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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西市买马(1 / 2)

人中如吕布,马中有赤兔。赤兔马一直是好马的代表,可日行千里,也行八百,名副其实的千里马。

尉迟宝林嘟囔着,说上次遇到的那匹马,就是赤兔马,一不小心被长孙冲抢了先,后悔死了,这一次一定要好好地看看,还有没有。

王治对此并不认同,虽然自己没有看见,古来赤兔马,好像就关羽骑过,好像还是曹操送的,之后就没有听说过,再说了,如果真的有赤兔马,怎么可能流落到西市来,早就不知道被哪个大家族藏起来了。

“大哥,赤兔马是什么马,赤是说其毛皮,吐就是说兔子吗”?王力小声的询问,最近学习的效果还不错,认识了不少的字了,只是,貌似理解还不过,见识也不够。

“这个兔,不是兔子的兔,而是指马匹鼻子以上的部分微微凸起,有点像兔子头,这也是相马的一部分,这种兔子头的马,一般是重型马,身体强壮,力气大,耐力强,是马中精品”。

“哦”。王力应了一句,似懂非懂的说。

售卖马匹的,大多数是来自大食以及波斯的商人,只不过,那里的话,王治还听不懂。

好在这些人常年往来于长安城,一口官话,早就流利无比,甚至是,比一些关中人,说的都要流畅。

很快,程处默和尉迟宝林就皱着眉头回来了,因为马匹虽然不错,可是想要一匹很好的,却是没有。

看到王力一脸的跃跃欲试,王治就知道,这小子也是想要一匹马儿,只不过一来自己年纪小,貌似骑不了马,另一方面,一匹马还是需要不少钱的,虽然现在家里宽裕了不少,可是常年的穷困,还是让王力非常懂事的,不敢乱花钱。

“小力,需不需要一匹马”?现在可不是去年刚过来的时候,家里穷的连老爹的医药费都付不起的时候,现在买一匹马还绰绰有余的。

“想,可是,可以吗”?王力小声的说,可是那闪晶晶的目光,就知道他很渴望了。

王治确实发现了一匹不错的马,只不过还不确定罢了,以前的时候,动物世界没少看,多少知道一点,当然,再多了就不知道了。

王治看中的是一匹小马,身体呈管状,胸部窄,背部长,肋骨架浅,趾骨长而不显,后区略窄却强劲有力,臀部略长,肌肉发达,毛皮色泽光亮柔顺。

王治猜测,这可能是一匹大宛马,以速度和耐力著称,因为从肩膀处流出血一样的汗液,还被称之为汗血宝马。

“这匹小马怎么卖”?这匹马不管是不是好马,但是现在还是小马,配给王力就正合适。

“客官,这可是一匹好马,你看看这皮毛,这蹄子,可不一般啊,也不多,一百贯”。毛桑很是得意的说,要不是自己有先见之明,带着那匹怀孕的母马,还不知道能有这么一匹好马呢,本来还想自己留着,可是想想,自己一个商人,骑着太好的马,也不安全。

“什么,你再说一遍”。程处默一脸的难看,你这是把我们当凯子宰吗?尉迟宝林瞅了瞅自己华丽的衣衫,又瞅了瞅程处默的,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

办他,程处默早就一脚踹过去了,感觉自己吃了亏,那好办,抽他。

毛桑一脸的委屈,这的确是一匹好马好不好,想还手,可是不敢,现在挨揍也就是自己挨几下,要是真的还手了,不管最后占不占理,能活着就是奢望。

自从李靖率兵灭了东突厥,西域各国,对于大唐更加的敬畏,就是见了普通的小民,也会恭敬的让路。

打斗很快就引来了巡逻的金吾卫士兵,可惜,见到了动手的人,齐齐的闭了嘴,让这位大爷先出了气再说吧。

程处默打够了,神清气爽的走了回来,还对巡逻的军士拱拱手。

早就有相熟的人,搀扶倒地的毛桑的时候,就悄悄地告诉:“看到那两位了吗,那可是国公爷的公子,想来那两位地位也不低,你惹了大事了”。说完,还急匆匆的挤进人群里,好像害怕被牵连一般。

往来长安城多年,毛桑岂有不知国公的厉害,立即就跪在地上求饶,不管有没有理,错的都是自己。

“小的有眼无珠,冒犯了几位几位贵人,看上什么,只管拿走便是”。毛桑害怕极了,头杵在地上,都磕破了。

“哼,我们岂是买东西不给钱之辈,岂能仗着家里的权势胡作非为,哼,看上你的马是你的福气,还敢把我们当肥羊,要不是我兄弟拦着,非揍死你不可,程五,给他二十贯钱,别说咱们欺负他”。程处默气呼呼的说,然后牵着小马,带着几人就走,一脸的不爽快。

目送几人离开,附近的胡商才算是送了一口气,今天这是怎么了,一般的贵人,可是不来西市的,来的也只是管家之类的,今天这是怎么了,出门没看黄历,不对,没拜神。

没拜神的还有一位,那就是毛桑,这会儿瘫软在地上,也爬不起来了,差一点就见了上帝去了,着实吓得不轻,看到事情解决了,金吾卫的士兵也就离开了。

“处默兄,都是因为小弟想要一匹马,才惹得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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