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探望过李采萍从医院出来时已经接近下午五点钟,已经到了“摇篮小学”放学的时间,由于这个人民医院在“摇篮小学”和绿源小区之间,所以很短的时间内我就到了“摇篮小学”。我到学校门口时马常昆给我打了个招呼,他是个很随和的中年男子,说话时始终保持着满脸的笑容;我也回应他同样的欣然微笑。他说:
“老弟,到我家里坐坐吧,把你女儿也带上;咱们俩喝两盅咋样?”
我稍微犹豫了一下,他又说:
“走吧!我今天还特意买了几个下酒菜。”
我经不住他一再的热情就载着思男和他一起走进了他的住处,他的住处和我的住处相隔两栋楼房,他住在第三层楼房的一个三十平米左右的房间。他这个房间和我之前在绿林小区居住的那个房间有异曲同工的效果,同样是用木板把他的房间和隔壁那间隔开的。虽然他居住的空间不够宽敞,可是房间里的电器用品却是一应具全,比如说洗衣机、电磁炉、电饭煲、油烟机、冰箱之类的电器。当我问起他他房里东西倒是不少时他解释说:
“这些都我老婆置买的,她走了以后这些东西我都懒得用。”
我对他的话充满了疑惑,他见我用不解的神情望着他他却没着急来给我讲明原委,而是请我随便坐,他把一挂香蕉和一盘橘子放在饭桌上说:
“随便吃,不要客气。”
然后他掰开一根香蕉递给思男,思男在伸手接香蕉之前望了我一眼,我示意她想吃就接住吧,她这才笑嘻嘻的接住马常昆递来的香蕉,并且对他说了声谢谢。马常昆用手抚摸了一下思男的头部对我说:
“你女儿真是个懂事的孩子,我儿子就不行,调皮捣蛋。”
“男孩子都这样,俗话说‘好孩不闲,赖孩不玩’,我看你儿子是块好料,聪明伶俐。”不管他儿子像不像我口中说的那样,但是我还是要赞扬一番;他听到我的赞扬后“嘿嘿”的笑了起来,他的笑很纯朴也很开心。
“有一件事我比较奇怪,”他说:“你才二十出头,你女儿就已经七岁了,你多大结的婚?”
我说他误会了,我现在还没有结婚;思男不是我的亲生女儿,算是认的干女儿。
他这才恍然大悟般的说:
“我就说嘛!你不可能十三四就有孩子了。不过这孩子不错,你眼光不错。”
“差不多吧!挺懂事的。”我说:“对了,你刚才说嫂子走了,她去哪里了?”
他摇摇头又叹叹气说:
“唉!说出来不够丢人现眼的,跟别的男人跑了。”
在我们坐下来喝酒吃菜时他给我讲述了他和他老婆的故事:
十年前他从河南只身来到了M市,那时候他二十八岁。虽然已经二十八,但他依然是孤身一人,原因是他有癫痫病,即使他家人托很多媒人给他说亲,可没有一个女人相中一个得癫痫病的他。刚来到这个城市里他找了将近十天的工作,身上的钱几乎花光了,可是没有一样工作适合他,因为他一无学历,二无技术,只会出蛮力。由于身上没钱他就只好露宿街头了,有一天天刚蒙蒙亮他被一阵“莎莎”的声音给惊醒了,原来是一位年过六旬的环卫工在辛勤劳作。不知怎么回事,那个环卫工突然间摔倒在地,他见此情景立即赶了过去。那个老人是因为劳累过度才昏倒在地的,当老人知道了马常昆的情况后就把他的环卫工作交待给了马常昆,并且告诉马常昆他每天要打扫三个街道,虽然工作有点累,但是工资比较高,一天一百元。
马常昆接到这个工作后每天都乐不知疲的工作,就这样过了两个月。两个月后的一天,当他在打扫光复路时发现了一个女子正躺在地上,她容貌美丽,但是衣衫不整,并且额头非常烫手;他急忙把她带到了他的住处,并且细心照料。这个女子就是他后来的老婆,名字叫江雁。江雁那年才十七岁,她那天之所以会睡在大街上,是因为前一天的晚上她和几个红男绿女一起在“青春年华”里喝醉了酒,不知怎么回事也不知什么时候居然躺在了街道的一旁。经过他一再的询问,他才知道江雁是“青春年华”的陪唱小姐,经常周旋于那些浮浪子弟之间。几天的朝夕相处,江雁看中了马常昆的实在、勤快,于是她决定把自己的终身托付给马常昆,就这样他们成为了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