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食言,足足三千万钱!并且还会额外拿出一笔钱来,给赵云买官。
要在何处当官,赵云心中早已有了想法,但是具体的还要跟荀攸商量一下,这个倒是不急。
他笑道:“父亲不必如此着急,且等我与公达商议过后再行决定。我想问父亲,您和母亲怎么办?”
李旭说道:“我们就这么一个女儿,嫁给了你,就等于是把命都交给了你。你有大志向,为父不想干预,会全力支持你。三千万钱,只是开始,若你真有本事,哪怕倾家荡产,为父也不会吝啬。所以,你跟诗澜去哪里,我们自然是跟到哪里。”
“那这冀州的产业?”
李旭笑道:“我在此地有不少好友,可以转手卖给他们,这偌大的产业,都是我与父亲挣来的,对此地虽有些许感情,但不及你与诗澜重要。”
赵云拱手:“多谢父亲!”
……
一月后,李旭处理好了所有的事情,能卖的都卖了,不能卖的也都打包了。侍女只留下十人,家仆五十人,带着数十辆车,与赵云一起,踏上了去并州的路。
赵锋没有跟来,用他的话说,看到赵云成家立业之后,他也就没有什么奢求了。赵家家境贫寒,他若是再跟过去,难免有人会说闲话,现在的小日子虽然不算富裕,但还过得去,很平静,不想改变。
赵云自然不会强求,赵锋不会武功,也无任何特长,跟着自己也没用,所以尊重了他的意见。
实际上,历史上赵云的哥哥并没有什么记载,只提了一句,在他哥哥死的时候,他从公孙瓒麾下返家,再出来时已经成了刘备的人。
大概可以推算出赵锋是何时死的,但具体怎么死的,赵云也不清楚,若是病死的,那他恐怕也无力回天。这个问题,赵云没有过多纠结,日后若是发达了,再接他去享福便是。
经过一个多月的舟车劳顿,一行人来到了并州地界的汉朝北方边境,一个名为清湖的小县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