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被换掉了,正好就是我父母赶回国的前一天。”
向西月听着听着已经忘记了继续吃饭,她慢慢地把筷子放到筷架上,脸色凝重,“那些人的手已经长到能伸进林家来了?”
“谁知道呢。”林悠悠漫不经心地耸了一下肩,又给向西月夹了一筷子自己不爱吃的胡萝卜,接着说道,“这一周的时间我父母一直都留在国内,就连霍叔和霍珩都时不时地往这里跑,原因并不是那么简单的。”
向西月低头看看那块十分破坏气氛的胡萝卜,决定不在这个时候吐槽林悠悠的幼稚举动。
“你如果真的想要插手,我给你的建议就是小心再小心。哪怕霍珩不打算阻止你,你的想法本身就足够危险了。”林悠悠顿了顿,问道,“螳臂当车这个成语怎么写,你应该知道吧?”
向西月垂了垂眼,盯着自己已经不复以前细嫩的手背看了一会儿,坚定地将五指收到一起握成拳头,“我在找到霍珩的那一刻就已经有心理准备了。”
“那我还有第二个建议给你。”林悠悠慢吞吞地又夹了一块胡萝卜给向西月,“但你得先帮我吃完胡萝卜。”
向西月:“……好好说话,胡萝卜怎么你了。”
林悠悠警觉地左右扫视一圈,才小声说道,“程姨要管我健康饮食,每天逼着我吃蔬菜,定量的!没看见有胡萝卜的菜都在我这半边桌子上吗?”
向西月感觉自己像听书一半听到“请听下回分解”的茶客,简直想暴打说书先生一顿。她举起筷子把林悠悠放到自己碗里的胡萝卜迅速吃完,开始挑林悠悠面前几道菜里的胡萝卜,催促,“接着说。”
——嗬,不挑不知道,一挑才发现这些菜里恐怕加起来足足放了三根胡萝卜吧?
林悠悠偷偷摸摸地把盘子把向西月那边推了推,才清清嗓子,“你可以去找元二爷。”
向西月的动作顿了顿,忍住了把胡萝卜扔回林悠悠碗里的冲动,“元二爷是手眼通天,但什么让你觉得他会帮我?”
“哦,你自己一个人去当然是不行的。”林悠悠灿烂地笑了起来,“我得先介绍一个朋友给你认识,他能帮得上你的忙。”
林悠悠说的这位朋友就是原著里面响当当当的男二号,向西月最忠实的追求者——孔一洲。
早几天林悠悠就和孔一洲联系过,这位特别擅长吸引女孩子的男二号从谷城来到了首府,原因无他,他正好就是元家这一辈的外戚,而孔一洲的母亲,则好巧不巧就是元二爷最亲近的、也是唯一的妹妹。
对,元二爷是孔一洲的舅舅。
只要向西月能和孔一洲打好关系,在元二爷面前露个脸是根本不难的,难的就是向西月准备怎么说服元二爷帮助她——这个忙,林悠悠是帮不了的。
她总不能提前写好一份演讲稿给向西月,而向西月也根本用不着。
当天就在微信上替两人牵好了线互相介绍过之后,林悠悠一点也不担心这两人能不能相处得来。
要知道这两人的人设她一丁点也没动过,那就说明肯定还是会和原著一样的发展啊。孔一洲的属性标签里可是有一个“忠犬”放在那儿的。
在帮完向西月这最后一个忙之后,林悠悠也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很明显霍珩已经发觉了她身上有不对劲的地方,这时候已经不用再思考试不试探的问题,结果摆在眼前,她只有先跑为上这一个选择。
就算金手指的功能还没有完全摸索透彻,在暴露身份的威胁之下,林悠悠决定冒险一把。
——你看,上一次那个写信变态的事情不是就在冒险之下成功了吗?
向西月告辞之后,林悠悠回房拿出笔记本,郑重又郑重地翻开自己的金手指,转到人设那一页之后,还没来得及下笔,顿时眼前就是一黑。
原本她的笔记本上顺序排列非常鲜明,先是女主角,再是男主角,接着才会是乱七八糟的配角,林悠悠一直排在第四个,也就是孔一洲的后边。
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她的名字居然已经被放到了最前面,而紧跟在后的则是霍珩的名字。
林悠悠一口老血——这破笔记本是想骗我上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