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掉逆子!在其熟睡之际。
这个想法将李霸杰自己都吓了一跳。
他陷入到犹豫不决之中,毕竟李明宇是亲生儿子,杀掉他,实在是难以下手。
然而想到李家百年老宅毁之一炬,以及两名拾荒者倒在血泊中的场景,李霸杰又气不打一处来。
“老天爷,如果我杀掉他,你一定会原谅我的吧。”
李霸杰喃喃自语着,仰望湛蓝的天空,阳光倾洒而下,却驱不散他心中的层层迷雾。
“嘶!”
走神的他突然倒吸了一口凉气,原来不知道什么时候,香烟已经燃尽,烫着了手。
将烟头弹飞后,他决定去李明宇睡觉的房间去看看。
轻步走到其卧室,只见李明宇背对着房门而睡,突然口中出一声“杀”,将李霸杰吓了一跳。
他止住脚步,低声呼唤着:“宇儿?”
回应他的是逐渐响亮的鼾声。
连睡梦中都要杀人,李霸杰觉得这个孽障不能留。
于是迈动步伐,继续朝床榻边走去。
手掌暗自蓄力,做好了骤然出击的准备。
李明宇猛然回过了头,睁开睡眼:“爹,你来做什么?”
李霸杰被其举动吓了一跳,他讪讪一笑:“我想问你要不要吃饭。”
“不用,睡觉呢。”李明宇随后又翻过了身。
“好,那我就不打扰你了。”
李霸杰转身离开,走出房间,他已是满头大汗,不由松了一口气。
真希望李明宇没有现他的杀心。
青阳市,友谊商场三楼,服饰专卖区。
两名美女令人不禁眼前一亮。
年长点的,风韵犹存,浑身散着一种贵妇人的气质,略施粉黛,却美得让人禁不住地多看几眼。
青春点的女孩,给人小家碧玉的感觉,精致的五官,看上去很舒服,好似美丽的风景令人感到心旷神怡。
她们正是戴玉娇跟李诗蓝。
二人的身边还站着一位中年男子,大腹便便,脖子上挂着粗长的金链子,手指上也是块头硕大的金戒指,甚至连两颗门牙都是镶金的,他叫黄天天,是戴玉娇新交的男朋友。
戴玉娇单身了这么多年,难免会感到孤寂,所以想找一个伴,更何况,将来李诗蓝出嫁,好歹也有个爹登场庆祝。
她跟黄天天认识,是通过好朋友介绍的,对方是开煤矿的,所以财大气粗也很正常。
因为黄天天也是离异单身多年,所以给戴玉娇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
相处了一段时间,戴玉娇觉得黄天天人还不错,知书达理,热情好客,并不像别的暴户那般,整个是一大老粗。
今天周末,戴玉娇不上班,她接到黄天天的邀约后,将李诗蓝也带上,想让女儿也给点参考意见。
“喜欢什么衣服,尽管挑选。”黄天天随后对李诗蓝说道,“诗蓝呐,千万别跟叔叔客气。”
李诗蓝不卑不亢地礼貌回应:“谢谢黄叔叔,我家里的衣服挺多的。”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嘛。”
“你还是帮妈妈挑选吧。”
“玉娇,诗蓝还挺懂事的。”
“这还用你说吗?”戴玉娇拿起一件浅灰色鹿皮绒女士风衣,随后进到试衣间试穿起来。
当她再走出来时,黄天天的眼前不由一亮。
那修身款的风衣,让戴玉娇的整体身材线条都更加美好,而腰肢则瘦很多。
在散出上佳气质的同时,戴玉娇看上去变得也更年轻。
人靠衣装美靠亮妆,这句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不错不错。”
黄天天啧啧称赞不停,心中馋个不停。
这个高校美女院长长得还真的没话说,风韵在同龄人当中很明显属于佼佼者。
“怎么样?”戴玉娇问向李诗蓝。
李诗蓝由衷地浅浅一笑:“很漂亮。”
她甚至觉得,母亲这般有魅力,跟黄天天在一起,似乎有点不搭,就像人们常说的那种,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的感觉。
不过感情的事,还是要当事人自己去决定,别人无权去干涉,哪怕是最亲的人,也只有建议权,毕竟,跟亲情友情比起来,爱情更自私。
如果她是男人的话,望见戴玉娇,想必也会怦然心动。
“诗蓝,你试试这件。”
戴玉娇从衣架上取出一件浅蓝色的休闲型毛针织衫女薄开衫时尚外套,递到了李诗蓝手中。
“我不需要嘛。”
“听话,快试试。”戴玉娇催促着。
“那好吧。”李诗蓝半推半就地拿着衣服,走进了试衣间。
约莫一分钟过后,她走了出来,令黄天天不由心跳加。
本来李诗蓝长相就不错,加之这件时尚外套的映衬下,更显甜美清新。
那浅蓝的颜色,很适合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