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霄回到住处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经过又窄又小又黑的过道时,他差点一跟头栽倒在地。幸好旁边是一堵又高又硬的墙,才没有一头扎进草丛里。可是,额头上却因此蹭掉了一块皮,这是无比操蛋倒霉的一天!
胡乱的爬上三楼,打开门,一头就扎进了被窝里。林霄有些心灰意冷,想着两周来找工作的经历,突然有一股流泪的冲动。
额头上一阵火辣辣的痛,但他丝毫没有感觉。这与他内心的煎熬,根本算不得什么。
林霄是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在这座三线城市已经呆了三年。本来满怀信心的他,哪会想到如今找工作会这么困难。他是一个专科生,对于现如今本科生大批大批的社会来说,确实没有任何优势,换句话说,不垫底就不错了。
林霄躺在床上,回忆着自己三年来过的生活,唏嘘不已。
大学生活,无非逃课上网混酒吧,打架斗殴去K歌。对于自己的事业,从来没有想过。直到现如今,毕业了,要开始工作了,他才开始着急起来。
一幕一幕画面如同电影一样,在脑袋中不断播放着。林霄极力克制着自己,不让眼泪流下来。人们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那只是因为,还没到真正绝望的时候。
自从毕业以后,林霄在学校附近租了一个单间。房间大小不足十平米,甚至只能摆下一张床,和一个衣柜。当然,价格也很便宜,一个月只要一百六十元。
付了半年的房租后,林霄身上只剩下五百元钱。这是他父母给他的一笔钱,对于他来说,也是父母给的最后一笔钱。他曾发过毒誓,毕业以后,再也不能向家里拿一分钱。
林霄是个农村的孩子,别看他在上学那会儿玩得很嗨,其实都是省吃俭用下来的。曾经的他,为了能够请朋友出去唱歌,一周下来每天只吃一顿饭。没办法,现在这个社会,同学们请你出去玩了,不说别的,你也必须回敬一下。
生活,本来就是礼尚往来。社会,本来就没有免费的午餐。
翻一个身,林霄强制自己不再去想以前的那些事。每个人可以念旧,但不能活在过去。现如今的他,必须要承受社会带给他的压力。但是,他不是一个轻言放弃的人,就算再苦再累,他也要继续去努力寻找工作。不论好坏,至少要先养活自己。
林霄心中想着,起床去厕所用水抹一把脸,顺便把额头的伤口处理一下。
来到厕所,洗刷完毕,林霄怔怔的盯着自己,有些出神:一头不长也不短的碎发,闲散的批落下来。五官非常精致,像画中人物一样。那张棱角分明,有几分帅气的脸蛋,看上去异常憔悴。干枯的嘴唇像是好久没有沾水,都已经裂开了。而那双狭长的眼睛,却透露出永不言弃的坚定。
这些,都与以往没有多大区别,唯一不同的,便是额头上那道刚刚蹭掉皮的伤口,虽然被凌乱的发遮住了,但还是隐约间看得见红红的一块口。
林霄摇摇头,捧一捧水往脸上一浇,整个大脑都清醒了一些。明天他还要继续奋斗,继续去找工作。为了生活,为了能够活下去,为了能够享受生活甚至操控生活。
回到房间里,林霄的手机信号灯闪烁着,不知道是谁来了电话。拿起来打开,林霄笑了笑,拨了回去。
打来电话的是一个女孩,名字叫张语桐。她是林霄的女朋友,以前和他是同级学生,但不是一个专业。林霄是市场营销,张语桐则是英语。
林霄还记得刚认识张语桐那会儿,还是三年前的事情。那天由于班长请客,大家都开心,林霄便喝的有些高了。饭局散了之后,他也没事情做,便大着胆子把张语桐叫了出来。
在那之前,由于学生兼职的事,林霄偶然间认识了张语桐,也得到了她的电话号码,但也仅此知道有这么个人而已。两人也从来没想到,有一天他们会走到一起。
就是喝酒的那个晚上,林霄将张语桐叫出来后,也是撞着酒胆,发觉张语桐蛮漂亮的,便吻了她。当时的张语桐,由于是初吻,当场就懵了,只得任由林霄乱来。后来,两个人便慢慢走到了一起。
在一起后,林霄也常感叹,缘分是很简单的一件事情,而爱情,就是不经意间发生的缘分。
“刚才在干什么呢,给你打电话没有接。”电话那头传来张语桐的声音,林霄一怔,才回过神来,嘴角不由得挂起一抹微笑。
“刚才去洗脸了,你现在在干什么,工作找得怎么样了。”林霄开口问道,声音艰涩而有力,很难听出那是一个才二十来岁的男人的语调。
林霄和张语桐毕业后,张语桐的爸妈叫她去凤凰(张语桐爸妈所工作的地方),在那边她爸可以帮忙找工作,本来张语桐是不打算过去的,但在林霄的强烈坚持下,她还是去了凤凰,没有留在C市。
虽然两个人分隔两地,但每天晚上,张语桐都会来电话询问林霄的近况。她爱着林霄,深爱着他,不论为他做什么,她都愿意。也不论林霄穷困潦倒到何种地步,她也会一直守在他身边,和他一起,共同创造属于两个人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