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到异国他乡,去刺杀一国之师,看起来是完全不可能的任务,偏偏寇准就做了,而且还做成了!
这是很多人想都不敢想的,一个汉人,跑去一群大食人中间,难道不会露馅吗?
寇准很聪明,用了最简单的办法,他装成哑巴,只要不开口,就不会有人听出口音,至于相貌……萨曼王朝本来就有许多突厥人,后来又迁入了契丹人,这些部族大多数都是黄种人,一个黑皮肤黑眼睛的寇准,不但不会引起关注,相反,还只会把他当成可怜的丧家之犬。
简单而直接,坚韧又果决!
这就是寇准给叶华的第一印象。
“我还想听听你的意见,究竟该如何处理大食?”
“一个字!战!”
寇准斗志昂扬,他伸出拳头,咬牙切齿道:“侯爷,你知道吗?怛罗斯那边,全都是一望无际的平原,中原虽大,却没有那么辽阔的地方,我们必须要拿到手里!”
叶华没有否认,中亚平原的确让人垂涎三尺,面积比华北平原大,而降水量大部分也在400毫米左右,加之平坦开阔,非常适合机械耕种。
另外在里海周围,还有宝贵的石油资源,更是难以计算价值。
“要怎么拿到手?”
“驱虎吞狼!”寇准笑嘻嘻道:“所谓围三缺一,卑职觉得直接动手,势必引起当地人的反抗,损失太大,不如改变方式,把他们驱逐到天竺去!”
叶华差点笑出来,敢情这家伙也在打天竺的主意!
真该替三哥悲哀!
“你说说,要怎么办?”
“这个容易,卑职可以再去出使萨曼王朝,去见面穆萨,答应他只要愿意去天竺,我们可以提供一切后勤给养!”
叶华轻笑道:“你杀了他的师父,还有胆子去见穆萨吗?”
“哈哈哈!”寇准朗声大笑,“穆萨就是一条狼,只要有利可图,就算我杀了他的老子,他也只会把我奉为上宾!侯爷若是能给我一纸国书,卑职一定能把穆萨赶去天竺!”
叶华沉吟道:“就算你能做成此事,剩下来的人怎么办?别忘了,还有那么多的大食人,突厥人,契丹人,这一大片土地,依旧不是我们的!”
“那就只有一个办法:杀!”
“谁去杀?”
“卑职去杀!”
“你一人杀得完吗?”
“侯爷只要答应授田,把土地给我,卑职就有办法杀光所有人!”寇准露出残忍的笑容,他爹寇湘是后晋年间的庄园,家中非常富有,田连阡陌,牛马成群,童年寇准的日子可以说是春风得意的!
所以评书杨家将里讲寇准很穷,是个大清官,那是扯淡!这家伙的骨子里就是个无法无天的纨绔子弟。
只不过他们家的土地被叶华给剥夺了,从天堂掉落人间,寇准念念不忘,恢复家业。
他很清楚,在大周是没希望了,恐怕只有指望西域了。
叶华沉吟了一会儿,“你先去出使,如果成功归来,我会颁布命令,鼓励将士西进!”
寇准眼睛一亮,立刻点头!
这家伙还是个急性子,只用了三天准备,就带着二十人,前往萨曼王朝。
寇准离开不久,叶曦也来报告成果。
他以废旧的军械,从突厥部落手里换来了十万奴隶。
小家伙喜气洋洋,“爹,这回修路的苦力有了,我已经给商王写信了,西域通往开封的铁路,马上动工!”
叶华含笑,“干得还不错,那你接下来怎么办?”
叶曦笑道:“接下来我准备提高价码!”
叶曦给老爹算了一笔账,跟突厥部落交换,一个铁锅,能换两头犍牛,而一头牛又价值五个奴隶!
在西域这片土地上,最不值钱的就是奴隶!
一口锅,等于十个奴隶!
这是何等的荒唐啊!
就算按猪肉价格算,人也不该这么便宜!
可事实就是如此!
“下一次我准备按照五个奴隶一口锅的价钱出售……那些突厥人肯定会动心的,手里没了奴隶,他们就会去抓,去拐,去骗!用尽各种手段,来满足大周的奴隶需求。这么说吧,他们就是我手里养的鹰犬走狗!怎么样,我的办法如何?”
叶曦很想得到老爹的夸奖,奈何叶华只是轻笑了两声,“有人想把你的走狗做成狗肉火锅哩!”
叶曦傻眼了,哪个混账王八羔子,敢跟我对着干?
一个月后,那个混蛋回来了……寇准喜气洋洋。
“成了!”
这是寇准跟叶华讲得第一句话,只不过穆萨没有答应进军天竺,而是要攻取巴格达!
他想重新统一大食!
只要大周能支援他足够武器,他是可以做到的。
武器送过去,穆萨就会率领二十万帐人马西进,将萨曼王朝的驻地留给大周。
“这是一个不错的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