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来的意见。
数小时的激烈争论后,最后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协议规定如下:
甲方马里共和国必须在三年内分六批归还所俘虏的近一万两千名联军士兵,而乙方则会支付这些士兵在关押期间的食宿费用一共十亿美刀。
同时甲方无条件将舰队归还给联军各国,换得乙方在十年内不得以任何方式封锁、阻止、封杀泰坦集团及其旗下诸多子公司、控股公司的任何商业行为!
并且,针对泰坦集团和其旗下诸多子公司、控股公司的产品,各国不得征收超过百分之二十五的关税,更不能启动反垄断调查。
而马里共和国必须交出坦桑共和国的部分矿产资源,交由泰坦矿业和联军各国的企业、政府共同开发利用。
联军各国在坦桑共和国境内将拥有国民免签的待遇。
各国在坦桑共和国的任何投资,必须享受两年免除一切税收的优惠政策。
作为交换,各国同时给予了泰坦集团、黑面具国际旗下员工、马里共和国官员们各国的免签资格,马里共和国销往各国的任何商品的税收,将不会超过同类商品税收的平均水平!
同时,泰坦集团的任何投资行为都将不会受到限制,期限同样是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