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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零四章 他的瑰宝(1 / 1)

江瑶也跟着悄悄的看了眼黄承竟,暗道,他听了陆行止的话就被呛了,那说明黄承竟是会弹钢琴,甚至弹得不错,可能还是兴趣之一。

不意外,黄家这样的家族,注重培养孩子的这些能力,黄晨晨现在都开始在学哆来咪了。

之后的时间,江瑶就没有再拉着陆行止像个好奇宝宝一样问东问西了,就是忍不住在心里犯嘀咕。

觉得吧,陆行止会喜欢上她,真的特别奇怪。

陆家在镇上,在整个县城,都是特别有名气的,陆行止从小的生活都和镇上的孩子不一样,他会学钢琴,会从小学英语,江瑶还知道,陆行止学过书法,所以,他的字迹,比一般人都要好看。

而她呢?

她只是村子里贫穷人家的女儿,她真的很难去想,陆行止当初怎么就偏偏喜欢上她?

他分明是天上的人,而她是活在水里泥里的人,本来应该毫无关系的人,最后,他却娶了她。

江瑶想来想去,也只总结出了一个道理来,陆行止那时候,多半是傻,多半是瞎,所以才看上了她。

她在学校那时候,的确是一个读书好的乖女孩,是一个老师眼里只要不出意外就能稳稳考上好大学的学生,但是,这样一个只有学习好的她,在陆行止眼里,也不知道为何,偏偏成为了他生命力的例外。

就连江瑶都要忍不住感叹,缘分这样的事情,当真是说不清道不明。

这样一个平凡的她,偏偏被他宠成了瑰宝。

车子从机场一路开了两个多小时才到达目的地,是一个挺安静的小镇。

这个小镇没有南江市那种高高的楼房,也不像江瑶老家那样的木头房子,这里的房子,几乎都是用石头盖起来的,不知道还混着什么作料,一块块叠加盖起来的,看着,多少有点落败的感觉。

不过,这个没有,等阮勇俊将车子再往前开的时候,就是另外一幅景象,很突兀的,就在一个落魄屋子的边上,就有一栋栋两三层楼的钢筋水泥房拔地而起,而阮勇俊的家,就是这几栋的其中之一。

江瑶惊愕于这一个小镇的贫富差距,一直到下了车,跟着陆行止和阮勇俊走进阮勇俊的家。

阮勇俊的家是两层楼,不过,并不是南江市那样的套房,而是像酒店一样,一层楼有好几间单独独立的房间,听陆行止说了才知道,阮勇俊的家里人少,三分之二的房间,就用来租给外来偶尔来这里落脚的商人。

比如像黄承竟这样的。

“出了这个小镇的二十多公里就是矿产最丰富的矿山地带了,这个小镇,很多人是靠着那些矿山暴富的。”陆行止点了点脚下的土地,“比如阮勇俊的家。”

阮勇俊的家虽然比不上南江市的酒店,但是,每一间房间都很干净,这里还有两个佣人,就是负责这里客房的卫生。

“你坐着休息下,我去楼下厨房拿吃的,休息一下,等下去边上找阮勇俊的朋友,他对矿山那边的事情比阮勇俊清楚。”陆行止怕江瑶住不习惯,还特地看了眼她的表情,见她没有什么不满的情绪,这才锁上门,下了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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