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自在大笑,举止疏狂,颇有魏晋名士的古风,一言化解了赵无敌的尴尬。
这是一个奇怪的小和尚,饮酒吃肉,举止疏狂,不敬儒生,不敬佛陀,也不知道他师父是怎么忍受得了?亦或是,他的师门与众不同,是一群只着袈裟不念经的假和尚?
大自在为了佐证自己的言论,立即以身作则,挥刀切下一块大肉,张开嘴巴,用雪白的牙齿轻轻一咬,嚼出一嘴的油脂,且大呼过瘾。
“几位娘子请自用!”他将手中银刀往鹿身上一插,请李若兮等人自给自足,并没有给她们割肉的意思。
大自在是骄傲的,这世间并非所有人都有他亲手奉上美食的资格。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婆子,有何德何能让他垂青?
至于那个美得不像话的小娘子,若是平日里无所事事的时候,说不定会有兴趣假以辞色,和她修一段欢喜禅。至于眼下,他觉得和赵无敌比起来,江山和美人都不重要,还是吃肉喝酒来得痛快。
花萼拿出随身带的银盘和小号银刀,割了一大块鹿肉,然后,准备再分割成一小块一小块的,好方便李若兮享用。
谁料到,李若兮推开了她拿刀的手,直接抓起那块鹿肉,凑在嘴边咬了一大口,让花萼目瞪口呆,不知所措。
在她的眼里,自家郡主可是一个极度爱干净的人,日常起居和饮食也一直遵循着繁杂的古礼,如今却拿手抓东西吃,会不会是被邪祟上身了吧?
美人之所以称之为美人,就是因为她无论是干什么都美得不可方物。大袖掩面、小口慢品,有一种娴静的美,如那杏花春雨、素淡如水墨白描,别有一番韵味。而大口吃肉、恣意畅饮,也并不低俗,反而如那巾帼英雄、女中丈夫,一手挥剑,一手弹起铁琵琶,其洋溢出的英气可让天下男人尽皆失色。
李若兮如今大口膻腥,挥洒自如,毫无小儿女的做作之态,让大自在兴趣大增,也让赵无敌为之折服。
“善哉善哉,好一个奇女子!”大自在赞叹不已,看看李若兮,又看看赵无敌,道:“小僧自从来到中土大唐以来,一直不曾得见天下英雄,深以为憾。谁料到一夜之间,竟然遇到赵兄这样的伟男子,又相识娘子这样的奇女子,真是人生一大快事!今日与二位在此相逢,即是有缘,有肉岂能无酒,酒……”
他朝后方的家门大喊道:“鸠摩什师兄,快快送些美酒上来。”
大自在一开口,一股音波凝成一线,穿透了虚空,传出很远。
武技修炼到一定的境界,即可控制声线,也就是将发出的声音凝聚成一条直线,聚而不散,朝着某个特定的方向传递,从而让相距较远的人听到。
这本就是一个鸡肋般的能力,对比武较技没有半点帮助,而且,其入门的门槛并不高,鸠摩什、叶嬷嬷和李若兮都能办到。
在赵无敌看来,这个小和尚不仅疏懒狂放,大口吃肉,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酒鬼。
其实,这是赵无敌误解了,他以大明出家人的清规戒律来衡量大唐的出家人,本来就是一种错误。
而今的和尚并不戒猩荤,且和尚若要日日习练武技,老是吃青菜又如何有气力?因此,眼下无论是道教还是佛门,皆可以饮酒食肉。
比如武后的那位面首、白马寺方丈薛怀义就是一个无肉不食无酒不欢的人。谁还是敢在他面前叽叽歪歪,让他只吃青菜白饭,保管他会带着一群泼皮和尚将你的胡子扯干净,再把你家给砸个稀巴烂。
也正是因为如此,李若兮等人方才泰然自若,并没有对大自在的食肉饮酒大惊小怪。
“咣当”一声,大佛后方的角门被一脚踢开,老胡僧鸠摩什两手举着一个大木盘进来了。
赵无敌一看那木盘上的东西,才知道这老胡僧并非是偷懒,而是怕人多食量大,一头鹿不够吃,又给烤了一些獐兔之物,另外,在大木盘上面还有两坛子美酒,看着其个头,一坛酒估摸着能有二十来斤。
“老衲无能,让尊者和各位贵客久等了!”老胡僧先是表达了歉意,而其对象主要是大自在,至于赵无敌之流,不过都是些吃白食的,又何须道歉?
他将大木盘搁在原先的大木盘旁边,然后,拿起一叠粗瓷大碗,每人给发了一只,再揭开酒坛口部的封头,给大碗中加上了酒水。
老胡僧看来也是一个好酒之人,方才能在这荒野小庙中随手拿出上等的三勒浆。酒水甫一入碗,观其色,查其行,即可看出是最顶级的三勒浆,配着这粗瓷大碗,真是有点糟蹋了!
当先的鹿肉是由白虎第一个享用的,算是给他们试毒了,方才让他们放下心中的警惕,从而大快朵颐。
鹿肉五毒,并不代表獐兔五毒、酒水五毒,不过,总不能再次故技重施,让白虎代劳吧?
大自在哑然失笑,举起粗瓷大碗朗声道:“相逢即是缘,小僧大自在,大雪山明王座前一沙弥,先干为敬了!”
他端起粗瓷大碗,一仰头将一大碗三勒浆喝得是点滴不剩,末了还笑吟吟地将粗瓷大碗翻了过来,让人们过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