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知道他的身份。现在有人能够把他打进医院,并且还可能送进监狱,塞缪尔知道,雅各布老大在知道这个消息之后,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不清楚,应该是一帮外来的人,我没有在黑人区见过他们,”作为从小就在街头厮混的帮派分子,萨米对于黑人区内的势力一清二楚。
哈莱姆区除了还有几个黑人小帮派以外,还有一些亚裔和拉美裔的街头帮派,但是相比起血帮的实力,只能算是小猫两三只。
血帮并不像维克托所想的那样不堪,它现在拥有成员两万多名,遍布东部11个洲的各大城市,并且正在进一步向中部和西部各洲蔓延,以期待发展成为一个全国性的黑帮组织。
血帮之所以发展得如此之快,是因为它采取的发展模式是分会制,类似于联邦制度,各洲有各洲的利益,因此各个分会拥有非常大的独立性,本杰明·雅各布就是血帮纽约分会的负责人。他们最大的敌人就是同样属于黑人帮派,占据了布朗克斯区的Crips帮派(瘸子帮)。
同血帮一样,起家于洛杉矶的瘸子帮同样也在迅速发展成为一个全国性的黑帮组织,分会遍布各地。在纽约,瘸子帮占据了布朗克斯区的大部分黑人区,同血帮之间争斗不休,很有点美国政坛的红(血帮红衣)蓝(瘸子帮蓝衣)之争的感觉。
双方的矛盾就像是报刊上刊登的两个企业之间的争斗一样,只不过是涉及到“生意”-毒品而已。
两方都同样拥有好的商品,可是谁也不愿意放弃,那么很明显,只剩下最后一个选择,那就是“竞争”。
而相比商业竞争,两个街头暴力组织之间的竞争就充满了血腥和不择手段。根据官方统计,83年纽约一共发生700多件枪击案,其中半数以上是由血帮和瘸子帮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