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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小痞子】(1 / 2)

“妹,走,你带我去以前的那个夜宵摊,我去问问还要不要我了。”金乘风对着自己妹妹道。

“这里呢?我们走了他们有可能会来推平的。”金玥溪其实也想出去看看,放暑假多少天,她几乎就在这里呆了多少天。

除了那天去寻找她哥之外,一直都在这里学习。金玥溪一直搞不懂的是,对方完全有能力推平这里,却没有选择这样做。

“没关系,他们要是真敢这样做,我保证没有一个人跑得了。”金乘风有些自傲的道。

他现在修炼了十多天,要弄死几个人几乎没什么难度,而且可以做到不知不觉。大妖的这点自信还是有的,而且随着时间的加长,他只会越来越强。

对于人命那就更无所谓了,被如来抓住以前,他直接就吃了一国的人,简直有些视人命如草芥。到了这里后,能不这样做,他还是不想这样做,毕竟实力不到,这样做会带来危险。

“哥,妈一直就怕你走极端,有些事不能做的听到没?”金玥溪一听,这就担心上了,以前哥就倔,她和老妈没少提醒他。

“放心吧,你哥知道轻重。”金乘风要做,自然不会让人怀疑到他。

“那走吧,刚好帮妈卖东西。”金玥溪兴奋起来。

像她这个年纪的女孩,家庭条件好的,谁不是穿的好好的,漂漂亮亮的,而且朋友多,各种活动也多,哪会像她这样只能窝在家里啊。

两个人什么都没拿,也没东西拿。从他们住的地方到县里走小路差不多半个多小时,从大路则要时间长些。

金玥溪知道她哥以前做夜宵的地方,两人到了地方后一看,还没有开门。虽说没有开门,但是金乘风已经知道了路线,打算晚上的时候再来看看。

“走,找找妈去。”

两人又往他老妈卖红薯的地方走去。金乘风已经知道了老妈一直靠卖烤红薯维持家用和供他和妹妹上学,所以心疼的同时也是相当佩服的。

虽说他以前是大妖,血脉高贵,不太看得起人类,现在自己成了人类之身,理解又有些不同了。对于人类的有些行为他很鄙视,有些闪光点,又让他觉得感动。

东H县人口不算多,经济倒还可以,特别是这几年房地产火起来之后,很多乡村的人,都到了县里买房。本就不算大的县城,也就开始变得人口密集起来。

不然就凭他的年纪,夜宵摊哪会要他来帮忙啊,实在是一到晚上,人太多,忙不过来。

金玥溪不断的介绍着县城的情况,告诉他学校的方位,学校的情况。两个人在一个学校,等开学了,可以一起上学。

金乘风是真不想上学啊,活了无数年的老妖怪,跟着十几岁的小屁孩一起读书,违和感十足。不过他现在没什么反抗能力,老妈对他吼一声,他就得乖乖的,同时竟然还觉得挺幸福。

这种感觉,让他觉得相当矛盾,自己一个大妖竟然出现了这个情况,要是自己兄弟知道了,不得笑死啊。

当然这种情况也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反正金乘风现在还挺享受的,以前孤独的过了无数岁月,遇见的也几乎都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从没体会过有人关心有人心疼的美好。

脑子里转着无数念头,金乘风和金玥溪来到了县里唯一的一条步行街。这里人来人往,而施月华就呆在步行街出口处的一个角落。

看着施月华正在忙活着,兄妹两人都是一阵心酸。那不算高大的身影,背也有些驼了,穿着带着补丁的衣服,手掌干枯,面容倒是非常干净,脸上的皮肤也还好。

金乘风看着不情不自禁的眼角有些湿,他真的不知道这个女人是如何一步步把兄妹两人带大的,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

两人正想过去,就看到有几个小痞子向施月华走了过去。这几个小痞子年纪不算大,身上纹着乱七八糟的纹身,走的也是社会步,总共四个人吵吵嚷嚷的,说话非常大声,深怕别人不知道他们不好惹似的。

看到他们过来,旁边的小贩们也是急忙做鸟兽散,一时间有些鸡飞狗跳的意思。这些痞子就是在步行街这边混得,平时收收保护费,吃小贩拿小贩的东西从来也不给钱。

小贩本来就非常辛苦,还要被小痞子们欺负,但是大家都敢怒不敢言。其实这个地方,政府是允许小贩们摆摊,也不收费,初衷就是为了照顾一些贫困人口自谋生路用的。

政府的初衷是这样,可是想在这里摆摊,还得经过社会上各种牛鬼蛇神的同意。因为这边人流量大,各种生意做起了比较容易,所以能争取到一个位置就非常重要了。

施月华很早以前是在这边上班的,只是上班的工资到后面无法维持家里的开销,这才想着在这里卖烤红薯。他爸以前卖烤红薯就非常出名,她跟着她爸学了一手,所以她的生意特别好。

生意一好起来就麻烦不断了,首先是收保护费的把她的摊位费提高了,最后又被人挤走了原来的位置,到了现在这个偏僻些的角落,但是摊位费却没有降。

这些施月华都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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