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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读书的重要性(1 / 3)

这时候刚才烧在山洞里的那一堆火已经燃了起来,也不复刚才浓烟滚滚的夸张,因为后部有缝的缘故,烟开始顺着那个缝隙飘过去,招弟默默的去添了些柴火,保持着它不灭。

暂时好像没有什么事情好做,就坐着等吃好像也太傻了一点,唐珩安站了起来开始清理周围的灌木,招弟找了一根稍粗的树枝,就着被折断处的斜口,沿着洞边开始勾一道浅浅的沟出来。整个山洞都比较潮湿,因此这也不是什么费力的事情,这是防着晚上要是落大雨了水灌进来。

两人各有事情忙,虽然没有交谈,却感觉格外的默契。

等到叫化鸡烤好,两人把火堆转移到旁边没有烧过的地方,现在外面这个平台上,已经有两处相连的地方是被火烘过的了,唐珩安晚上就可以在这里歇息。

招弟用土在山洞深处围出了一个火塘,离被烧过的地方有五六步的样子,这样烟不会熏过来,但是又能感受到热量。

唐珩安一边刨出叫化鸡来剥壳,一边漫不经心的问道:“李娘子怎么知道这样比较好?”

招弟明白他是问为什么会这样的野外生活技巧,毕竟就连很多在野外露宿的男人也最多只是烧堆火取暖以及防范动物,而不会这样麻烦的睡在被火烘烤后的地下的。

为什么知道啊?

只要上过学读过书的人都知道啊,小学课本里早就教过了,可是说了你知道是什么学校吗?招弟觉得,不管过去多少年,她永远都能够清楚的感觉到自己跟这里的人是来自于两个世界。

那些曾经学过的东西,并不会因为这里没有而被遗忘,反而是就因为这里没有,才让自己时时复习着,就怕自己有一天需要用到,却发现自己知道自己学过却已经不知其所以然了,而这里是绝对不会有地方让自己去查找的。简直是比读书时候要考试还要自觉与认真。

而唐珩安的问题招弟也可以糊弄过去,推说自己突发奇想就行,不过招弟没有这样做,或许是今天受了些刺激,让她不断的想到前世,让她想任性一下。也可能是因为她跟唐珩安离开了这里,又是只有偶尔才有交集的陌生人,也可以算是两个世界的人了。这种有一点点熟悉,其实又非常陌生的距离是最好的,能够做一会真实的自我,而且知道有人知道自己会这些。就跟她以前喜欢旅游,在陌生的地方最自由一样。

大家都是接受差不多的教育,在同样的环境下成长,但是又根本没人认识自己,以及虽然认识,但是只了解一点点,这都是既想一个人呆着,但是又怕真的被所有人遗忘,没有一个人记得的小女子能够做到的最好的选择。

“以前曾经听我爹爹提过一些,后来又看了些书,忘记是哪本书里提到了,说直接睡在湿地上容易湿气入体,有损寿元。还说到一些小伤口好像不管它也会慢慢愈合,但是大意之下,没有及时处理,居然能够害壮汉丧命。当时觉得稀奇,记得也就比较深。”所以你这手上的伤一定要引起重视啊!

唐珩安这时候已经把泥全都剥掉了,泥土连着羽毛被撕掉,把鸡垫在一块洗干净的大叶子上,把肚子剖开,一股清香散开,招弟早就做了两双筷子,递给了唐珩安一双,唐珩安撕下一条鸡腿递给招弟,招弟摆摆手:“我不喜欢吃这个,王爷将这翅膀撕给我就行。”

唐珩安没有收回手:“食物足够,娘子不用如此。”

招弟笑了笑:“我真没客气,家里弟弟妹妹都知道,我就喜欢吃这些翅膀啊爪爪啊的,王爷也知道,当初第一个将鸡脚鸭脚单卖的就是我们家!”

那倒是,当初谁不觉得她们傻,这种只有骨头没有肉的东西,单留出来,傻子才会不买肉去买这呢。招弟家的这些鸡鸭因为没有了这个比起别家的好卖不少,令人惊讶的是,那些留下来的东西被她们处理了一下,居然一样卖出了高价,只能感叹这几个孩子一定是父母在天上保佑着他们了!

唐珩安依然撕下了翅膀给她,甚至贴心的把鸡脚也给她撕了下来,看招弟就着野菜啃骨头是一种很新奇的体验,既不像他见过的闺秀们从来不吃这种有损她们形象的东西,也不像要啃这些的军营里的糙爷们,不说别的,就是他们要吃这个也优雅不起来的,可是招弟就偏偏给他表演了一下什么叫优雅的啃鸡脚。

把一小节鸡脚咬掉,闭紧嘴巴,也不知道舌头和牙齿是怎么协作的,吐掉的就是骨头了。唐珩安低下头,吃着多肉的鸡腿,心里诡异的想到:“古有庖丁解牛,今有李娘子吃鸡,都是登峰造极的人物啊!不过这李娘子可真是一个好姐姐,也好养活的很啊!”

然后一路看着招弟啃完鸡翅膀啃鸡脚,吃了鸡头吃鸡脖,没有一点肉的东西,被她吃出了山珍海味的效果,但这一切在看见招弟撕下鸡翘的时候不淡定了,这东西.............

然后就眼睁睁的看着招弟把连男的都很少喜欢的鸡翘给放进了嘴里,眼睛还眯了眯,好似真的非常喜欢吃的样子,刚才的感觉更强烈了,这,真的是一个很好的姐姐啊!

一只鸡,整个鸡身,所有有肉的全进了他的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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