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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二章 龙涎苦酒(1 / 2)

林步征熟知青衣少女的性格,活泼好动,生性顽皮,无拘无束。

本以为她会在金发大汉面前依旧如此。

但却想不到,眼下青衣少女一改之前的顽皮态度,以精致到无可挑剔的礼节,对着金发大汉恭敬行礼。

面色凝重,目光认真,眸子深处,更有一缕莫名的紧张神色在闪动。

“原来她叫傅青叶!”

林步征心中一动,之前几次碰面,虽然和青衣少女交谈甚欢,但却一直没有询问后者姓名,直到眼下方才得知。

“哈哈!”

“小丫头不用这么紧张,坐吧!”

“我只是过来吃顿饭而已,对其它事情不感兴趣。”

金发大汉对傅青叶笑着摆手,同时对林步征点头,示意他也坐下。

此刻,只见金发大汉坐在主位,林步征坐在次席。

“我来为前辈盛肉!”

至于傅青叶,一对活泼美丽的大眼睛,在眼眶中骨溜溜转头。

并未坐下,而是嫣然起身,将锅中灵肉、圣药盛出,放在晶莹剔透,由不知名美玉打造而成的白碗中,小心翼翼放在石桌上,摆满整整一座,这才在末席小心翼翼坐好。

“小子,你手艺真不错!”

“尤其是炖灵肉,香气四溢,都快要赶上我的厨艺了,哈哈!”

金发大汉豪爽大笑,也不和林步征客气,大手一伸,将一碗灵肉抓到自己面前,大口痛吃起来。

“多谢前辈夸奖。”

“其实,我也觉得我手艺挺不错的!”

林步征本来就不是迂腐木讷之人,再加上受金发大汉的豪爽气息影响,同样也放开,敞开胃口,大口吃肉。

林步征这次炖的灵肉,虽然依旧是九色魔牛与碧水玄蛇的灵肉,可加入的配料却是完全不同,故而炖出的灵肉味道,也是远比上次更香。

肉香浓郁,溢满山谷,香飘数十里。

至于炒灵根的香味,则是与灵肉香味截然不同,带有一种草木的清香,蕴含的灵气更加浓郁,能够勾起人体最深处的渴望,远比灵肉更加滋补。

“有菜无酒,食之无味。”

“酒来!”

金发大汉吃的满嘴流油,酣畅淋漓,清空数盘灵肉后,肚中酒虫也馋了起来,大喝一声,低沉厚重的声音,如同雷鸣般响彻山谷。

“我来为前辈倒酒!”

傅青叶笑吟吟起身,翠青色衣袖稍稍挽起,拿起一旁美酒,为金发大汉和林步征两人,倒了满满两大杯。

“前辈请用。”

“这是八荒万宝阁最好的美酒映日红,应该能合前辈口味!”

林步征对金发大汉举杯。

“小子,算你有心!”

金发大汉大手伸来,和林步征豪爽碰杯,一饮而尽,旋即不满意咂嘴:“这也配叫酒?既无灵气又无酒劲,喝起来真不爽!”

“前辈,这已是八荒万宝阁最好的灵酒了!”

林步征出言反对。

和金发大汉碰杯后,整条右臂都隐隐发麻,运起气血之力调息,过了三息时间,方才恢复,将灵酒倒入口中。

滋啦!

灵酒入口,一股香醇到极点的口感,顿时弥漫整个口腔。

这一刻,林步征感到,自己体内全部毛孔,好似都已张开,整个人舒服的如在云端,飘飘欲仙。

映日红灵酒乃是用多种灵草、灵物,花费数十年时间酿制而成,口感醇厚,回味悠长,堪称八荒万宝阁的镇阁灵酒。

金发大汉居然说此种灵酒不配叫酒,林步征自然忍不住开口反驳。

“哼,你这臭小子,哪里知道什么叫做好酒?”

“也罢,今天就让你长长见识!”

金发大汉对林步征鄙夷摇头,随后右手凭空一番,掏出数个酒坛,砰砰放在石桌上。

“这就是前辈说的好酒?”

林步征一脸怀疑。

他买来的映日红灵酒,乃是用鎏金泥酒坛装盛,五阶妖兽血染红的朱红纸封存,酒香浓郁,香飘数里,连灵道大能饮用都会迷醉。

然而金发大汉拿出的酒坛,破旧古朴,封口的泥巴都掉了一半,半开的酒坛中酒水轻轻晃动,根本没有丝毫灵气涌出,怎么看都是毫无灵气的凡酒。

“哈哈!”

“你喝喝看不就知道了!”

金发大汉闻言哈哈大笑,看向林步征的目光中,蕴含一丝揶揄意味。

“喝就喝,怕什么?”

林步征一脸不服气,武道真气化作一只大手抓来一个酒坛,为自己倒了满满一大杯酒水,随后毫不犹豫,一饮而尽。

“啊噗!——”

林步征脑中嗡的一声,用尽全身力气克制,这才没有把口中酒水喷出来。

滋啦!

原来,这杯酒水看似普通,毫无灵气,如淡水一般。

可实际上,林步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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