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松带着一帮新拢来的小混混直接进了三楼的包房,按照常例,他得花费一点小钱,把这帮小兄弟伺候好,因为陈松心里明白,只有不断的请这帮小兄弟吃吃喝喝,才能慢慢的巩固自己的老大地位,这个套路,对于陈松来讲并不难,因为他以前就是这样起家的。
一些以前认识陈松的人,都说陈松这个大傻逼又不干正事,讹来的那点钱,舍不得给自己的父亲看病,却天天酒肉穿肠过,很快会没的,到最后还得再去讹钱,这样恶性循环,陈松就是在作死!
其实这是表象,他们根本不了解陈松的策略,因为陈松在前段时间,带着手下的一帮小兄弟,在城南火车站附近,有一个小餐馆,专门弄烧烤的,他们天天去吃霸王餐,而且一去十来人,喝酒、撸串、骂街,还耍混蛋,顾客都不敢去,最后那个小餐饮开不下去了,关张了,别人一看那情况,谁也没敢接手,没办法,房东只好以不到原来租金的一半,把店竟然盘给陈松了,陈松还起了一个很接地气的名字,美其名曰陈记串吧,继续干着烧烤。
没几天,陈记串吧开了起来,别人在室内经营,他在室内室外都经营,招揽顾客,加上自己就是附近一霸,连打带吓唬的,把附近几个经营烤串的小店给整跑了,没有竞争对手,生意自然不错。
陈松的团队,十来个人,成员构成复杂,基本上都是清一色的街头小混混,素质低下,所以,这个团队,充其量也只能算是一个流氓团伙。
但是社会上的流氓团伙能够生存下来,自然就有其生存之道,多多少少都有一些技能,有的胆大,流窜作过案,有的在火车站长期拎包,有的擅长玩仙人跳,凡此种种,不乏其人。
刚才在走廊里与李维国迎头相撞的那个鸡冠头,在这帮混混当中算是出类拨粹的,狡诈、多变、脑子灵、手快,他叫胡三,在陈松目前这个流氓团伙里算是一个二当家的。
胡三这位二当家的,平时留着鸡冠头,身材瘦弱,但绝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流氓,他跟陈松混,看好的就是天天能够有吃有喝。
陈松带着的一帮人吃吃喝喝之后,就在包房里唱歌,一展歌喉,这也是陈松这帮人麻痹自己的一种方式,似乎这样才能醉生梦死。
今天刚好周末,唱歌的包房几乎都满了,但陈松还是把一个包房的人哄走之后才占了一个包房。
客房供不应求,自然陪唱的小姐的生意也会不差。
“……你特玛的手机老响,能不能老老实实陪老子唱会歌啊?”胡三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一手搂着小姐,一手提着啤酒瓶子,瞪着惺红的眼睛,骂道。
“我来大姨妈了,不太舒服!”小姐陪着笑脸,难为情的回道。
“放屁,来事了还出台,你特玛的装处儿,要高价呗!”胡三素质极低,张嘴就骂,接着直接把手中的酒瓶子戳在茶几上,说道:“这瓶是你的,吹了!”
“……哥,你喝了让我咋喝啊?”姑娘嘬了口烟,回道。
“我特玛的有爱滋啊?吹了!”胡三没犹豫,吼道。
“……不是,哥,你不讲理,凭啥啊?”小姐收起笑容,问道。
“草你大爷的,万爷让你喝,你就得喝,你说为啥?破**电话响多少起儿了?”
“那我喝了!”姑娘看着酒瓶子口还留有胡三的唾沫,咬了咬牙,闭着眼,强行把酒喝了。
姑娘喝完酒之后,手机再也没响,而胡三随后抓起麦克风,搂着姑娘一阵鬼哭狼嚎。
五分钟之后,包房的门弹开,一位着装一看就是领班的小姐,冲着胡三怀里的姑娘喊道:“花花,我打电话你没听见啊?”
姑娘看了看门口领班的,递了个眼神,再看看胡三,说道:“哥,我真来大姨妈了,我去趟洗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