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伍媚娘也是无语了,这家伙一会兔子不吃窝边草,一会肥水不流外人田,搞得自己真的跟他那个了一样。
“想去哪里?”为了掩饰尴尬,楚江问道。
“由你决定吧。”伍媚娘随口道。
“也对,旅行嘛,不在乎沿途的风景,只在乎陪自己看风景的人。”楚江又揶揄起来。
楚江此言一出,当然又得到伍媚娘的吐槽。
站在伍媚娘两米处的是一个大妈,看起来四五十岁的样子,长得一副大众脸,挎着一个看起来还算不错的皮包,正望着窗外。
这个时候,在她不经意间,已经有一只手如泥鳅一样滑进了她的包里,下一秒,两根手指从里面夹出了一个钱夹。
整个过程好似鱼儿入水,一丁点声响都没有。大妈呢,浑然不知,足见这个小偷的手法挺高明的,并且绝对是惯犯。
车上的人要不就是望着窗外,要不就低头玩着手机,只有伍媚娘无意中看见了。
“有小偷!”伍媚娘指了指那个小偷,喊道。
刷!
伍媚娘此言一出,大家的目光齐刷刷顺着她的手指,望向了那个手中夹着钱包脸上露出得意之色的小偷。
此刻可谓是抓奸在床,抓偷在进行中,人证物证俱在,按道理,这个小偷应该没有什么可以诡辩的了。按照伍媚娘的想法,接下来的剧情应该是众人抓小偷,然后报警,最后等着警察来把小偷带走。
可是伍媚娘完全错了,这个小偷在行窃刚刚得手的时候,正当洋洋得意的时候,被人撞破了他的好事,并且全车人都看了过来,于是这个小偷恼羞成怒了。
他指着伍媚娘,嚣张地嚷道:“你这个娘们,喊什么喊,大爷我是在工作,你知不知道!尼玛的多管闲事,难道是吃饱撑着的。咦,长得倒是水灵灵的,如果闲着没事干的话,大爷想你爽一爽。”
这个小偷的确是惯犯,多年来,他偷遍澳市的每一辆公交车和地铁,也曾失手过,别殴打过,最后痛定思痛得出了一个千古不变的规律:人呢,大部分都是欺善怕恶的,如果行窃被发现了,自己凶起来,周围的人呢,个个都会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自己如果稍微表现的懦弱一点,周围的人呢,就会来一个群而攻之。
并且多年来,他就按照这个规律办事,一直屡试不爽。屡试不爽的意思就是说,每次他都成功了。
既然每次都成功了,他这次被伍媚娘发现后,当然也登时凶了起来。
再说,小偷们也是有点儿背景的,即使出了点事儿,他们也不怕。
“草!”伍媚娘愣了愣之后,也发飙起来了,“你一个小偷,被我发现了,竟然还堂而皇之说什么正在工作,竟然还敢侮辱我,你知道我是谁吗!”
伍媚娘是什么人啊,她可是澳市堂堂赌王最疼爱的孙女,平时就如高高在上的公主,谁敢轻言侮辱她呢。
她愣了愣,不是说她怕了小偷,而是觉得怪怪的,既然自己指出了小偷,为什么接下来的剧情没有按照自己的想象发生呢?
并且个个齐刷刷看了看小偷之后,继续望着车窗外的风景,或继续做自己的低头族。
包括这个被偷了钱包的大妈也沉默不语。
按理说,这个大妈应该立即抢回自己的钱包,叫骂起来才对啊。
这……情景,似乎不合乎逻辑啊?!
难道这就是平凡生活的另一面?
小偷一听见美女一开口就爆粗口,似乎更感兴趣了:“哎呦呦,还挺有性格的嘛,嗯,狂野好,老子喜欢。你是谁?你以为穿上一身山寨版的名牌衣服就能成为名门小姐了吗,你看过坐公交车的名门小姐吗?老子正在寂寞呢,一身**无处发泄,正好你就送上门来了。这叫什么,自己撞到枪口上。”
伍媚娘也是懵了,光天化日之下,这小偷竟然如此振振有词,偷了钱包不但不还那个大妈,还想占自己的便宜,于是怒喝道:“一个小偷竟然如此猖狂,是谁给了你如此大的胆子!”
楚江在一旁看着伍媚娘,看着这个小太妹摇身变成了一身正义的女人,眸子微微发亮。
“你口口声声说我是小偷,可是你那只眼睛看见我偷东西了,谁可以为你作证,谁愿意为你作证?”
“是你,还是你,还是你?”
这个染这黄毛的小偷眼睛扫了扫每一个乘客,凡是跟他眼光对视的人,微微忙不迭将眼光避开,继续看风景或看手机,生怕被这个凶神恶煞般的家伙盯上了。
因为乘客们都清楚,小偷作案肯定不是一个人作案,这车上起码有两三个同伙,并且正常情况下,他们都是带着凶器的。
如果某某挺身而出的话,或许等会就白刀子入,红刀子出,抢救不及的话,也许有生命危险呢。
大家的小日子过得好好的,谁愿意挨刀子,去住医院,甚至有生命危险呢。
不就是一个钱包呢,跟生命比较起来,算什么呢。
被偷了一个钱包,就当是破产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