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这些在夹缝中捞点汤喝的底层贩运者了;所以,在这条盐道上,针插不入水泼不进,你要是个生人外行人来做这个生意,分分钟让你亏死,甚至身家性命都难保。
尽管到了民国二十年(1931年),官府颁发了新的盐法,允许食盐自由买卖,但难于在全国推行,也只是仅仅在终端市场的自由买卖,上游市场都被垄断控制了,是不可能割肉给底层百姓的。
在这个三省交界地方,货运发达,包括食盐;结果不解风情的“红匪”(红军)来了,一下子打破了这个生态平衡。
所有的官、商、匪、民都不要想玩猫腻,都给我正正规规的做生意,底下的民当然是最高兴的,不用受盘剥了,仅仅凭力气,就能赚到更多的钱,当然拥护他们了。
可问题是,这条盐路的利益太大了,在广丰县里,你“红匪”几百号人几百条破枪,就想断了人家这条大财路?当然不止是这条财路了,还有地主的田地、其他如木材烟草布匹等行业的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