挡住。 凤眸一沉,搭在膝盖上的左手朝上,掌心中、淡淡白光忽然咋现,手腕一转再一击,只见淡淡白光直直往酒瓶的位置射去。 瞬间,瓶子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化成粉末,最后消失不见。 桌上,只剩一个白玉杯静静的纹丝不动。 “灵儿。” 亭外,他好像看到了那个拉下衣领指着自己血肉模糊的肩伤又小声抱怨的狼狈女子。 再眨眼时,那道自己日思夜想的身影已消失不见,石桥上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他眸光突然黯淡。 嘴角勾起一抹落寞的笑意,“这就是所谓的幻觉吗?” 半晌,他伸手自怀中掏出两样物品。 一个是凤凰玉佩。 另外一个是照片手链。 这两件物品是箫灵当初为了留在宸王府养伤而拿来作抵押的。 修长润泽的手指在照片上来回抚摸,看着照片上那女子开怀的笑颜,他眼底闪着柔和的眸光,粉红色薄唇也跟着微微上扬。 半盏茶的时间过去了,他的目光还是停留在刚刚那张照片上,似乎要把自己融入其中,与那在悬崖边回眸一笑的女子共赏云霞美景。 在君逸宸看得正入神时,石桥上,六道身影由远及近朝赏花亭的方向缓缓而来。 片刻,一行人、五男一女已经笔直的站在了赏花亭外的空地上,近看,五个男子均是一身黑色劲装,各个英姿飒爽,气宇不凡。 只是···俊颜上的神色却各有不同,有冷漠的、有温和的、有沉稳的、也有淡然的,还有面无表情的。 而站在众男子中间的蓝衣女子,她面色相对来说就显得比较柔和。 一袭淡蓝色紧身裙,裙摆一分为二,前面的裙摆只到膝盖上方一尺的距离,后面的裙摆却长至脚跟,一双红色长靴衬托她的双腿更加的纤细修长,年纪大概十八九岁,淡淡的公式化笑容一直在绝美的容颜上绽放,一双美眸隐隐透着一股精明。 纤细的手上捧着几本厚厚的账本,却没有一点吃力的迹象,还气定神闲地站在高出她一个头的众男子中间,显得毫无压力。 一刻钟过去了,亭内的君逸宸还是没有抬头,而亭外的六人谁也没有出声打扰,每个人脸上也没有露出一丝不耐。 好像对这样的场景已经习以为常了。 此时,夕阳西下,晚霞红透了半边天,几缕余晖斜斜的照射在几人身上,映在地上的影子随着太阳的慢慢沉落而越拉越长。 在众人觉得还要再等一个时辰的时候,君逸宸终于动了,他小心翼翼的把两样物品放回到怀中,才看向亭外的蓝衣女子:“雨燕,四国内的酒楼生意如何?” 雨燕往前一步,恭敬低头道:“回王爷,四国内近百家酒楼都经营得很好,一年来收入只增不减,虽不至门庭若市,但每天客流也都络绎不绝。” 双手捧着账本往前一递,“王爷,这是一年内所有酒楼的总账单,请过目。”她脸上的笑容依旧还在。 “放桌子上。”君逸宸瞥了一眼前面的红木桌。 雨燕把账本放到桌上后再退回原位站定,见君逸宸一本一本地翻看,她又问道“王爷,月账本总共有几十箱,是否要抬到王府?” “跟往年一样,当柴烧了。”君逸宸头也不抬地回道 “是。”雨燕再次恭敬低头,眸中露出了一抹‘就知道是这样’的意味。 “夜凌,一年内,进入前十的杀手有多少。” “回王爷,有一千五百人。”排在最左边的黑衣男子向前跨一步,双手抱拳道。 看着前方那个冷漠又不苟言笑的少年,君逸宸勾唇,“不错,有进步。” “王爷,今日血魂宫内接到一笔大单,出价十万两黄金。”夜凌眼神微暗。 “哦~目标是谁。”君逸宸扫了他一眼。 “东晋宸王殿下。”夜凌一本正经地回道。 君逸宸邪魅勾唇:“夜凌啊~本王才值十万两黄金?” 夜凌嘴角不易察觉的微抽:“王爷的身价不是银子可以衡量的。” 君逸宸凤眸含笑:“恩,这个答案本王很满意。”随即又邪肆道,“接任务,十万两黄金,勉强可以给灵儿买五年的冰糖葫芦。” “属下领命。”夜凌身体微微一晃,刚刚还微抽的嘴角现在已经蔓延到了脸夹上。 十万两啊,还是黄金··· 王爷对黄金的定义还真是···这话要是被那些百姓听到了,估计会当场吐血而亡,连抢救的机会都没有。 看了一眼亭内慵懒邪魅的男子,他再次开口:“暗杀行动要如何安排,请王爷明示。” 暗杀别人,他还可以自作主张的吩咐宫内的杀手去执行任务,但···目标是作为血魂宫宫主的王爷的话,目前为止,他还没有那个胆子。 “简单,你率领五百名一等杀手进入王府和青衣侍卫打一架就行了。”君逸宸戏谑地看了一眼夜凌和那一直面无表情的风玄,慢悠悠道,“时间就定在月黑风高、伸手不见五指的丑时即可。” “结果嘛···就回复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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