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
我无数次在电影里看见过这样的场景:狭窄的巷子里,一群猥琐笑着的混混,步步逼近没有任何反抗能力的美女。
女孩双手挡在胸前,但是几乎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很快就被两个混混抓着手腕,从胸前拉开。
若是往常遇见这种事情,我基本都只是远远绕开,毕竟我这副胳膊腿儿,也没练过什么功夫,双拳难敌四手,还是不要招惹这种事情为好。
可是这一次不同,因为那个衣衫不整、低声啜泣的女孩,正是我梦寐以求的女神,萧佩佩!
况且,我就这样莫名其妙地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至少对他们而言。
“我们是,刚好路过。”我说,虽然我这么解释谁也不会相信,因为我是凭空出现在这么一个死胡同里。
不过一般来说,英雄是怎么出场的并不重要。
“小子,识相的话就赶紧滚!别坏了程哥的好事!”刺头猛吸了一口烟,吞云吐雾道。
我的目光穿过几个混混,看向萧佩佩的方向。她的双臂被人制住,已经初步发育起的胸部在校服上撑出的隐约轮廓一览无余,从胸前拉到不能再低的拉锁间,甚至看得见文胸的蕾丝边。虽然大小比不上阿狸这英雄联盟第一胸器,但也是相当诱人。
还有她面前,几个制住她手脚的混混,和几个混混簇拥之间,正对萧佩佩上下其手的男人——
程霖。
从小到大,混在学校的这十几年,我知道有两种人绝对惹不起,一种是拼爹的高富帅,靠老爹的权势,动动手指就足够收拾掉你;另一种就是在社会上混的有头有脸的大哥,一句话犯冲,就得被他的那群小弟打个半死。
而这程霖,却是把这两样都占了。
他老爹程龙是个有钱的大老板,富甲一方,据说连每一届新市长上任都必须去登门拜访。而程霖自己,因为他爹的缘故,校长老师都不敢管他。
而他在学校里的名声,是表面温文尔雅,看不出那种流氓地痞的社会气,但骨子里骄纵又狠辣,依仗老爹在黑白两道的关系,自然也是小弟众多,一呼百应。
我记得大圣对他的评价是,程霖这小子,看着挺斯文,其实手段狠着呢。
跟他作对,简直是自寻死路。
我迟疑着,却无意间瞟见萧佩佩的眼睛,那混杂了请求、害怕和无助的目光,让我心里一阵柔软。
屌丝就应该像个屌丝,在女神面前怎么可以退缩?更何况这可是几百年难遇的英雄救美?我爸爸从小就教导我,在美女面前,一定要做英雄,哪怕只有几分钟。
我从自行车上跳下来,把车随便往旁边一靠。
“那个……放开那个女孩!”结果这一喊,却一点气势都没有,连我自己都没了底气。
三个混混明显面露寒意,恶煞凶神之间,给我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哪来的毛小子?还想英雄救美?没事,程哥,这小子,哥几个给你解决。”刺头抽了一口,把烟扔到地上一脚踩灭。
这英雄救美的事情,看起来挺潇洒,但却是一门技术活。
像我这种没什么本事的小屌丝,所能做到的不过是挡在美女身前,挨那群混混的一顿打而已,希望他们那一顿暴打,发泄够了之后,能顺便放过萧佩佩就好。
对于我这皮糙肉厚的大男人,挨一顿打也没什么,我最担心的,是我身后的阿狸。那些混迹于社会最底端的混混,什么事情做不出来?
我看着步步逼近的几个混混,“阿狸,你快走。这里太危险,他们会把你……呃,抓起来研究……”
好吧,我再次滥用了一个学术上的词语。
我感到耳边一热,阿狸在我耳畔吐出的热气间,我听见了她的声音:“放心,他们看不到我的。而且,凭这几个人,还伤不到我。”
对了,我居然把这件事忘了,既然阿狸是英雄联盟里的九尾妖狐,那么,用法术对付这几个连游戏的小兵都比不上的小混混,应该不成问题吧?
不过,最好我和阿狸配合攻击,我可不希望她因此成为什么灵异事件的主角,毕竟在这城市里,好奇的闲人同样不少,谁知道会不会引来警方调查什么的,或者是那些对异能事件感兴趣的赏金猎人,都会是不小的麻烦——
好吧,我承认我是为了维护自己的英雄形象。
“我……”我转向阿狸,刚要说出我的计划,阿狸对我笑了一下,没让我继续说下去,“先E后Q,跟不上可不怪我哦。”
我惊讶地看着她,不完全是惊讶于她清楚我心想的计划,作为异世界来的穿越者,她竟然知道传说中的快捷键!
“我们心有灵犀,不是吗?”阿狸轻轻一笑,那声音,好像每次选择英雄时的那句音效。妩媚天成,勾动人心,又多了几分灵气。
“诶,小心!”阿狸的声音打破了我片刻的失神,当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刺头的一记直拳已经劈头盖脸而来。
阿狸一记飞吻抛出,唇间丝缕妖