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猛从多功能通讯器的相册里调出一张坤巴罗的照片进行比对。 他必须确保面前的这个人就是坤巴罗,而不是坤巴罗的替身。 替身永远是替身,两个不同的人即使长得再像,即使是一对同卵双胞胎,长相上也不可能没有一点区别。 比如五官的比例,眉毛的粗细,耳垂的大小,哪里长了一颗痣,哪里有道皱纹,哪里有个疤痕,这些都是可以确定嫌疑人身份的细部特征。 通讯器里储存的照片是坤巴罗本人的,面部的一些细部特征都被标注了出来。 经过认真对比,秦猛完全能够确定跪在他面前的这个家伙就是美洲狮希瓦尔·坤巴罗。 那个臭名昭著的大毒枭,那个杀人无数双手沾满无辜者鲜血的恶魔。 秦猛又大声问坤巴罗道:“名字?” 坤巴罗颤抖着道:“希……希瓦尔·坤巴罗。” 验明正身后,秦猛又将通讯器的程序设定在拍照功能上,从正面为坤巴罗拍了几张照片。 坤巴罗颤抖着声音说道:“两位兄弟,我知道你们是米国联邦派来的特种兵,只要两位兄弟能高抬贵手……” 秦猛笑了笑:“坤巴罗,我让你死个明白,我们不是政府军,我们是私人雇佣兵!” 坤巴罗似乎看到了一线生机:“两位兄弟,既然……既然你们是雇佣兵,既然你们只是为了钱而战斗,那就好说了。只要你们放了我,我给你们钱,不管你们的雇主给你们多少钱,我都加倍。不,我给你们一千万美金……五千万……不,一亿美金……” 坤巴罗既是当地反政府武装首领,又是个大毒枭,身家上百亿,一亿美金绝对拿得出来。 不过这钱可没有那么好拿,就算坤巴罗事后不赖账,雇佣兵公司也会派人追杀背叛公司的雇佣兵。 拿到了钱却要整天提心吊胆到处逃亡,即使是再见钱眼开的人也不会愚蠢到这个地步。 秦猛只是笑了笑,然后向侯飞点了点头,随即闪身退到了一旁。 坤巴罗似乎已经意识到了他的末日即将来临,张着两只手朝着秦猛大声哀求道:“no!no!sir,我不想死,求求你,不要杀我!不要……” 侯飞二话不说,直接扣动了扳机。 带消声器的手枪发出“啾”的一声响,子弹从坤巴罗的后脑射入,从坤巴罗的额头穿出。 子弹造成的空腔效应让坤巴罗的额头瞬间爆出一个大洞,各种炸碎的机体喷溅而出。 手枪子弹直接贯穿了坤巴罗的头部,直接破坏了坤巴罗的大脑——也就是人体的中枢系统。 坤巴罗的身体直接向前趴在了地上,蹬了两下腿就没了动静。 这个曾经让无数家庭家破人亡的恶魔终于结束了他罪恶的的一生,也算是恶贯满盈了。 处决了坤巴罗后,秦猛又让侯飞把坤巴罗的尸体翻过来。 他拿着多功能通讯器,从不同角度又给坤巴罗拍了几张死亡照片。 有了这些照片,突击队的兄弟们回到新约克就可以从泛美公司领钱了。 拍完照,秦猛用中文对侯飞道:“猴子,你马上去天台把直升机控制在手里,我回去救汉娜。” 秦猛和侯飞是同胞,两人单独在一起的时候根本没必要讲英语。 侯飞刚要走,秦猛又叫住了他:“猴子,汉娜的事不要和任何人说。如果有人问起,你就说当咱们上来的时候,汉娜被单独关在一个房间里,坤巴罗他们还没来得及对她做出伤害。记住了,无论到了什么时候,我们都只知道一个事实,那就是汉娜从未遭到敌人的侵犯,明白吗?” 侯飞多聪明,对着秦猛一本正经道:“秦sir,谁说汉娜被敌人侵犯了,你看见了?反正我是没看见。” 秦猛笑着道:“猴子,好小子,有你的!” 侯飞刚要转身,忽然看到了秦猛腰里插着的那把金色的沙漠之鹰。 坤巴罗的这把沙漠之鹰,枪身长达二十七厘米,属于大型狩猎手枪。 侯飞嬉皮笑脸道:“秦sir,坤巴罗的这把枪真不错,枪身好像是钛合金做的,手柄上还镶了黄金,简直太漂亮了!” 秦猛从腰里拔出沙漠之鹰,递给侯飞道:“一个玩具而已,既然你喜欢,归你了!” 秦猛说的没错,别看世人把沙漠之鹰吹得多么牛多么厉害,其实沙漠之鹰根本就不是世界上性能最优良的手枪。 大部分沙漠之鹰都属于大口径重型手枪,是一款威力巨大的手枪。 沙漠之鹰非常适合野外狩猎,打个驯鹿打个狗熊什么的还行,问世以来一直受到有钱人和收藏家的狂热追捧。 但沙漠之鹰有一个致命的缺陷,那就是枪身太长重量过大。 一把空枪的重量就高达两公斤,都快赶上一支轻型模块化突击步枪了。 而且沙漠之鹰还不具备步枪的射程和杀伤力,而且后坐力巨大,体重较小的人根本无法稳定操控。 相较于伯莱塔92f等设计精良的世界王牌手枪。 沙漠之鹰的设计结构也过于复杂了,可靠性极低,很难适应战场上复杂多变的环境。 而且因为过度追求杀伤力,机匣容易过热,容易造成撞针老化和卡壳等多种机械故障。 沙漠之鹰之所以被吹得神乎其神,主要是好莱坞大片的功劳。 尽管沙漠之鹰距离世界王牌手枪的距离还差十万八千里,但因为其张扬的外型看上去非常霸气,非常容易制造完美的视觉效果,从而抓住观众的眼球,所以从问世的那一天起,就一直深受好莱坞导演和动作巨星的喜爱。 由于沙漠之鹰超大的尺寸和重量,加上性能太差,根本不适合作为单兵武器装备部队。 尤其是以战术灵活著称的特种兵部队,更不可能把沙漠之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