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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草原盛会之约定(1 / 2)

昨日的骑射之后,所有的吐蕃汉子都记住了这个让他们刮目相看的卫朝汉子吴永麟,难道这人真的有勇夺吐蕃库拜第一名的本事?这些人原本的愤怒变成了崇敬与仰望,对于英雄的看重,让这些人的心态发生了180度的大转弯。

措姆浑,志玛措等人觉得这才仅仅是个开始,所以对于那一幕并没有怎么放在心上,毕竟仅仅是过了那一关而已,动作再怎么花哨,结果都是一样的。

吴永麟(林奕龙)很小的时候就在家里摆了一个飞镖盘,闲暇的时候很喜欢研究各个国家及地区与之类似的小玩意,家里飞镖的样式有一百种之多。作为一种爱好,他那个父亲甚至专门为他装修了一间比较大的飞镖房,就算他闭着眼睛都能将那个东西稳稳当当的射中靶心,人称飞镖小王子,甚至在业余赛上都拿过奖的,所以吴永麟暗自庆幸以前还好有这么一技之长,才让自己有惊无险的过关了。

‘师哥,你能送给我一匹汗血宝马吗?’当吴永麟问岳飞生日需要什么礼物的时候,这小子口气不小,提了一个这样过分的要求。

吴永麟想起了现在还在野牛谷昏迷不醒的岳飞,如果给他带这么个礼物回去,他会醒来吗?再怎么样,他想试一试。

汗血宝马可‘日行千里,夜行八百’,因为它的肩部和颈部汗腺发达,马出汗时往往先潮后湿,对于枣红色或栗色毛的马,出汗后局部颜色会显得更加鲜艳,给人以‘流血’的错觉,因此称之为汗血马。

汗血宝马可以说在吐蕃是可遇不可求,往往是万中无一,当年为了向卫朝的童大人示好,措姆浑可以说在周围方圆百里之内搜寻了数个山谷,沟壑,才在靠近一处悬崖的驼峰之处,一个手下经验丰富的游牧人搜寻到了汗血宝马的点点踪迹,后来历经千辛万苦搜寻了大半年才仅仅找到了一匹。当它把汗血宝马作为礼物献出去之后,得到良驹的童大人对他更是广开商道,让措姆浑获得了让其他人羡慕嫉妒恨的无数财富,所以说,只要投其所好,在任何朝代都能混得开。

也许是为了迎合这次盛会,从远处的峡谷中被游牧人赶过来的那群野马中居然夹杂着一个让人看一眼就不会忘记的俊美的马影。它通体成黑色,个头直接比旁边的野马高出一截,当他前面的两蹄因为受惊而抬到半空的时候,那健美的身姿更是一览无余,也许是马群太拥挤了,四肢落地的烈马鬃毛间渗出滴滴汗珠,还是端木雄眼尖,他惊呼一声。

“吴大哥,我看到了一个浑身涌动鲜红血液的绝世良驹,我敢肯定,这匹马是匹好马。”

是个人都看得出来那匹马不是凡品,吴永麟更是喜上眉梢,也许早已有许多双眼睛盯上了这匹宝马,他今天无论如何都要完成答应岳飞的诺言,让这匹烈马臣服于自己的胯下。

今天比试的规则很简单,只要每个人利用手中的打成活结的套索套住飞奔的野马中的一匹,并将此马驯服,不但能拥有这匹坐骑,当然最主要的是能通过今天的考验了。

说白了,就是各展其能,驯服任何一匹野马就行,套马轩只是一种工具,前有吴永麟无弓射靶心,今天有些潜移默化的东西都在悄悄的发生改变,有些人为了获得库拜的名次而来,有些人自知能力有限,只求能得到某些女子的关注而已,无论胜利与失败,其实来的人都得到了自己所需要的,所以说他们都不是失败者。

前方的野马被游牧人包围在一个圈内,参赛的数百名选手排成了数条横队,人人手中拿着拇指粗细,由麻棉搓成的绳索,上面还打了一层类似于油蜡的东西,套马轩在套中马颈之后,不至于在中间卡住,能让它迅速的收紧,因为一旦没牢牢套住马首,贸然越过去,惊马很有可能将驯马人直接从马背上摔下来,而与惊马在马背上博弈的过程中,唯一能固定住身形的,也仅仅只有这套马轩了,而且套马轩收紧了,野马也会变得呼吸困难,这也从另外一方面加大了驯服野马的可能。

前方的游牧人在选手起跑线站立的旗手的示意下,早已给那些野马让出了供它们奔跑的通道,在那匹通体油黑的头马率先奔腾出去之后,后面的马群也不甘示弱的跟了上去,它们就像一片片飘动的浮云,在蓝天碧水之间穿插,跳跃,前行,也许过不了多久,它们就能和天际永远的融合在一起,再也分不开了。

在野马群被放出之后,立于起跑线最前面的选手很明显的发现那团浮云早已分开成了数片,这让那些以为随随便便扔出套马轩就可以在马群中套住马的人开始有点犯难了。因为吴永麟就对这个一窍不通,在原地他试了几下,要不绳子整根都脱手了,要不就根本套不中,反正今天对他来说注定又是一场硬仗。

一声哨响,人马合鸣,大地震颤,骑在马上的勇士早已挥动手中的马鞭,抽打着身下的骨血机器,追逐属于自己的那一片云彩。

让吴永麟觉得奇怪的是,措姆浑那一组并没有追向中间的那匹头马所带领的野马队,他们很快在一处土凹中完成了这一次的套马轩之旅,等吴永麟再往回看的时候,三人一人牵着一匹野马往回走去,其速度快得让人咂舌,吴永麟深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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