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寻重生了!
躺在病床上,看着白色的天花板,他清楚的意识到这件事。
通过刚刚灵魂融合的记忆,他知道,自己重生到一个名为地球的偏远星球。
不得不说,这个星球的人类,是叶寻见过的,自身实力最弱的族群。
而叶寻附身这人,更是弱鸡中的弱鸡,用这个世界的话来说,就是战五渣的存在。
当然,这仅仅指的是本体的实力。
虽说他自己废的不行,但出身于大家族,他的父亲叶志天更是叶家当今的主事人,比起一般的官二代富二代,这个世界的叶寻的地位牛逼多了。
虽说出身比普通人高上许多,但跟网上流传的纨绔别无二致,一样花红酒绿,欺男霸女,时不时让叶志天为他擦屁股,成为了上流社会的一个笑话。
对叶寻无数次失望后,叶志天彻底放弃了叶寻,把心思放在别的儿子身上,随便为他找了个媳妇,就不再理会。
“哥们,你的一生过的实在太废,以后,就让我顶着你的身份,风风光光逍遥一世吧!”叶寻默默想道。
叶寻作为星空排名第一的战神,活跃于宇宙各个星河战场,死在他手上的同族、异族不计其数,闯下偌大名声,人称嗜血战神!
可因杀戮过多,导致血煞入体,弥漫了内世界。
虽然因为血煞的存在,叶寻实力大进,却也会时常散失理智,疯狂杀虐。
这是一个恶性循环,内世界血煞越多,叶寻实力越强,散失理智便更加无人可以控制住他,造成的杀虐便越多,极大的杀虐导致更多的血煞入体……
最终叶寻造成的杀戮太多,影响到星域的稳定,一个隐世的老怪物出手,将其轰杀。
叶寻闭上眼睛,能清楚的感觉到,原本弥漫在内世界的血煞,不知为何,凝成了一颗血煞珠,悬浮在丹田处。
对于血煞,叶寻是既爱又恨。
爱,源于血煞让自己成为星空第一战神,所向披靡,除了异族几名顶级高手,在人类一方,除了那些非宇宙破灭,不然不轻易出世的老怪物,无一对手!
恨,便是血煞让自己时常失去理智,六亲不认,只知杀戮,导致自己根本不敢与人亲近。
“你醒了?既然醒了,就赶紧起来吧!”就在叶寻满怀惆怅时,一个冰冷的女声传来,没有任何情感波动。
叶寻扭头一看,一个极为漂亮的女人出现在病房门口。
女人素面朝天,但也比电视上的女明星好看得多。
因为融合了身体原主人的记忆,所以叶寻一眼就认出,这个女人就是自己便宜老婆,墨思雨。
二人虽是夫妻,但关系并不好,主要矛盾是,叶寻是个人尽皆知的花花大少,即便结婚,也丝毫没有收敛,其次,叶寻居然从来没有碰过她。
天知道叶寻一个花花大少,在外面夜夜笙歌,却对自己这么一个大美女无动于衷。
对于这一点,叶寻也很是无奈。
不是叶寻不想碰墨思雨,而是他根本有心无力!
他是一个天阉!
他之所以一点也不在乎别人的看法,还把自己名声搞的极臭,就是为了掩饰他天阉的事实。
在叶寻看来,别人知道他不能做那事,比杀了他还难受。
至于外面那些女人,只要钱到手,她们才不会管你有没有对她做什么。
面对冷眼看着自己的墨思雨,叶寻也没有多说什么,自顾自的换好衣服,跟着她走出了医院。
上了墨思雨停在路边的轿车,一路无话,直接回到了银竹花园。
银竹花园是新竹市排得上号的别墅区,当初叶寻跟墨思雨结婚时,他的父亲给小两口买的,算是叶志天对自己这个儿子最后的照顾,从那以后,叶志天再也没有理会过叶寻。
偌大一个别墅,里面空荡荡的,大件就一个沙发、一个冰箱跟一个电视,而且看起来都是过时的产品,很是萧条。
当时结婚时,里面一套家具叶志天都是配齐了的,可惜叶寻自己不争气,叶志天断了他的经济来源后,他隔三差五卖一件,为此,墨思雨不知道跟他吵过多少次,可惜毫无用处。
回到家,墨思雨没有理会叶寻,直接上了二楼。
她的卧室就在楼上,而叶寻,在一楼。
这是叶寻自己要求的。
叶寻回了自己的房间,好好感受了一下自己的身体。
不得不说,这具身体真的太弱了,叶寻有种一不小心就会死亡的感觉。
虽然从医院到家里,叶寻根本没走几步,但也感觉异常的疲惫,躺在床上,他心想:“接下来最重要的事,就是将身体调理好!”
再次睁开眼睛,已经是隔天中午。
叶寻神清气爽的伸了个懒腰,感觉自己总算真真切切的感觉到活过来了。
只不过,叶寻感觉异常的饿!
“这种感觉,还真是很久没体会过了呢!”叶寻摸摸自己的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