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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怨上加怨(2 / 2)

二人还未言语,刘华便拍案怒道:“曹节该死,先番与王甫同流谋害王叔,这次纵容其弟索要婢女不成,现又绑架檀奴,亏得父皇在世对其如此器重恩宠,竟如此待吾,真该诛尔全族方可解恨。”的确,被以前的家仆欺负成这样,对刘华这个前任大汉皇帝的长公主来说犹如欺辱,能不愤恨吗?

“公主息怒,曹氏兄弟固然可恶,但当务之急乃是解救外舅,待事毕后,再与王甫、曹节清算旧怨。”

“夫君此言有理,檀奴,这几日少出门为宜,若要出门,汝需多带护卫。”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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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婢:古代侍男,就是男家仆,多自称奴婢,明代以前宦官亦自称奴婢而不是奴才,奴才在清代之前是骂人的话

至于伏完喊刘华公主,而非细君,这是因为汉代女子地位高,皇室最甚,自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董仲舒提出的“君为臣纲”变成儒家所有道德礼教的最高准则。性别、年龄、辈分,所有世俗间通行的规则在皇室面前全部不适用,这也是纵观两汉,除少数例子外,公主嫁给谁,基本她就是家主。臣子对天子之女不敢称“娶”,只能说“尚”。何为“尚”?《诗经·小雅》曰:“尚求其雌。”意为摊开,指展开翅膀羽毛,展示华丽颜色,是鸟类求偶的典型动作。翻译的话就是侍奉,或者理解为嫁也不是不可以,但毕竟差了些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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