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是诱惑人心的魔鬼。”古德曼咬牙切齿的看着面前不断涌出的黑色玻璃珠,忽然长出一口气,叹气道,“停下来吧。说说你的要求。”
“非常明智的选择。”于谦得意的如同刚刚偷吃到鸡的老狐狸,“吾主需要你所知道的一切关于普罗米修斯的情报。还有,覆盖了格兰特堡的浓雾是怎么来的,如何驱散浓雾。全部告诉我。”
“你就不怕我给你假的情报,然后骗走你手上的灵魂?”古德曼还在为维持自己的尊严做着最后的努力。
“无所谓。”于谦的语气非常轻松,“死神殿之主和吾主都是阿比托斯阁下的学生。只要打个招呼,我们就能重新截取承载了你的意志的灵魂。即使无法把你的意志重新剥离出来,但我们仍然可以将那个可怜的凡人灵魂禁锢在神力之海里。”
于谦摆明车马告诉古德曼,我们有足够的反制手段,不怕你的小花招。而同时,古德曼也明白,对方是否会遵守诺言,完全取决于心情。自己不但没有讨价还价的资格,也没有那个必要——对方不反悔固然很好。如果反悔,自己大不了再被禁锢在神力之海里,和现在的情况相比也没有什么变化。
反正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了,不如赌一把。衡量清楚利弊后,古德曼同意了交易。
普罗米修斯的确是人类中诞生的第一个神明,他甚至可能是整个诺亚世界的第一个神明。诞生在人类进化的几乎最起点位置,普罗米修斯本人是否能被称为“人”,其实仍有待考究。
普罗米修斯成神的过程,和安德烈所说的石板上记载基本一致。他最初只是一个人猿部落中,极不起眼的一个成员。直立行走对他来说虽然可行,但仍然效率不高——普罗米修斯和自己的部落成员平时在极其低矮的地洞中。直立行走只会让行动变得更加迟缓。
而和自己其他的部落成员不同的是,普罗米修斯的脾气更加暴躁。他动作缓慢,但是喜好争斗,在遇到捕食者和强大的元素生物时,普罗米修斯更倾向于选择战斗,而不是躲避。
普罗米修斯的性格令他无法获得足够的食物,而在这种情况下,原始的社会分工给予了普罗米修斯支持。他的部落成员会代替普罗米修斯寻找食物和水,而普罗米修斯则负责保护他们的安全。
直到他的部落遭遇到了地龙的袭击。
现在说起来,那头老迈的地龙未必就真的是想捣毁自己脚下的地猿巢穴。它的行为其实更像是因为过于年迈,而得了严重的风湿疾病。以至于无法挪动自己的尾巴。因为尾巴无法随意甩动而站立不稳,最后却在站立不稳踉跄后退的时候,把尾巴捅进了地猿的地穴中。
地龙身高足有上百米,一条尾巴最窄的地方恐怕都有七八人合抱粗。需要身高不足一米五的原始人们低头弯腰才能钻进去的地穴又怎么能支撑得住?部落里的成员们顿时死伤大半。而好不容易抽出尾巴,原始人们赖以生存的地洞也直接塌了下来。侥幸没有死于第一次意外的幸存者们,就这样死于了塌方。
只剩下普罗米修斯一个人。
在地龙的尾巴砸进地穴的时候,普罗米修斯一把抱住了龙尾上的一块鳞片。用指甲扣住鳞片缝隙,甚至用牙齿咬了上去。鳞片虽然岿然不动,但抽出尾巴的瞬间,普罗米修斯也被一起带出了地穴。
老迈的地龙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抽出了尾巴,四条腿却没了力气。如同山一样庞大的身躯轰然倒地。夜晚,住在附近的一支原始人部落壮着胆子来到了普罗米修斯的部落附近,他们并没打算营救可能的生存者,恰恰相反,他们打算看看有没有落在地面上的尸体——原始部落死掉的成员,会变成其他部落的晚餐。
然而等那些打算一饱口福的猿人靠近时,却看到了令他们肝胆俱裂的一幕。
普罗米修斯拎着一根巨大的木棍,砸开了地龙的头颅。
地龙已经死去多时,身上的鳞片没有了萦绕的土元素后,变得颇为脆弱。而普罗米修斯则凭借着胸中一口怒气,从下午一直砸到了晚上。砸断数十根木棍后,终于敲开了一枚鳞片。木棍敲击的压力下,一股已经凉透了的血喷涌而出,正浇在普罗米修斯的头上。
而这一幕,落在了前来打秋风的原始部落成员严重。
普罗米修斯就成了凭借一己之力,为整个部落复仇,甚至杀死了一头地龙的英雄。
随着消息在平原上传播,越来越多的部落开始知道了普罗米修斯,他们开始对普罗米修斯的英武不屈顶礼膜拜。而这些膜拜和尊崇,凝聚在普罗米修斯的身上。他越来越强壮,也越来越聪明。直到平原上最后一个部落被他剿灭,而幸存者也向他跪倒的瞬间。普罗米修斯凝聚了属于自己的神格,成为了蛮神。
正当凝聚了神格的普罗米修斯踌躇满志的时候,自然和他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
一次快速的冰河期降临了。
气候先是以正常的频率交替,等冬季来临的时候,普罗米修斯的部落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只要春天重回大地,部落就将翻过雷霆山脉,然后征服他们所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