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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不要走(1 / 3)

第二日, 天还未亮就被精灵唤醒了。

睁开眼睛首先看到的是一盘子光溜溜的苹果。

我愣了一下,用看傻子一样的目光看着他:“你削了一晚上苹果?”

金眼睛全然不在意,邀功一般地点头, 眨巴着眼睛等夸奖:“吃吗?”

小眼神扑闪扑闪的, 实在是有点可怜。

看他这副模样,只能拿了一个起来,放到眼前一看, 削得跟抛了光打了蜡似得, 我都怀疑放在光线下会不会反光。

看来他昨天受得打击不小啊。

“你再去睡会儿?”

他心满意足地看着我开啃,摇了摇头, 把手里的盘子放下:“今天是神祭日。”

“哦,我都差点忘了。”

对于我这种在外混了一百多年的人而言,自然对这种天界庆典早就毫无感触了。

我以前就不喜欢这种麻烦的节日, 在昼日领域的时候要教一群愚蠢的熊孩子练武,司法领域的时候要对着一堆丑陋的罪犯念经一般传扬光明之神的真善美, 不管是哪一个,都只想甩手走人。

“小苍。”

“嗯?”

“我这几天没有办法照顾你,我知道你不喜欢被限制, 所以我只留一个人保护你,他不会干扰你去任何地方,如果遇到危险就用它联系我。”精灵蹲在床边,拉着我的手, 用指尖碰了碰那颗和他眼睛同色的戒指:“还有, 答应我一定要回来, 好吗?”

他注视着我,眼睛就像两颗漂亮易碎的琥珀珠子,稍一用力就会破碎。

“行。”

本来就还没有把天界的事情处理完,母精灵不死,我怎么会走?看到我点头,那两颗琥珀珠子闪闪发光,他竟然也傻乎乎地笑了起来。

等他走了我又补了会儿瞌睡才慢悠悠地爬起来,四大领域的人几乎都去了人界,我在外面逛了逛愣是一个鸟人都没看到。

现在能看到的就只有那个随时跟在身后的黑脸鸟人大哥了,还是前几天跟着我的那个,依然是黑着脸,任我说什么都只会回答三个字:“嗯是好”。

仿佛多说一个字就跟要了他的命一样。

我在心里翻了个白眼,站在司法领域边缘招了个车夫去人界。

果然,他没有阻拦,只是展开翅膀跟着我飞向人界。

我落在一条街道上,平日里就热闹的大街上此时更是人来人往。

鸟人车夫,外加一个高大的鸟人护卫,我竟然也引来了不少目光,猜测着这是哪个大人物。

我装模作样地对他们笑了笑,转过身立刻戴上兜帽往人少一些的街道走去,鸟人大哥收了翅膀看起来也不是那样显眼了。

估计精灵给他的命令是寸步不离。

我对神祭日是一点兴趣都没有,来人界当然是为了吃,好不容易甩掉那个跟屁虫精灵,至少有七天可以自由自在地大吃特吃了。

然而我好像低估了普通人对于神祭日的热情,走了两条街愣是没找到一家开门的酒馆,转了又转,最后在一条偏僻的小路上看到了一家小酒馆,而店主正要关门。

“别别别,大哥,别关门!”我赶紧扑过去,手脚并用硬是卡住了即将合上的店门,大喊道:“我要喝酒!”

店主惊奇地看了我一眼:“你不去参加神祭日?”

“我是来喝酒的。”

“你下周再来吧,我赶着回家送我女儿去教会呢。”

“大哥,帮帮忙!让我喝酒,我已经好几年都没酒喝了,快死了!”这话绝对不夸张,在无尽永恒的那三年里,我嘴巴早就淡出鸟味了,想为此自杀的念头产生过无数次!

“兄弟,真不行,我女儿等着我呢。”

“……求你了。”我抓着他的胳膊,眼睛里饱含着深情地泪光,就差没跪下来了。

或许是我这模样实在是可怜极了,又或许是光明之神的信徒都如此善良,他竟然露出同情的眼神,把钥匙丢给我:“你……那你自己去拿酒吧,酒钱放进柜台里。”

我幸福地打开门冲进人家的酒窖里喝了个痛快,半醉半醒之间跑到酒馆的楼顶上借酒装疯,摇摇晃晃地趴在栏杆上往远处望去。

那头的街上有人在表演节目,不知道是鸟人还是普通人,载歌载舞,引来了不少人围观,欢声笑语一片。

再远处就是市中心了,那人最多的地方不用想都知道是奥菲利亚广场。

不知道是哪一任司法领主选择了站在那里,之后的每一任就都站那了。

我趴在栏杆上往下看了看,那个鸟人大哥还站在酒馆门口。

我假装喝醉了往外面探出大半个身子,他立刻抬头,定定地盯着我,直到又摇摇晃晃地回去了,他才继续目视前方,妥妥的专业保镖风范。

麻烦啊,在一个高手的眼皮子底下做什么,也就比精灵眼皮子底下轻松那么一点。

我托着下巴叹息着,不过这次也没打算做点什么。

就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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