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是个自古出名的地方。
素有“中州咽喉,江南屏障”之称。
不过,世人知晓淮南,更多还是源自于晏子那句千古名言——“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
淮南临近江南,虽然不如扬州那般风景秀丽,却也颇为繁华。
这一日,一个身穿白衣,相貌年轻的男子背着一杆大枪进城而来。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叶君。
十多日前,他独自一人追杀数千金国骑兵。
最终,还是让对方逃回去数百人。
不过,如此战绩,也算是古之罕见。
进城之后,迎面走来一人,背着一杆大枪。
两人贴身而过,那人还微微摇了摇头,嗤笑了一声。
叶君不明所以,随后,面色越来越古怪。
因为,在城中,这样背着大枪的人,竟然还不在少数。
只不过,有的人身穿红色衣衫,有的人身穿黑色衣衫。
叶君神情闪过一丝古怪,旋即随意在街边找了一家酒楼。
店小二上来招呼,叶君要了一壶酒,又配了几个好菜,倚着楼边栏杆自斟自饮,同时看着街道上,时不时闪过的背着大枪的身影。
酒楼里,往来客人的谈论声传入耳中。
“诸位,你们可知,最近出现了两件大事!震动了天下!”
“哦……胡老三,我从南边来,却是听说过一件奇事,怎么到你这里,有了两件大事?你可要好好说道说道,要是说的兄弟不满意,你得罚酒。”
叫胡老三的是个中年男子,拍着胸脯道:“那是,我胡老三行南走北,见多识广,可这两件大事,那可真的是从古至今都未曾听过。”
众人来了兴趣,纷纷叫嚷道:“快说快说!要是说得好,你这顿饭我们请了!”
胡老三“嘿”笑一声,道:“咱们先说北边发生的一件大事——金国王爷完颜洪烈死了,诸位知道吧!”
“金国已经发了丧事,昭告了天下,大家都知道……你说点稀奇的!”有人不耐道。
胡老三不以为意,端着酒杯浅尝一口,这才缓缓说道:“那你们可知,金国王爷完颜洪烈是被何人所杀?”
众人纷纷摇头,道:“这倒是不清楚,不过,完颜洪烈身为金国王爷,保卫重重,何人能杀得了他?”
“普通人当然杀不了王爷。但我说的这个,可不是人!”
“胡老三,你喝多了吧,难不成,还能是鬼杀了完颜洪烈?”有人嗤笑道。
“不是人,更不是鬼!是魔!”
胡老三一脸戚戚道:“那日我亲眼所见,那个魔从地狱中出来,浑身冒着血红的火焰,杀了完颜洪烈后,又杀了金国三千骑兵!数百里的地面全都染红了,到处都是尸体。”
众人纷纷表示不信,哪有人能一人杀死数千骑兵?
胡老三冷哼道:“你们还别不信,当日,那位“魔”一人追杀数千骑兵的事情,可是有不少人看到。我们也亲耳听到金国人称呼他为‘魔君’。”
其实当日,金国人喊的是叶君,只不过,旁人听岔了,硬是被穿成了“魔君”
说着,胡老三指了指角落里的叶君,说道:“你们看他……”
众人看去。
叶君闻声微微挑了挑眉头,难道自己被认出来了?那天他追杀金国骑兵的事情确实被不少人看见了,被认出来也不稀奇。
哪知道,胡老三脸上却露出一丝嘲讽,嗤笑道:“又是一个在模仿魔君装扮的家伙。”
顿了顿,胡老三继续说道:“你们今日进城想必看到不少这样背着大枪的人吧?你们知道为何吗?就是因为,当然追杀金国骑兵的魔君,用的就是一杆大枪。只不过,这个家伙装扮得不太像,魔君那等人物怎么会穿白衣服?那是富家公子穿的!”
叶君顿时无语。
自己穿白衣服,还不像自己了?
不过,那天他杀人太多,白衣服早就染成了血色,看不清原本的颜色。这倒是件幸事,否则,这大街上,就到处都是穿着白衣背着大枪的人了。
有人拍案大叫道:“魔君不管是真是假,不过,金国王爷死了,金国骑兵死了却是实打实的。除了当年岳飞爷爷之外,几十年都没听到这么痛快的消息了,当浮一大白!今天各位的酒,我包了……”
众人哈哈大笑,纷纷道谢。
“胡老三,快说说第二件奇事!”有人催促道。
此时,胡老三却卖起了关子,直到旁人帮他添了一壶酒,又叫了几个好菜,这才缓缓道来。
原来,在前不久,南方出现一只神鸟。
那神鸟比人还大,通人性,好喝酒。
不知多少人,见猎心喜,想要捕捉神鸟。
然而,神鸟终究是神鸟,懂得御风,一挥翅膀,那些人便被扇飞了出去。
不少达官贵人,王公贵族,下了重赏,只要能捕捉到神鸟,赏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