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七八糟的东西可没少学,因为他那个时候是孩子王,调皮捣蛋的东西特多。
他老家可以京华郊区,盛产各种流言蜚语口头禅的地方。
那个拉谷和他的同伴,大约努力了三分钟,才把呼吸调整好,这个时候也不敢撒泼了,依然躺在地上,大气都不敢出,唯恐那个又楞又猛再给他来一个掐脖杀,那可就没有刚才的好运,直接就憋死了。
他们不敢动,也不敢呲牙说话,可把那个看热闹的拉麦给吓坏了!
他刚才打得就是稳坐钓鱼台渔翁得利的主意,一看自己预备当城主的重孙子给人捉了去,死活不知,那个钓鱼台再也坐不稳了。
他也是几百年风浪什么都见过,这个时候难免着急,把自己吃奶的劲头都使了出来,高呼一声:“尊贵的客人,手下留情啊!有话好说!”
随着响彻全场的喊叫,就看到一个老头,如同一只老山羊,从一个低矮的帐棚里钻了出来,然后一个百米冲刺,向百里良骝跑过来。
那速度,博尔特看了,都自叹莫如。
绝对是老而弥坚的典范。
百里良骝现在主动权在手,不管他急不急,不动声色。
直等到老头儿跑到近处,才皮笑肉不笑地问:“你就是拉麦?”
一边问,一边拼命忍笑。
原来人到近处,自然就看得清楚,心道,怪不得远看像只山羊!
原来老头儿是赶时髦随风一族,弄了两只硕大的山羊犄角黏在了头顶。
非但弄了羊角装样子,而且满脑袋都是羊毛!
估计老头担任城主需要多动脑筋,把满脑袋头发都着急掉光了。
为了保持自己风度翩翩的样子,所以老人家创造性地把羊毛不知道用什么方式,整个移植到自己的头上。
唯一在远处没有看到,到了跟前在看清楚的,是老拉麦在羊头周围,还带了一圈獠牙。
这个可能是他作为正主特有的标志了。
一般人都是戴在脖子上。
那个拉麦一看对方认识自己,不禁大喜。
俗话说,熟人好办事嘛!
连声说:“对对对!我是拉麦我是拉麦,让您见笑了!”
百里良骝依旧冷声道:“拉麦,我问你,你干什么来了?”
拉麦一口气没喘上来,我干嘛来了,你这不是明知故问吗?当然是为了我的儿子!
可是,这能之直接说吗?当然不能!那多丢人啊!
支吾了一下,忽然灵机一动:“我是来和你说通商的!你刚才不是说过,你们过来和我谈相关事宜吗?”
百里良骝才不给他台阶下:“可是,刚才你们不理我,似乎对此事非常不感兴趣!”
不愧是老奸巨猾,拉麦眼珠一转,赶紧道歉:“都怪我们!我老的糊涂,拉谷他小的愚蠢,就绕过我们吧!”
百里良骝心中大喜,嘴里却犹犹豫豫,拖延了半天,才说:“既然如此,那就去你的帐棚,详细说说。”
拉麦大喜,大声说:“老夫不胜欢喜!几位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