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兄弟一起来到餐厅时,粟融宇就穿着他那件新毛衣了。
所有人的目光,包括钱嫂,似乎都在这件毛衣上掠过一遍,而涂恒沙的目光,却掠过陈琦。
孩子是最没心机的,指着粟融宇说,“这个衣服是我妈妈买给粟叔叔的。”
粟融宇拈了只鸡翅,笑,“我就是粟叔叔!”
“不是,是这个粟叔叔的。”诺诺又指了指粟融归。
“他是我哥,他的就是我的。”粟融宇继续逗他。
诺诺皱起了小眉头,“不对,妈妈说,别人的东西不能要。”
陈琦不能再让诺诺说下去了,赶紧阻止,“诺诺,如果别人愿意送,就是可以要的,粟叔叔是这位小粟叔叔的哥哥,可以送给他的。”
诺诺的小眉头还皱着,过了一会儿,从椅子上滑下来,走到涂恒沙身边,拉拉她的袖子,“阿姨,那你可以把粟叔叔送给我当爸爸吗?我想要粟叔叔当爸爸。”
空气里短暂的沉默。
陈琦忽而动了气,将诺诺提走,“胡说八道什么?哪有乱认爸爸的!”而后有些狼狈地笑,“对不起,童言无忌,胡说八道的,别放心上,我带他先回房。”
诺诺哭闹着被提走了,餐厅里气氛一时还缓不过来。
涂恒沙笑着起身,给两兄弟以及钱嫂一人盛了一碗汤,“来来来,试试我的手艺啊!我就是靠这种一锅乱炖把自己养大的!”
小时候不会做菜,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各种食材全部胡乱炖在一起,多年下来,也算是有了乱炖的心得,还颇能入口。
“我给她们母子俩送点饭菜过去。”钱嫂喝完汤,起身拿两个大碗捡了各色菜样,盛了饭,去了西头的客房。
客房里,诺诺已经不哭了,只是锁在陈琦怀里,显得很委屈。
钱嫂把饭放下,自己也坐了下来,朝诺诺伸手,“乖诺诺,我喂给你吃,让妈妈也一起吃好不好?”
诺诺摇摇头,不愿意从妈妈身上下来,钱嫂于是就这样给他喂。
陈琦何其敏锐的一个人,见状便直言,“钱嫂,你是不是有话和我说?”
钱嫂确实是为此而来的,但被她这么一说破,反而有些不好开口了。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陈琦眼眶泛红,“放心,我不是一个少廉寡耻的人,我只是……只是……”
她仰了仰头,将泪意忍下,而后又含着泪笑,“他那么好的一个人,谁能不喜欢?你们不知道我和他一起经历过什么。这几年我常常跟他一组跑新闻做调查,我和他一起去过雪山,上过高原,进过灾区。遇到过雪崩,九死一生,是他把我背回营地;高原反应差点死掉,也是他始终和我在一起;进地震灾区,余震震倒了房子,把我困在废墟里,是他和救援人员把我挖出来……每一次绝望,每一次又重燃希望,而每一次的希望,都是他给的。这样的经历,这辈子都不会再有,也不会跟别人再有,真正的生死与共,想要不喜欢他,真的很难,更何况,我嫁的还是个人渣,而这次被那个人渣差点打死,也是他解救了我。钱嫂,你也是女人,你说,这样的男人,女人能不爱?”
钱嫂给诺诺喂了一勺饭,脸色淡淡的,“既然这样,那粟先生是对你有恩,还有大恩,可你却想着恩将仇报?”
陈琦苦笑,“我哪里想恩将仇报?如果我真的想,早就做了,在涂恒沙出现之前就做了,我知道自己的位置,我也不是爱做梦的天真小女孩,我清楚地知道,我和他经历的一切,他为我做的一切,不过是因为我是他同事,是他的工作伙伴,换成任何一个人,他都会这么做。这些事于我是同生同死情义无价,于他却是职责所在理所当然。惊心动魄又怎么样?生死与共又怎么样?在生命这条漫长的河里,陪他一起慢慢数着时间的肯定会是另一个人,是他喜欢的人,不会是我。他们每天会做一些无聊的事,做顿饭,洗个衣服,聊些毫无营养的话题,他会喂她吃饭,督促她穿衣,给她买零食吃,怕她饿,怕她冷,一会儿不见她,就担心她是不是回家路上不安全,也会吵架,为了不喜欢吃的东西争执,为穿几件衣服抱怨……这些才是让人最羡慕的,平淡而又真实,这才是天长地久,所谓的爱情,只有在柴米油盐鸡毛蒜皮的小事里,才能天长地久……”
“那你还……”钱嫂想起早上那件毛衣。
陈琦长长地叹息,“我不过是……”再次苦笑,“算是我一时抽风做错了,我是想过,既然注定得不到,那留个物件在他这儿,我的感情也算是有所寄托,现在想来,的确是我抽风了。你放心吧,我不会使什么幺蛾子的,我会尽快找房子搬出去。”
钱嫂些许不忍,“也不是要赶你走,我也没权力赶你走,这是粟先生的房子,我只是个帮工的。我这个人比较简单,粟先生和小涂姑娘那么好,我就希望他们好好的,不想他们不开心。你这些话跟我说了就算了,以后可不要在粟先生面前提,就行了。你还伤着,孩子也吓着了,好好养着吧,搬不搬的话,也就别跟我说了,粟先生可没有要你搬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