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珠被这酷似哥斯拉的巨兽抓在手中,简直已经吓得魂不附体!
自己这次死定了!
这样恐怖的巨兽,连战舰都可以当做玩具!
就算自己的血族母亲,都不可能是它的对手!
我真是倒霉!
谁知道跟踪那个混蛋萧天歌,竟然会发生这么多事情!
不但被那混蛋狠狠打了耳光,现在居然连命都要没了!
虽然她痛恨自己的命运,但是真的到要死的时候,却又开始害怕。
她的心中异常复杂,对萧天歌也是恨得咬牙切齿。
不是你封了我的血脉之力,我怎么可能连逃都没机会逃?!
好歹我也是个天榜强者!
还有,居然打我的耳光!
你这神经病!
然而她心中对萧天歌无穷的怨念,却在一瞬间烟消云散。
因为她看见萧天歌跟了上来。
她突然就哭了。
这哭泣是委屈的哭泣。
这哭泣是感动的哭泣。
这哭泣同时也是高兴的哭泣。
李英珠虽然是血族大小姐,看似逍遥自在,可以任意妄为。
但其实,她是个很可怜的女人。
她原本不姓李,她姓凌。
凌薇的凌。
她从小没有妈妈,和爸爸相依为命。
她爸爸姓凌,所以她自然也姓凌。
她的确叫凌薇。
一个有些锋利的名字。
她爸爸是个极为英俊的男人,但是从她懂事以来,就没有见他笑过。
小时候,她觉得爸爸很酷。
长大后,她才知道,那叫做伤心。
也许还有愤怒!
也许还有绝望!
小时候她过得很苦。
因为家里穷。
很穷并不是因为她爸爸不努力。
而是因为她爸爸无论做什么工作,一周或者两周之后,必定会被辞退。
还好,他们有个很好的邻居,每天晚上会叫他们过去吃饭。
每过一段时间,邻居还会给凌薇送来新衣服。
靠着邻居的帮助接济,凌薇跟着爸爸长大了。
十八岁那一年,她考上了大学。
复丹大学。
在得到通知书那天晚上,爸爸很开心。
那天家里不但专程做了饭菜,开了酒,还叫来了邻居孔叔叔一家。
然后,她的母亲带着人出现了。
最开始是争执!
接着变成争吵!
最后,她听到了一声命令。
“杀!”
鲜血染红了饭菜,也染红了酒瓶,更染红了凌薇的眼睛!
她尖叫着!
哭泣着!
嘶吼着!
但是,她什么都不能改变!
她被带走了,知道了自己的身份。
原来她是人类与血族的混血儿。
这样的混血儿,上千年才会出现一个。
所以她很特别。
特别到,她被赋予了一个伟大而神圣的使命!
她当然不接受!
你们杀了我的爸爸!
我是人!
才不是什么吸血鬼!
她尝试自杀!
割腕!
上吊!
跳楼......
凡事能够想到的方法,她都尝试过了。
但是她却死不了!
因为她是不死族!
没有多久,她得到了一个更残忍的消息,从而患上了极其严重的心理疾病。
整整花了十年时间,她开始接受了自己的命运,准备面对自己惨淡的不死人生。
所以她疯狂挥霍!
所以她随心所欲!
所以她又去复丹读书!
总之,她要在这几年间,将自己失去的人类生活,全部找回来!
直到她遇见了孔雅妃!
孔叔叔留下的女儿,居然都已经读大学了?!
她终于找到了自己生命的意义。
她也有可以守护的东西!
这便是李英珠与凌薇,这三十多年的人生。
她本来以为这世界上已经没人在乎自己。
直到她看见萧天歌跳下海。
他在乎我!
她心中有个声音告诉自己。
虽然她不明白为什么。
但是无论是萧天歌先前发疯打她。
还是现在发狂救她。
她能够感觉到。
能够深深的感觉到。
这个男人,在乎我!
那是一种发自肺腑,发自内心的在乎!
如果能和这么一个人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