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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四百七十三章 大祭司(1 / 2)

旭日初升,叶秋负手向前,身后跟着背剑的小昭。“

师兄,我去虎狼关,给您买一匹马,您在上路也不迟?”站在许家村的村口,许肃试探问道。“

那倒不用,算算时间,我的马,也该到了。”叶秋,微微一笑。吼

声音落下,远方一声龙吟,而后一道烈火滚滚而来。

烈火戛然而止,化为一匹洁白无瑕,一尘不染的宝马。

“白马王?”许肃,顿时一愣:“它不是回海波县了吗?”“

小白是回了一趟海波县,然后它自己走官道,又到了此地。”

轻抚白马王的额头,叶秋微微笑道:“通天河小白过不去,却可以走其他路。”

“这马,还真是厉害。”龙王,叹为观止。“

先生,您骑着马,我来牵着就是。”小昭,抱拳说道。

“那倒不用,姑娘若是不介意的话,你我合乘一匹马就是。”叶

秋,微微笑道:“可惜狼神禁卫都是骑狼,而虎狼关的好马,并不对外卖。”

“无妨。”小昭不以为意,心中反而偷着乐。能

和叶秋骑一匹马,这对小昭而言,自然是一个接近叶秋的机会。虽

说叶秋道心很坚固,但小昭却觉得,只要自己争取,未尝没有机会。

……很

快的,叶秋骑着白马王,搂着小昭的小蛮腰,绝尘而去。

“其实,我觉得公子和小昭姑娘,倒也算是般配,但愿他们此行,能够成就一段佳话。”

望着渐渐远去的叶秋,龙王砸了砸嘴巴,一幅我是过来人的感概。

“鳌峰大哥,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一万年了,都依旧是个处,你真懂男女之情?”许肃,一脸黑线。

龙王:“我……”…

吼!一

只雄鹰划破长空,振翅飞翔在北方,那无尽的大草原上。

透过鹰眼往下看,在大草原的肥沃之地,有着大量的牛羊,以及密密麻麻的帐篷。

这其中,一座巨大的宫殿,矗立着群山之巅,显得极为巍峨。这

宫殿乍一看,类似一个巨大的狼头,双目中闪烁着灼灼的火焰。此

刻,狼神殿的门口,伴随着一道黑芒,一个人影从虚空中跌落在地。

轰隆!

身影落地,血肉横飞。“

是圣子!”“

快……去通知大祭司!”哗

啦啦!

镇守狼神殿的护卫,立刻走了两个人走过来,手忙脚乱。…

金赫昏迷了足足七天,这才从昏迷中苏醒。“

我儿,究竟发生了什么?”一道阴冷声音,从狼神殿深处传来。“

父亲,我这次在许家村,遇到了许肃,他居然拥有初代王血,而且召唤的血狼,也全面克制了我。”金

赫跪在地上,目带怨毒:“您给我的二十万狼神禁卫,都归顺了许肃。”

砰!

声音落下,一道摔茶杯的声音,瞬间响彻大殿。“

废物!”大

祭司的怒吼,如雷霆般轰鸣:“金赫,亏你还是圣子,你真是太让我失望了!”“

金赫,难道你以为,我只有你这个儿子?”

“难道你真觉得,你天赋很好,我就不能废掉你?”

轰隆!声

若雷霆,杀机凌然!

在大祭司的话中,金赫灵魂颤抖,慌忙磕头:“父亲,我……错了。”“

你是错了,我若是你,不如死在许家村算了,哼!”大祭司,怒火滔天。大

祭司金尔衮,和天可汗金摩柯,都属于草原上,最为强大的——金族!

金族自黑水而起兵,一直繁衍不惜,最终成为草原上的最大部落。  同

样的血脉,凭什么金摩柯是可汗,金尔滚却只能当大祭司?

对于这件事,金尔衮一直不满,只是他城府很深,并没表现出来罢了。

此事已是定局,金尔衮就算表现出来,其实也没多大意义。

但金尔衮却在暗中作梗,让金摩柯没儿子,每次都生女儿。反

而是金尔衮,麾下儿子众多,至少有一百多个。如

此大国模的儿子中,诞生天才,这自然不奇怪。

这其中,天赋最好的,自然是金赫。但

就算如此,如果金赫不争气,大祭司依旧会灭了金赫。

毕竟!就

算到了如今,金尔衮每年,也会多生几个儿子。

也正是知道这点,金赫心中很惶恐,唯恐被大祭司所斩。哪

怕此人,是金赫父亲,他也只有敬畏,而不敢奢望父子之情!

“金赫,你要搞清楚,狼族骸骨制造的替身,那是非常珍贵之物。”

暴怒之后,大祭司渐渐冷静下来:“这次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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