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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零四章 自作主张(1 / 2)

马兴标宁愿死,也不会接受玉梅的条件。如果将玉梅换成玉兰,或许他会答应这样的条件。玉梅已经是残花败柳之身,他能娶回家,是给朱慕云面子。让他一生只娶玉梅一个,还不如现在就死了。

马兴标也知道,朱慕云不可能让自己死。而且,他也觉得,玉梅的行为有些异常。一般的女人,老公和孩子都死了,在古星举目无亲,又无依无靠,能嫁个男人,已经是非常荣幸了。他娶玉梅当姨太太,已经是委曲求全,玉梅竟然还要当正室,实在不可理喻。

玉梅的要求很过分,马兴标的态度又非常坚决,他们自然就走不到一起了。就连于心玉,也觉得玉梅做得有些过了。以她的条件,给马兴标当姨太太,已经是最好的归宿。再提其他要求,实在是非分之想。

“玉梅,你再好好想想,男人有个三妻四妾也正常嘛。”于心玉劝导着说。她对玉梅有怜悯之心,身世凄惨,遭遇苦难,昨天晚上,又被马兴标这个狗东西占了便宜,再不顺水推舟,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

“于小姐,您不要劝了,我只是个普通女人,高攀不起马科长。”玉梅神色黯然的说。

她也有自己的想法,如果自己真是“玉梅”的话,很有可能会拒绝马兴标的条件。嫁给一个好色之徒,未必就是好的归宿。况且,马兴标之好色,她也早有耳闻。嫁给他容易,但以后,免不了也是孤苦伶仃过日子。

“马兴标,你真是个混蛋!”朱慕云痛骂道。

“处座,我是个混蛋。您看这样好不好,我认玉梅为干姐姐,以后她再出嫁,一切花销全归我,保证让她嫁得风风光光。”马兴标站起来,笑嘻嘻的说。

但他在念出“干姐姐”这三个字的时候,心里,突然将“干”字,由第二声,转换成第四声。昨天晚上,玉梅的表现,说明她欲望强烈。俩人真要是认了干姐弟,以后这种事,必定还会发生。

“跪下!”朱慕云冷声说。他心里暗笑,亏马兴标能想出这样的主意,干姐姐,这名字怎么听着说这么不舒服呢。

“先生,既然马科长有这片心意,就不要再为难他了。”玉梅轻声说。她倒没有听出马兴标的邪念,只是觉得,这个提议勉强可以接受。虽然没能达到武尚天的要求,但以后同样可以接触到马兴标。

“就算玉梅答应原谅你了,也别想这么轻松过关。死罪可免,但你也得拿出一片心意。先给玉梅买栋宅子,再给她准备三金四银。”朱慕云缓缓的说。

所谓的三金是指:金项链,金耳环,金戒指。四银指:银碗,银筷子,银簪子,银手镯。以后,玉梅真要出嫁,有这几样东西,也算象样的嫁妆了。

“先生,我什么东西都不要。”玉梅忙不迭的说,如果自己有了宅子,以后还怎么住在朱家?再说了,她如果要房子的话,得法租界的。沦陷区的房子,便宜得很,一个人住着也不方便。

“女人哪能没几样随身首饰?房子可以不要,但是这首饰断不能少。”于心玉善解人意的说,以后玉梅嫁人,总会有地方住的。房子有没有,并不要紧。

玉梅沉默了,如果只要首饰,她倒不会拒绝。女人都是虚荣的,谁不希望,自己有几件金银首饰呢?以前她倒没觉得,可是给于心玉整理过房间后,对她房间里的一切,都向往不已。时髦的服装、名贵的首饰、进口的化妆品、见都没见过的香水,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一个女人梦寐以求的。

“玉梅,既然马科背着刑条来了,你就去抽他几百下,让他知道动手动手的后果再说。”朱慕云见马兴标又要起身,对玉梅说。

“梅姐姐,昨天晚上,我真是喝多了。失礼之处,还望姐姐莫怪。”马兴标诚恳的说。

“你倒是会顺杆爬!”朱慕云又好气又好笑,马兴标在女人面前恬不知耻,这一点,自己愧不如他。

马兴标一口一个梅姐,玉梅自然不好动手。虽然她接到的命令,是杀马兴标。而且,武尚天明确告诉她,最好能嫁给马兴标。可是她自作主张,她想,与马兴标结了干亲,以后还怕没有机会动手?

女人一旦自以为是,别人是很难劝服的。就像玉梅得知,于心玉是重庆人后,马上给她炒了重庆菜一样。结果,于心玉和朱慕云,都没动筷子。但玉梅并没有吸取教训,为了贪大求全,擅自改变了武尚天的命令。

朱慕云与于心玉上班后,马兴标也走了,家里只剩下玉梅一人。她挎着菜篮子,准备出去买菜。于心玉既然喜欢吃甜食,还经常要吃西餐,以后,家里的食材,甚至炊具,都得另外添置才行。

当然,玉梅出去,最重要的,还是与武尚天见面。昨天,他们就商议好了,让玉梅嫁给马兴标,嫁过去后,好趁机取了马兴标的命。可是,她现在违抗了命令,自然得去解释。

“你怎么还在朱家当佣人?”武尚天见到玉梅的打扮,很是不满的说。

按照正常的发展,朱慕云必定会为她作主,马兴标是朱慕云的手下,让他娶了玉梅,马兴标敢不答应?朱慕云肯收留玉梅,说明他很可怜玉梅。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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