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作战思想有关。罗马军团作战时,首先是步兵在较远距离投掷标枪,近距离接敌时用一人高的盾牌防护全身,因为罗马士兵排的阵列又是摩肩接踵的密集阵,个人没有很大的回旋余地。只有侧身后,手臂前后刺杀的空间。
故而罗马军队战士使用的剑很短,主要用于刺击而不是砍削。而且是长度60公分左右的铁剑,格斗时尽量刺入对手的要害部位,心脏或腹部。
但是我给雷必达的刀是1.1米长,带着长柄的细小刀身,带血槽武士刀。
这是钢刀,重量和罗马短剑一样,但是他真的按照我的冷兵器锻造技能打造出来,那才是真厉害了。
冷钢锻造法,这会使得罗马铁器时代的金属工艺,提前一千年进入工业金属时代。
其实我回到罗马城之前,让人在海上接应,把雷必达给我的一箱子重两百斤的金币,先送去了撒丁岛。
我孤身趁着夜色回到距离罗马几公里的渔港,在一个乡村草屋里过夜。
第二天一早,天刚亮,我就被屋大维的近身侍卫出城来叫醒。
“斯巴达克斯,首席执政官大人在元老院的图书馆等你。”
皮毡毯上,我满身精赤的从一个女奴的身体上起来,穿上我的衣服,套上我的钢甲,战靴,提着我的两把带鞘钢刀,长矛,头盔,一手还在一边的烤肉盘子里抓了一块卤肉在嘴里一边咀嚼,一边走出草屋。
这里是我经常来“放松”的位子。
还有两只小帆船可以让我去海面钓鱼。
所以在这个村子里养着屋大维给我的五十个奴隶。自然也住着摩西墨斯和他兄弟们的家眷。
侍卫给我牵来战马,我上马后把两把战刀插进腰间左肋下皮带的套圈,把长矛挂在马鞍的皮套中,戴上头盔,接过红斗篷披上,系好,一只手抓着缰绳,一只手还在啃着鹿肉,一边缓缓的带着三百骑兵进去罗马城......
还有第四更,五点上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