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后,甜心接到警局的电话,让她过去一趟,说是案子有了新的进展。
临近年底,正是案件高发期。尤其是盗窃案。
警局里格外忙碌,大家都在忙着审讯还有做笔录。
甜心和薄慕瑾去的时候,队长正在忙着询问犯人,负责接待的警员将两人带到了休息室,过来一会,才看到上次负责这件案子的刑警大队的队长走了过来道:“不好意思,队里比较忙,让你们久等了。”
甜心微笑着道:“没关系,你们也是为人民服务。我听说,上次的绑架案有进展了?”
“没错!”队长将一份调查结果放在两人面前道:“根据你们上次提供的线索,我们对宋小姐进行了调查,发现她身上确实存有嫌疑。”
甜心简单地扫了一眼调查结果,就看到上面写着宋瑾瑜xx时间段曾出现在xx地方,其中还有一组照片,拍摄的正是宋瑾瑜进入商场,以及疑似嫌疑人从商场出来的照片。
另外就是宋瑾瑜在商场的消费记录。对方买的衣服跟嫌疑人身上穿的极为相似。
再然后,便是宋瑾瑜当晚回宿舍的时间记录,基本都跟嫌疑人对的上。
“接下来,我们会对宋小姐进行传唤问话,也有可能会直接进行扣押,不知道你们有没有什么问题或者想法?”对方道。
甜心没说话,而是抬头看向了薄慕瑾。
宋瑾瑜对她来说,就是一个单纯不喜欢,现在又多了一条想要害她的人。
如果可以,甜心自然是希望能够依法办理。
只是,对方毕竟是慕慕的学姐,而且这件事十有**是因慕慕而起。
所以她忍不住想要知道,慕慕会这么做?
薄慕瑾则是面无表情道:“我们没什么想法,如果真的证明是对方做的,那就按照警局地规定,依法办理。”
“好的,我们知道该这么做了!”后者道。
从警局出来,甜心心情莫名有些复杂。时不时地看向身边的薄慕瑾。
“怎么了?”薄慕瑾捕捉到她的视线,停下来问道。
甜心咬了咬下唇,开口道:“如果证明是对方做的,她会坐牢吗?”
“会。”
薄慕瑾道:“根据法律规定,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罪。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教唆犯和被教唆犯罪的人形成共犯关系。”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若真的证明是对方做的,便是犯了教唆罪,依法应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不过你没什么事,应该会从轻处罚,估计最多一到两年的样子。”说着,看了甜心一眼,“当然,若你选择不告她的话,也有可能只处罚金!”
甜心抿了抿唇道:“那,你希望她坐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