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公子,你来真的?”
看荀牧倒头就拜,管血尊者一口一个岳父的叫,王旭心中难免惊鄂。
不管怎么说,血凤的出身并不算好,奴隶出身是其一,流落红尘是其二。
配寻常人物也就罢了,荀牧这种圣人子嗣,万万不是她能高攀的上的。
荀牧是什么人,圣人子嗣,其父镇狱将军荀攸,在圣人境中也是数得上号的大能。
哪怕他是个纨绔子弟,不用指望他有其父风采,可是身价背景在这摆着,七八阶的女修士还不是任挑任选。
血凤呢,她有什么。
除了长得漂亮点,还有拿得出手的东西吗?
没有,她只是个家乡被毁,族人被灭,轮落青楼的弱女子。
六阶修为,别说镇狱将军了,就是王旭都看不上,比较一下,就像歌舞厅小姐,被高官公子追着求婚一样,谁听到也不会信。
“我当然是来真的,自从看到血凤的第一眼,我就决定与她长相厮守,只可惜冯妈妈的要价太高了,我砸锅卖铁也只凑了三分之一,剩下的钱依然不是小数目。当然,只要给我时间,我总能把这笔钱凑出来,到时候我就为血凤赎身,让她跟着我去过好日子。”
荀牧是圣人子嗣不假,可他因为性格顽劣,不喜修炼,在镇狱将军身边并不得宠。
要是其他的事,哭哭求求,弄来一枚大千世界本源虽然很难,却也不是办不到。
可是给妓·女赎身,就要动用一枚大千世界本源,饶是以将军府的家大业大,也不会允许他干这种荒唐事。
这些时日,他砸锅卖铁,东找西借,连自已收藏的一些古籍都卖了,也不过凑了三千中千世界本源。
剩下的钱要说凑,哪是那么好凑的。
平日里跟他混的不错的二代们,一个个都躲着他走了,生怕他一开口就借钱,借了谁知道啥时候能还上,不借又伤感情,他都快成圈子里的鬼见愁了。
“荀公子,没想到你还是性情中人。”听着荀牧的回答,王旭脸上露出微笑,开口道:“不过你晚了一步,我已经答应血尊,替他的女儿赎身了,以后血凤就是我珍宝楼的前堂掌柜,我欢迎你来捧场啊。”
“什么?”
荀牧楞了一下,转头看向血凤。
血凤也不知道是什么回事,转头又看向血尊者,换来了血尊者的微微点头。
“血尊,这是一枚大千世界本源,你拿着它去见冯妈妈,将血凤的卖身契带回来吧。”王旭反手丢出一个盒子,抛给了站在一旁的血尊者。
血尊者喜不自胜,带着本源去找老鸨了。
目送血尊者离开,王旭拉开椅子坐下,对荀牧开口道:“荀公子是性情中人,而我就喜欢跟爽快人交朋友,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不知道荀公子给不给这个面子?”
荀牧看了眼站在一旁的血凤,他也没想到一切会峰回路转,正色道:“我不管你因为什么搭救血凤,救了就是救了,这个恩情我不会忘记,以后你就是我的朋友了。”
王旭含笑点头,之前在堪舆将军府上,就听人说圣城中的二代嚣张跋扈,当时他还在担心会不会有麻烦。
瞌睡来了就有人送枕头,有荀牧这个朋友在,再加上血凤为他效力,三环区的生意也算有人照拂了。
至于血凤跟荀牧能不能走到一起,这个问题他不关心,搭救血凤是为了收服血尊者,荀牧的事不过是一石二鸟。
成了固然是好,不成他也没什么损失。
真要说起来,荀牧这种废物二代,在他心目中的价值还不如血尊者高。
血尊者能越阶而战,以金仙修为横击准圣,只要调教得当,未来会有一番大作为,在他身边也能做个左右手。
荀牧不一样,他的身份是便利,同样也是麻烦,这人一把双刃剑,跟他牵连太深,难免会卷入各大将军府的明争暗斗之中,这些是不得不考虑的。
“哎呦,哪位爷这么大的手笔,将我的宝贝凤儿都给带走了。”
血尊者很快去而复返,身边还带来了一个四十上下,风韵犹存的美妇人。
美妇人是仙人居的老板,现任的合欢宗宗主冯二娘,一个年轻时艳压群芳,曾引无数天骄争锋吃醋的人。
老了之后,冯二娘也是姿色不减当年,一颦一笑中满是成熟女性的风情,声音甜的能酥掉人的骨头。
“冯妈妈,卖身契拿来了吗?”
王旭态度一般,合欢宗算不上大宗门,门中没出过圣人境修士,自然不值得他太过重视。
察觉到王旭的冷淡态度,冯二娘脸上的笑容更深。
走江湖的人就是这样,难免喜欢以貌取人,你越是对他们和颜悦色,他们越觉得你不值钱。
相反,你态度高冷一点,让他们摸不着脉搏,他们反而会伏低做小,以免得罪不该得罪的人。
“带来了,带来了,凤儿这丫头我可喜欢了,她能有个好归宿我是打心底里高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